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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亮劍”治庸問責 四起典型案件嚴肅問責21人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2日 09: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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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曉萌 通訊員 吳忠新 實習生 陶誠

  昨日,市委十一屆十二次全體(擴大)會議召開,對四起典型案件的問責處理情況進行了通報,被問責的21名黨員幹部名單中,市水務局局長姜鐵兵、副局長王洪勝,市工商局原副局長熊俊,市交管局政委王斌、局長唐昌文等5名局級領導幹部在列。

  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部署掀起“責任風暴”、實施“治庸計劃”、優化投資發展環境活動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認真受理有關黨員幹部“庸懶散”和損害投資發展環境的投訴,積極開展明察暗訪,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截至6月底,全市共問責537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85人,其中開除黨籍7人、留黨察看2人,行政開除2人、撤職10人;給予組織處理464人,其中免職10人、停職檢查22人;涉及局級幹部7人,處級幹部58人。司法機關立案查處83人。

  市工商局原副局長熊俊等人濫用職權、收受賄賂案

  官商勾結違法建房出售

  市工商局原副局長熊俊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案情回放】

  2008年3月至2010年初,武昌工商分局有關人員與建築公司項目經理相互勾結,虛構新建“下崗職工再就業便民服務窗口”項目,以虛假文件申請項目立項批復、規劃選址意見書,並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國有劃撥辦公用地上違法建設了12層共44套住房、建築面積4200平方米的“工商苑”商住綜合樓,並對外銷售18套,獲得銷售款640余萬元。

  【問責情況】:

  ■市工商局原副局長熊俊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時任武昌工商分局局長的熊俊,在“工商苑”違法建設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濫用職權,不顧分局領導班子成員的異議,決定新建“工商苑”,改變該土地權屬與使用性質;隱瞞“工商苑”係商住樓的性質,取得了該商住樓的立項報建手續,致使違法建設“工商苑”在全市造成惡劣影響。熊俊在任武昌工商分局局長、市工商局副局長期間,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鉅額賄賂。

  經市紀委研究決定,並報市委批准,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武昌工商分局副主任科員張文華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武昌工商分局副主任科員張文華,在“工商苑”違法建設中,違規與社會人員共同投資,採取聯合建房,按投資比例分成利潤的方式,虛構新建“下崗職工再就業便民服務窗口”項目,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等,辦理立項批復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

  市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市城管局拆違清障處原副處長黃祥斌被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市城管局拆違清障處原副處長黃祥斌,在“工商苑”違法建設中,接受他人請托,濫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出面協調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有關人員,解除了對該違建項目的執法措施,致使已停工的“工商苑”商住樓恢復施工直至建成,並從中收受賄賂2.5萬元。

  市紀委、市監察局給予其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市水務局有關人員嚴重失職案

  應對暴雨不力致武漢可“看海”

  市水務局局長姜鐵兵被行政警告處分

  【案情回放】

  今年6月9日至24日,5場特大暴雨相繼降臨武漢市,武漢市主要城區平均降雨量達到417.7毫米,有關部門缺乏有效應對,導致主要城區漬水嚴重,嚴重影響了市民出行。特別是6月18日的那場暴雨,導致中心城區82處嚴重漬水,10余條公交線路停擺,23個出港航班延誤,有網友調侃:“到武漢去看海!”,對武漢城市形象造成極大負面影響。

  其間,東湖水位節節攀升,至6月24日,達到20.60米,超出正常水位1.45米。由於市水務部門有關領導和人員防強降雨漬水思想鬆弛,應對準備工作不足,多年未對東湖的排水渠道全面清淤,武鋼排水通道發生變化後,沒有對東湖排水制定應對措施,以及對建設工程和違章建築佔壓水道現象執法不到位,致使排水出現問題,漬水排除不暢,導致東湖地區部分休閒旅遊設施被淹,東湖賓館處於地勢較低區域的接待場所被淹20余厘米。據不完全統計,僅東湖風景區(不含轄區社會單位)遭受的經濟損失就達1137.54萬元,其中直接損失440.74萬元,間接損失696.8萬元。

  【問責情況】:

  ■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市防汛辦主任姜鐵兵被行政警告

  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市防汛辦主任姜鐵兵作為主管全市水務工作的領導,未正確履行職責,對全市防汛排漬工作重視不夠,缺乏持續降雨會給全市特別是東湖地區帶來漬水隱患的思想準備,領導不力;對東湖排水明渠的管理、維護等工作缺乏具體部署、檢查和督促,對東湖排漬不力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經市監察局研究,並報市政府決定,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市防汛辦副主任王洪勝被行政記大過處分、免職

  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市防汛辦副主任王洪勝作為分管全市明渠、排水管理工作的領導,未正確履行職責,對明渠等排水通道的清淤、疏浚和維修工作重視不夠;在東湖排漬能力發生變化後,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應對措施;未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執法不嚴,對東湖排漬不力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經市紀委、市監察局研究,並報市委、市政府決定,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免去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市防汛辦副主任職務。

  ■市水務局排水設施監督管理處處長熊偉才被行政撤職處分

  市水務局排水設施監督管理處處長熊偉才,未正確履行職責,對全市排水設施正常運行的監督管理重視不夠;對違章建築、建設工程佔壓排水明渠等違法行為查處不力,執法不嚴,督促整改不到位;對明渠周邊亂填渣土、亂倒垃圾堵塞明渠的行為未予嚴肅制止和處罰,對東湖排漬不力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市監察局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市水務局排水管理處處長項久華被行政降級處分

  市水務局排水管理處處長項久華,未正確履行職責,對排水設施正常運行的維護與管理重視不夠;在東湖排漬能力發生變化後,沒有及時提出排漬應對措施與意見;對排水明渠的管理和維護工作指導、監督不力,未組織有關單位對東湖至羅家港泵站的排水明渠進行全面徹底清淤,對東湖排漬不力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市監察局給予其行政降級處分。

  市交管局有關人員處置三環線“522”交通擁堵事故嚴重失職案

  三環線因交通事故堵7小時

  市交管局政委王斌、局長唐昌文被責令深刻檢討

  【案情回放】

  今年5月22日8時30分,一輛裝載3000箱空啤酒瓶重約20噸的東風牌重型平板貨車行駛至三環線米糧村路段時,部分紙箱因被大雨淋濕變形,從車輛中部向右傾斜,壓住右後車輪,導致該車無法行駛,停佔了中間一股車道,對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造成影響。

  8時45分,市交管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後,將此警情交由中環大隊處置。中環大隊接警後,未能及時有效處理事故車輛及其造成的交通擁堵。16時許,因持續大雨,車上紙箱被雨淋透不斷變形,發生大量垮塌,啤酒瓶散落路面,致使該路段只剩下一股半可行車道,行駛車輛嚴重滯留。直至當晚11點才開始採取事故現場強制清障措施,23時40分,現場清理完畢。

  從事發到路面狀況恢復正常共耗時15小時10分鐘,其間,交通嚴重擁堵長達7小時,而清障實際僅用了40分鐘。

  【問責情況】:

  ■市交管局中環大隊副大隊長羅國強被行政撤職處分

  市交管局中環大隊副大隊長羅國強,作為5月22日的值班領導,在“522”事故現場既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置事故車輛,緩解道路嚴重堵塞,也沒有向大隊領導、市交管局指揮中心報告交通擁堵情況,對“522”交通擁堵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市公安局決定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市交管局中環大隊主任科員黃鐵武被行政記大過處分

  市交管局中環大隊主任科員黃鐵武,作為5月22日的值班民警,當大隊長徐健于17時30分打電話到指揮室了解當天交通狀況時,黃鐵武才向徐健彙報當日發生的交通擁堵問題,但沒有如實報告嚴重堵塞情況,僅稱民警已在現場處置,擁堵報警量不多,對“522”交通擁堵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市公安局決定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市交管局中環大隊事故處理中隊中隊長欒本生被行政記大過處分

  市交管局中環大隊事故處理中隊中隊長欒本生,作為具體負責處置交通擁堵問題的中隊領導,未能協助副大隊長羅國強積極應對堵塞問題,尤其是在17時許,羅國強前往沌口體育中心執行任務前,將現場交由欒本生處置,直至23時羅國強趕回現場,在6個小時的時間裏,欒本生沒有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交通擁堵,對“522”交通擁堵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市公安局決定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市交管局中環大隊大隊長徐健被行政記過處分

  市交管局中環大隊大隊長徐健,作為主管三環線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領導,在得知故障車輛尚未得到有效處置的情況後,沒有向市交管局指揮中心和分管領導彙報,也未趕赴現場,採取積極應對措施,對“522”交通擁堵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市公安局決定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市交管局副局長許錦華被黨內警告處分

  市交管局副局長許錦華,作為市交管局分管事故處理工作的領導,履行職責中對提高交通幹警的業務素質重視不夠,對“522”交通擁堵問題失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市公安局黨委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市交管局政委王斌、局長唐昌文被責令深刻檢討

  責成市交管局政委、黨委書記王斌,市交管局長、黨委副書記唐昌文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黨委作出深刻檢討,在全市通報批評。

  硚口區長豐街違建房垮塌事故中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嚴重失職案

  在建違建房垮塌致2死7傷

  長豐街城管執法中隊中隊長孫宏衛被免職

  【案情回放】

  5月19日下午18時許,硚口區長豐大道東風村7隊742號前的一在建房屋發生垮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硚口區規劃局認定,該房未經城市規劃部門審批,屬於違法建設。

  【問責情況】:

  硚口區長豐街辦事處、區城管局等單位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對違法建設的監管不到位,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長豐街村民建房的程序不符合《武漢市個人建設住宅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長豐街環衛所收取個人建房“垃圾清運費”,助長了村民違法建設;長豐街城管執法中隊沒有嚴格依法執法,對違法建設查處不力;硚口區城管執法大隊未認真履行職責,對違法建設監管不力。

  ■硚口區對長豐街工委書記肖軍生進行誡勉談話,並在全區通報批評。

  ■給予長豐街辦事處主任張泉行政警告處分。

  ■給予長豐街辦事處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夏寬仲行政撤職處分。

  ■給予長豐街辦事處城管辦公室主任李子寒行政記過處分。

  ■對區城管局局長張啟發實行誡勉談話。

  ■給予區城管局分管執法大隊的副局長楊其紅行政警告處分。

  ■給予區城管局城管執法大隊駐長豐街執法中隊中隊長孫宏衛行政記過處分,並免去中隊長職務。

  圖①:6月18日,持續近一整天的暴雨讓武漢市區多條主幹道路嚴重漬水,部分路段交通一度中斷。 記者 陳卓 攝

  圖②:5月19日18時許,硚口區長豐大道東風村7隊一在建5層民房發生坍塌事故,救援人員用生命探測儀在坍塌現場搜救。

  記者 鄢玉紅 攝

  圖③:5月22日早晨7時,三環線漢陽米糧村路段,一輛大貨車被20多噸、1000多箱空啤酒瓶壓歪,交通受阻7小時。記者 唐煜 攝

  圖④:位於武昌白沙洲玻璃廠橫街29號違法建設的“工商苑”。 記者 傅克強 攝

  21名被問責的黨員幹部名單

  案件 被問責人姓名 被問責人職務 問責處分結果

  1 市工商局原副局長熊俊等人濫用職權 收受賄賂案 熊俊 市工商局原副局長 開除黨籍

  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 市工商局原副局長熊俊等人濫用職權 收受賄賂案 張文華 武昌工商分局副主任科員 開除黨籍

  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 市工商局原副局長熊俊等人濫用職權 收受賄賂案 黃祥斌 市城管局拆違清障處原副處長 開除黨籍

  行政撤職處分

  4 市水務局有關人員嚴重失職案 姜鐵兵 市水務局黨組書記 局長 市防汛辦主任 行政警告處分

  5 市水務局有關人員嚴重失職案 王洪勝 市水務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市防汛辦副主任 行政記大過處分 免職

  6 市水務局有關人員嚴重失職案 熊偉才 市水務局排水設施監督管理處處長 行政撤職處分

  7 市水務局有關人員嚴重失職案 項久華 市水務局排水管理處處長 行政降級處分

  8 市交管局有關人員處置三環線“522”交通擁堵事故嚴重失職案 羅國強 市交管局中環大隊副大隊長 行政撤職處分

  9 市交管局有關人員處置三環線“522”交通擁堵事故嚴重失職案 黃鐵武 市交管局中環大隊主任科員 行政記大過處分

  10 市交管局有關人員處置三環線“522”交通擁堵事故嚴重失職案 欒本生 市交管局中環大隊事故處理中隊中隊長 行政記大過處分

  11 市交管局有關人員處置三環線“522”交通擁堵事故嚴重失職案 徐健 市交管局中環大隊大隊長 行政記過處分

  12 市交管局有關人員處置三環線“522”交通擁堵事故嚴重失職案 許錦華 市交管局副局長 黨內警告處分

  13 市交管局有關人員處置三環線“522”交通擁堵事故嚴重失職案 王斌 市交管局政委 黨委書記 作出深刻檢討,

  在全市通報批評

  14 市交管局有關人員處置三環線“522”交通擁堵事故嚴重失職案 唐昌文 市交管局局長 黨委副書記 作出深刻檢討,

  在全市通報批評

  15 硚口區長豐街違建房垮塌事故中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嚴重失職案 肖軍生 長豐街工委書記 誡勉談話,

  全區通報批評

  16 硚口區長豐街違建房垮塌事故中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嚴重失職案 張泉 長豐街辦事處主任 行政警告處分

  17 硚口區長豐街違建房垮塌事故中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嚴重失職案 夏寬仲 長豐街辦事處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 行政撤職處分

  18 硚口區長豐街違建房垮塌事故中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嚴重失職案 李子寒 長豐街辦事處城管辦公室主任 行政記過處分

  19 硚口區長豐街違建房垮塌事故中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嚴重失職案 張啟發 硚口區城管局局長 誡勉談話

  20 硚口區長豐街違建房垮塌事故中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嚴重失職案 楊其紅 硚口區城管局分管執法大隊的副局長 行政警告處分

  21 硚口區長豐街違建房垮塌事故中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嚴重失職案 孫宏衛 硚口區城管局城管執法大隊

  駐長豐街執法中隊中隊長 行政記過處分 免職

責任編輯:李漢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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