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廣西文物保護將有新規“以商養文”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2日 04: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圖為南寧市文物保護單位邕寧電報局和黃旭初故居。

  本報記者 謝健偉攝

  製圖:蔡華偉

  隨著城市建設的加快,很多文物保護單位湮沒在都市裏,有的破舊不堪,有的大門緊鎖,有的被其他建築侵佔。文物單位如何保護、如何利用,“以商養文”是否能做到兩全?

  針對社會發展中遇到的這些新問題,廣西將對《廣西壯族自治區文物保護條例》重新進行修訂。目前,條例的《徵求意見稿》已經出爐,正在公開徵求社會意見。

  記者實地走訪了南寧兩家文保單位,對那裏“以商養文”的現狀一探究竟。

  故居裏面藏菜館

  位於南寧市明德街的黃旭初故居是南寧市文物保護單位,這棟中西結合的三層建築,裏面藏著一傢俬房菜館,但是整體面貌保存完好。

  爬滿了綠色植物的故居主樓為磚木結構三層樓房,保持了原有建築特色,院子兩旁是吃飯的包廂。整個故居清爽乾淨,古色古香,裝幀好的黃旭初的歷史照片懸挂在各個包廂。房間的內部結構沒有進行改變,但是擺上了供客人吃飯的桌椅。

  據負責管理旭園的謝先生介紹,2005年,他接手時故居很破敗,樓梯都塌了,有些房間甚至墻壁都倒了,屋頂多處開“天窗”。那時,很多亂搭亂建的民房遍佈。謝先生説,修繕故居總共花費超過200萬元,僅垃圾清理費就花了2萬元。

  記者看到,在旭園私房菜館裏,保護文物的責任書挂在墻上的顯著位置。據謝先生介紹,他們在從事經營活動的同時,還要負責維護和修繕故居。他們會在營業額中抽取一部分作為故居的修繕費用。“文物的修繕很考究,需要找專人來做,這筆費用可不小。”謝先生説。據介紹,由於歷史原因,當時南寧一些名人故居管理不當,保護資金缺乏,於是政府便利用一些民間富餘資金對文物進行開發與利用。因此,在對故居進行修繕後,出資方就用“以商養文”的方式來經營。

  “以商養文”的方式會不會破壞舊居?對此,《徵求意見稿》中有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管理使用不可移動文物的,應當與文物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簽訂使用文物安全責任書,約定使用文物及其附屬物的安全、保養和修繕責任”。

  舊址聯姻電信商

  與黃旭初故居一墻之隔的,是南寧市的另一個文物保護單位——邕寧電報局舊址。該舊址“中式屋頂、法式墻身”,中西結合的建築風格清晰可見。

  邕寧電報局舊址墻上的簡介牌顯示,南寧市政府于2004年5月開始對其進行搶救維修,中國電信廣西公司對其實施保護性開發利用。如今,經過精心修繕,該舊址成了廣西電信博物館,讓邕寧電報局昔日風采重現,成為了南寧的一大旅遊景點。

  廣西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説,《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利用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作為旅遊景點進行經營的,應當制定景點文物保護措施。經營者應當負責所利用文物的保養、維護,並從經營門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文物保護。這不僅對利用文物是否能夠作為旅遊景點開發給出明確答案,也為今後處於景點內的文物保護提供了另一道保障。比如,今後文物的修繕和維護問題明確到責任單位,保證解決文物保護的問題。

  若出現保護不力的情況,記者看到在《徵求意見稿》中有一條明確的條款:利用國有不可移動文物進行經營,未履行保養、維護職責,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對於“各級人民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人可以利用不可移動文物建立博物館、紀念館、教育基地、參觀遊覽場所”的規定,謝先生建議,在對文物的利用方面,範圍可以適當拓寬一些,在保證免費開放的同時,允許出資方在不破壞文物的基礎上適當經營,以便有更多的資金用於文保單位的後續維修與維護。

責任編輯:劉禛

熱詞:

  • 意見稿
  • 以商養文
  • 舊址
  • 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