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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出租“醫托”日賺千元 處罰只能依託《廣告法》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5日 16: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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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廣網北京7月5日消息(山東臺記者翁平亞)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拉病人到醫院看病,得到的回扣可能比開出租掙得多。在濟南,許多出租車幹起了“醫托”的第二職業。

  最近不少來濟南就醫的患者向記者反映,本來他們想到一家醫院就診,卻被出租車司機‘忽悠’到了另外一家醫院。據了解,通常出租車送客到醫院後不會立刻離開,他們會帶患者到導醫臺諮詢,待患者就診後,他們從導醫臺拿到醫院開具的“司機聯”小票,當天或過一兩天就可以到醫院拿到相應回扣。

  回扣跟患者的花費挂鉤。比如有的醫院規定,如果送來的患者初次消費200元以內,出租車司機可得50元;送來的患者是初診並消費200元以上,出租車司機能獲得好處費120元,如果是復診患者,司機可獲得80元;並且有個別出租車司機現在已成了專職醫托,你打車看病就拉你,不看病就不拉你,有的司機甚至因此一天能掙上千元。

  記者就這個問題向多個部門反映,但是相關部門表示“出租車醫托”這個行為卻很難定性。濟南市衛生局醫政處的一位工作人員説,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雇用了醫托的醫療機構,若證照齊全,沒有非法行醫,衛生部門也無權查處。據了解,2005年衛生部、公安部等部門下發文件規定,對充當醫托行騙和擾亂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行為,要依法給予查處。

  但警方人員表示如果醫托和患者之間是自願的,沒有強迫和欺詐行為則很難定性。法律界人士認為,雖然法律法規對“出租車醫托”的性質沒有明確界定,但可用《廣告法》來管理,醫托涉嫌虛假宣傳,工商行政機關可依據《廣告法》予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