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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盲人乞討 幕後黑手獲刑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9日 07: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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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例組織殘疾人乞討案宣判

  常被打罵且沒有工錢的四名盲人終於等來了期盼已久的判決。昨天上午,對盲人們施暴的劉社會等四名被告人因組織殘疾人乞討罪,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15000元至20000元不等。據悉,這是自組織殘疾人乞討罪這一罪名新增以來,北京市首例組織殘疾人乞討案件。
  忽悠盲人來京賣藝
  “來北京每月200元,管吃管住……”這樣的待遇對於一個在河南農村生活的盲人而言算是不錯了。盲人劉某在得知這個消息後沒有拒絕。2007年,他同一個叫劉建設(在逃)的男子來到北京“打工”。
  説是工作,其實是乞討。劉某負責拉二胡,劉建設介紹的親戚則負責在旁邊收錢。不過和一般的乞討不同,劉某只勞動不拿錢。“他們承諾的200元工資從來沒給過,我們就像奴隸一樣,每天要在他們的帶領下到指定地點討錢。”
  劉某所説的“他們”是指劉社會、張新麗、劉會民、王麗四人。2009年前後,四人先後在河南老家找到了四名會拉二胡的盲人,騙他們來京賺錢,但實則是把他們當作掙錢工具,盲人們乞討,劉社會等人拿錢。劉社會等四人各自負責一名盲人,分別在海淀區北醫三院、中關村、雙井、紅磨坊等四處進行乞討,而每天他們都能討到約200元。
  吃住條件差常被打
  相比之下,四個盲人的生活就沒那麼好了。盲人們在一處臨時搭建的簡易棚裏生活,棚子只有5平方米左右,棚高僅1.6米,他們只能坐著,一旦站起來就會碰頭。每天早7點至晚11點是他們的工作時間。鄰居説:“四個人一直吃的是饅頭、麵條,菜都很少吃,更沒見過他們吃肉。”
  劉某和其他幾位盲人回憶,無論颳風下雨他們都不能休息,必須出去乞討。“有一次刮大風,我不想出去乞討,就告訴他們想休息,沒想到招來一頓拳打腳踢,還逼著我問願不願意為他們幹,我不想被打,只好説願意。”不僅如此,四位被害人還表示,只要説的話劉社會等人不愛聽,就會被打頭和身體,如果告訴他們“想回家”則被打得更嚴重。有時盲人們還被禁止吃飯。就這樣,劉某四人一直忍受著劉社會等人的打罵。
  被告人自稱無罪
  直到去年4月30日,公安機關接到匿名舉報,在北醫三院路邊有人脅迫盲人乞討,於是警察在現場詢問了正在拉二胡的盲人是否需要解救,盲人盛某即刻表示“快救救我”,儘管現場看著他的王麗謊稱自己是盛某的親戚,他不需要救助,但警方還是將其帶回了派出所,並在當晚找到了其餘三位盲人。
  庭審時,被告人中只有王麗一人表示認罪,其餘三人都表示自己從未打過被害人。根據被害人的公訴及眾多目擊者的證人證言,法院認為,被告四人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乞討,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殘疾人乞討罪,四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5000元至20000元不等。
  ■關鍵詞
  組織殘疾人乞討罪
  組織殘疾人乞討罪是《刑法修正案(六)》的新增罪名,即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責任編輯:侯永勝

熱詞:

  • 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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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