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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養犬新政實施5年備受詬病 財務不公開遭質疑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9日 16: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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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的無序和混亂,讓無證的狗狗又開始在公共場合到處亂跑河南商報記者 鄧萬里/攝

  今年是鄭州市實行養犬管理新政的第五個年頭。

  曾經被寄予厚望的養犬新政,在風風火火推行兩年後,卻漸漸降溫,如今基本處於停滯狀態。

  狗狗們又肆無忌憚地在公共場合隨處亂跑,因養狗引發的鄰里矛盾重新發酵,鄭州城市養犬重歸混亂和無序。

  但因問題的層層疊加導致如今的積重難返,鄭州養犬管理工作深陷泥淖不能自拔。

  養犬管理職權新歸屬

  鄭州市城管局市容環衛處

  接手“狗事”兒

  如果要問你,現今鄭州的“狗事兒”歸誰管?你一定給不出準確答案。

  但是要講清這個問題,你還得有點耐心。

  2007年,鄭州養犬新政推行時,養犬管理權屬於當時的鄭州市市政管理局,同時,鄭州市成立“養犬辦”,時任市政管理局副局長王平任副主任,專職管理“狗事兒”。“養犬辦”設在建設路上的華源賓館,他們在這裡長期租用幾個房間做辦公室。

  2008年,城管體制改革中,市政、執法兩局合併,新成立的市政管理執法局下設養犬管理處,負責全市養犬管理的協調工作,但實際職權依然歸屬“養犬辦”。

  2009年底,因媒體曝光“養犬辦”財務問題,鄭州養犬工作備受質疑。雖然最後事件不了了之,但自那以後,“養犬辦”實際負責人王平漸漸淡出公眾視線,“養犬辦”的規模也大大壓縮。實際的養犬管理權限歸屬於市政管理執法局內部的養犬管理處。

  但經此“一役”,養犬管理成了燙手山芋,名義上養犬管理歸屬該處,但實際上既沒有管理,也沒有監督,鄭州養犬管理已經流於形式。

  今年上半年,隨著鄭州市城管局新一輪體制改革塵埃落定,鄭州養犬管理工作再次“易手”。

  按照改革方案,養犬管理處被撤銷,城市養犬監督管理工作劃歸市容環衛處,至此,市容環衛處不僅要管好“公廁掃帚垃圾”,還要管起“狗事兒”。

  5年回首看“狗事”

  新政施行5年,城市養犬重歸無序

  “狗事兒”管理權有了新的歸屬,狗狗該有人管了。但現實卻像塊石頭,又冷又硬。

  因為長時間停滯,鄭州的養犬管理的現實讓人無法接受:

  據知情人士講,養犬新政推行之初,金水區新辦犬證約5000個,現如今,新證辦證率和老證年檢率低得可憐,“年後到現在新增犬證也就20個左右,參加年檢的老證不超過50個。管城區去年新辦證和參加年檢的老證合起來約300個,但今年春節後到現在也就十幾個。”

  而且,從2007年至今,鄭州市共辦理養犬證約20000個(當時養犬辦統計全市犬只為5萬隻左右),如今新辦證的養犬戶寥寥無幾,老養犬證又不及時年檢。如今,非法養犬、無序養犬已成常態。

  “粗略統計,如今每年堅持年檢的養犬證不超過1000個,這意味著,鄭州市區內絕大多數犬只屬於無證犬。”這位知情人説。

  曾經高調宣揚的養犬新政在推行第五個年頭,卻落下了這樣的結局,讓人大跌眼鏡。

  按照《鄭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不按規定辦理養犬註冊登記或復檢手續的,除了犬只面臨暫扣外,養犬人還將被處以3000元罰款。

  規定雖如此説,可是怎麼執行,還是一個大問題。

  養犬管理新尷尬

  名副其實的養犬管理“光桿司令”

  按理説,養犬管理職權劃歸市容環衛處後,“狗事兒”的管理該有眉目了。

  然而,實際情況卻難免讓人失望。

  市容環衛處的主要業務範疇是負責鄭州市的市容市貌整治、環衛設施的更新和維護、道路清掃保潔和生活垃圾有償清運等,這一大攤兒業務日常管理已非常繁重,如今又新增養犬監督和管理職權,更加重了該處的負擔。

  另一個問題是,新政施行以來從來沒有接觸過養犬工作的市容環衛處,突然要管“狗事兒”,既不熟悉“家底”,又缺乏專業知識,讓人左右為難。

  鋻於此,曾經在執法管理處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員調至市容環衛處,專職負責養犬管理。

  雖然懂得養犬法規和流程,但孤立無援的他顯得很無助,更何況他還同時兼任城管局的一個指揮部的辦公室成員。

  此外,曾經風光一時的“養犬辦”,如今只留一間辦公室,依然設在華源賓館,只有一位退休幹部負責接熱線受理投訴和舉報,不負責養犬管理業務。

  就這樣,經歷多次變遷之後,鄭州市的城市養犬管理工作實際上只有一人專門負責,該名工作人員成了名副其實的“光桿司令”。

  即便如此,市容環衛處還是積極應對,並開始著手接管鄭州市的城市養犬管理工作:在全市開展養犬普查工作,協調各區城管執法局加大非法養犬的查處行動,督促社區做好養犬管理等。

  更大的難題

  專業養犬中隊流失,執法經常化將落空

  雖然市容環衛處在積極應對,但他們的努力很可能是一廂情願。

  因為上次城管體制改革中,各區城管執法局的執法力量下沉,執法中隊下放辦事處,原先擁有的養犬管理中隊也“分崩離析”,除二七區城管執法局依然保留養犬管理中隊外,其他各區的養犬中隊基本不復存在。

  因為上輪體制改革的後遺症,執法中隊受命于辦事處,承擔繁重的基層執法任務。所以各區城管執法局對中隊僅限于名義上的管理,事實上卻很難調動和使用,這樣一來,鄭州市城管局如果安排統一執法,通知下到各區,因為沒有執法力量對接,執法行動將有落空的可能。

  一位基層執法中隊長表示,如果沒有執法力量配合,縱使城管局和市容環衛處再努力動員,養犬管理也不會有太大的進展。

  眼下,各區城管執法局對於查處非法養犬的常規做法是,一旦有居民投訴,指揮中心會把投訴轉給投訴人所在社區的執法中隊,由其前去查處。

  這樣的“被動式執法”對於養犬管理來説,只能是杯水車薪,但現實表明,這樣的零星執法活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將延續下去。

  再追問

  養犬管理停滯誰之過?

  如果細心梳理最近兩年鄭州市養犬新政陷於停滯的原因,只要對這項工作稍有了解,便可知一二。

  直接導致養犬管理從“山頂”跌入“谷底”的導火索,是“養犬辦”財務問題的曝光。據媒體報道,鄭州養犬新政推行兩年,“養犬辦”收取管理服務費近1338萬元,短短兩年,養犬辦支出731萬元,其餘費用卻“不知去向”。

  此次曝光,不僅動了“養犬辦”的“奶酪”,還造成養犬人對鄭州市養犬管理工作極大的不信任,處於風口浪尖之上的“養犬辦”由此弱化了養犬管理的角色,而轉變為受理投訴和舉報的機構。

  另一個制約因素正是上一輪城管體制改革,繼鄭州市市政、執法合併之後,從2008年底開始,各區也在強力推進市政、執法合併,組建大城管,因此輪“重組”持續時間長,牽涉面廣,很多體制內的人不知道自己下一步會到哪,以致人心惶惶,無法安心工作。直到體制改革進行完畢,其直接後果是執法中隊下派辦事處,這樣一來,原有的統一化的行政執法體制被打亂,再也難以組織起來統一的查處非法養犬等大型執法行動。

  在上述兩種因素共同作用下,養犬管理的力度明顯減小,居民們非法養犬便開始習以為常。

  而已經辦過養犬證的合法養犬戶見“辦證不辦證都是一個樣”,內心産生不平衡心理,也開始放鬆對自己犬只的管理,同時不主動為養犬證年檢,這樣一來,鄭州市的養犬管理便陷入了一種惡性循環,直到現在身陷泥淖而不能自拔。

  “這裡面既有人為因素,也有客觀因素,但兩者相比較,人為的因素比較大。如果‘養犬辦’能夠開誠布公地公開財務賬目,如果城管體制改革的設計者能夠考慮得更加充分,養犬管理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嚴重脫節,好端端的養犬新政也不會淪落至此。”鄭州市城管局一位曾參與養犬管理工作的負責人痛心疾首地説。

  但事已至此,誰能改變得了什麼呢?

  從當初的張揚和信心滿滿,到如今的淡定和草草收場,鄭州養犬新政施行5週年,如今已面目全非。

  而新政的虎頭蛇尾,不僅製造了養犬人之間的不公,還侵蝕了政府公信力。

  反思新政的墮落,管理色彩過重,服務意識淡薄,制度設計存在“先天缺陷”,辦證靠“執法倒逼”等都導致了這一結果的産生。

  而要破解此困局,重建公信力,唯有財務公開、執法公正、便民服務方是正途。

  今昔對比

  曾經很張揚,如今“很受傷”

  鄭州市的養犬管理可謂命運多舛。

  鄭州市最初開始規範養犬是在1999年,那時,每只狗的登記費是3000元,以後每年的年審費是500元。因為收費過高,從1999年到2007年10月1日前,鄭州市總共辦理養犬證900多個,其中“堅持年審的充其量不過10個”。

  2007年,鄭州市重新規範養犬。在主導權方面,當時的市政局和執法局還展開了“爭奪”。最終,信心滿滿的市政局取勝,統管全市養犬工作,而出力最大的便是時任市政局副局長王平。

  之後,由鄭州市人大出臺條例,將辦證費用從3000元降至600元,年審費降至200元,而為了確定一個合理的收費標準,王平還多次召開聽證會,徵詢市民代表意見。

  那時候,面對鏡頭解釋養犬政策、接受媒體採訪規範執行細節,甚至和養犬戶直接對話的,都是王平。她坦言:“既然讓我管,我就一定能管好。”

  但事實證明,在制度缺陷沒有消除、工作作風沒有轉變的前提下,這樣的“信心滿滿”實際上是一種烏托邦。

  實際上,除了2007年至2008年新政實施之初辦證數有突破外(共辦養犬證1.6萬個),之後幾年辦證數逐年降低,而且直至今天,總辦證數也僅有2萬個左右(而當初養犬辦統計全市犬只為5萬隻左右)。

  此外,當初信心百倍的王平,在經歷“財務門”事件之後逐漸遠離了養犬管理工作,如今已徹底離開此項業務。

  曾經張揚的養犬管理工作如今重歸沉寂,一副受傷模樣,讓人徒生奈何!

  不利後果

  新政虎頭蛇尾

  侵蝕政府公信力

  當初政府部門的高調和高壓態勢,曾經讓養犬人看到了政府規範養犬的信心,也為非養犬居民對養犬所帶來的種種隱患得到徹底根除有了信心。

  但是,在一陣高壓之後,2萬多個養犬戶按規定辦理了養犬證,殊不知,因政策施行的瑕疵,以及種種變故的出現,導致目前事實上出現了“辦證與不辦證一個樣”的結局。

  這樣一來,堅持辦證和年檢的居民內心便産生了不平衡,很多養犬戶對商報記者直言:“像‘狼來了’的故事那樣,我們又被政府部門涮了一回。”合法養犬戶對政府的不信任由此可見一斑。

  而對那些沒有辦證的養犬戶來説,因為政策實施不徹底,讓他們心存僥倖,有時候,他們甚至嘲笑辦證的合法養犬戶,“太把養犬辦的話當回事”。

  辦證戶和非辦證戶之間、養犬戶和非養犬戶之間的新舊矛盾此起彼伏,讓鄭州市的養犬管理工作重回無序和混亂。

  養犬證辦證率和年檢率低,固然可以慢慢加強;養犬管理者的人事更迭自然可以讓人慢慢適應,但養犬新政的虎頭蛇尾所産生的養犬人和政府之間的信任裂痕,短期內很難彌合。

  新政再反思

  重管理輕服務,欠缺“客戶意識”

  反思鄭州養犬新政實施全程,你會發現很多瑕疵,久之則成了頑疾,無法根治。

  在這些瑕疵中,“重管理輕服務”便是一項內容。

  “動不動就打狗,逮住無證犬就沒收,這些野蠻的行為,根本就沒有為養犬戶服務。”福華街社區的養犬人郭獻禮説,“養犬辦都沒有想一想,我們交的費用就叫管理服務費,現在你只有管理,沒有服務,本身就變了味。”

  此外,這一點還表現在辦證點的設置上。2007年新政實施時,全市5區最多的時候也只有18個辦證點,平均每個區只有3個,很多居民去辦證都要跑很遠的路。而到2007年12月,辦證點銳減為5個,養犬戶特別是老年人去辦證和年檢更加困難,這在事實上影響了辦證人的積極性,但養犬辦又沒有上門辦證的習慣,服務意識差由此可見一斑。

  財務收支不公開引發“斂財”猜想

  在媒體質疑養犬辦收取鉅額養犬管理費去向不明之時,王平曾回應説,所收費用已全部上繳鄭州市財政局。

  後來,在媒體的追問下,鄭州市財政局公佈的數據顯示,從2007年10月到2009年11月,鄭州市養犬辦共收取養犬管理費1338萬元,支出731萬元。但對於這些錢的具體項目列支和疫苗、芯片等具體價格,養犬辦雖然答應公開,但至今沒有兌現。

  對此,鄭州市不少養犬戶提出質疑,並直指養犬辦的做法存在兩大錯誤:

  其一,養犬管理服務費的收取目的應該是做好養犬管理,同時為廣大養犬戶提供優質服務,也就是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而不應交給市財政了事。

  其二,對731萬元的支出都用在了哪些地方,鄭州市民至少全體合法養犬戶應該知曉明細,但養犬辦始終捂著蓋著,難免讓人産生遐想:不敢公開就意味著其中有問題。

  因為財務不公開,事實上也讓養犬辦失去了養犬戶的信賴,也很可能給市民以“斂財”的猜想,這些都進一步惡化了二者之間的關係,導致矛盾重重。

  辦證靠“執法倒逼”形成惡性循環

  另外一個瑕疵便是養犬辦督促養犬人辦證的方式:執法倒逼。

  一位基層養犬中隊中隊長説,每當辦證率低或年檢率下滑之際,養犬辦都要隔三差五地組織各區進行查處非法養犬的行動,一旦發現誰家的犬只沒有辦證,便強行暫扣逼迫養犬戶辦證。

  這樣“倒逼”的方式有兩大不良後果:養犬辦坐享其成,即使不提供任何服務也有養犬人上門辦證;養犬人對養犬管理産生逆反心理,從心底抵觸。

  在一次查處行動中,一位養犬戶的犬只被強行暫扣後,他直言執法局的強制措施是“綁架”和“敲詐勒索”。

  這樣一來,養犬人和執法部門、養犬辦之間産生了一種惡性循環:養犬人不辦證,執法局查處並暫扣犬只傷害養犬人感情,養犬人抗法並拒絕辦證,養犬辦更加頻繁地組織執法行動。

  此外,突擊檢查的執法方式很難保證執法公平,大量非法養犬戶存在,而只有少數被查處,導致他們內心不平衡,從而對執法公平性提出質疑。

  “即使養犬中隊天天查,但僅靠幾個人一輛車,一天的成績也非常有限,而面對全市數萬條非法犬只,這樣的運動式執法收效甚微。”這位中隊長説。

  解決之道

  財務公開、執法公正

  和便民服務才能取信於民

  制度缺陷加上管理瑕疵,共同造成了鄭州市養犬管理工作的虎頭蛇尾,同時導致政府失信於民,日常工作也因此陷入泥潭而不可自拔。

  眼下,鄭州市城管局正著手恢復養犬管理工作,但首要的難題便是重新恢復養犬人對政府的信任。

  河南省法學會法理法史學會副會長、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何玉玢表示,鄭州市城管局要想繼續管好“狗事兒”,必須做到三點:財務公開、執法公正、便民服務。

  何玉玢説,財務公開,養犬人才知道自己交的錢幹了啥,才明白自己為啥要交費,這是最起碼的要求。如果不願意公開,就可能存在貪腐行為。

  而只有執法公正,對所有非法養犬人一視同仁,而不是選擇性執法,這樣養犬人才能看到執法部門“一碗水端平”,才不會心存僥倖,也不會因執法不公産生心理失衡,才會主動接受管理。

  此外,只有切實為養犬戶提供優質服務,同時對待犬只要有感情,只有這樣,才能贏得養犬戶的信任,他們才會主動辦證並接受管理。

  “公開和公正是法治政府的兩大根基,沒有這些,養犬管理永遠都會是一堆爛泥,無論誰都提不起來。”他説。

  他還建議審計部門介入,如發現有瀆職或貪腐行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這樣才能重建政府部門的公信力。

  建議養犬管理交由市容監察局負責

  鄭州市城管局一位負責人則建議從管理體制上作一下調整。

  “城管局的專業範圍應是市容維護、市政設施的養護和管理等,而對於養犬業務城管局是外行。”他説,“養犬管理是一項法律性很強的業務。”

  他建議養犬管理交由新成立的市容監察管理局(隸屬於城管局)負責,因為他們既有法律素養,又有專業的執法力量,便於開展工作。而城管局只負責對全市養犬管理工作進行政策制定、協調監督和日常考核,這樣從體制上調整之後,鄭州市的養犬管理水平和質量也許會更高。 河南商報記者王海科

責任編輯:王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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