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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接連曝腐敗大案揭權利運作産業鏈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3日 02: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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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被告席上的昔日“財神爺”楊光亮。

  因涉嫌受賄、數千萬元鉅額財産來源不明,廣東省茂名市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光亮21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作為廣東茂名近期集中開展的反腐行動中首個被查的官員,楊光亮涉嫌貪腐案折射出一種新動向:在沿海發達地區,一些深諳“市場運作”的腐敗官員,把權力當作産業運作,用贓款進行多元化投資,催生了腐敗産業鏈。

  同樣發生在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大隊長、茂港區法院庭長及書記員等握有實權的基層幹部與當地最大的涉黑團夥相互勾結,不僅充當“保護傘”,而且直接參與犯罪實施、利益瓜分,也構成了腐敗的另一種動向。

  動向一:權生錢 利滾利

  用權力替人“擺平”,收受賄賂進行原始積累,再把贓款作為資本投資,實現個人資産最大化,是楊光亮走上貪腐道路的路線圖。

  21日上午9時許,坐在被告席上的楊光亮手戴鐐銬、略顯疲態。檢察機關指控,楊光亮涉嫌構成受賄罪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1048萬餘元、港幣200萬元,並有折合人民幣3464萬餘元、歐元2.4萬元的財産不能説明來源。

  借助手中不斷擴大的權力,楊光亮瘋狂斂財,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早在擔任電白縣副縣長、縣長期間,楊光亮便開始收受紅包,有時是“拿人錢財、替人辦事”,有時則被一些企業老闆當作“政治投資”。

  “一些茂名籍老闆認為我有可能當上市長,願意出錢‘幫忙’。”楊光亮庭審時説,電白縣建設發展總公司經理岑某,曾在土地使用權方面得到過“幫助”,為保持長期“合作”,岑某從1993年開始,逢年過節便給楊光亮送一兩萬元的紅包,直到楊光亮“出事”。

  掌管財政大權的楊光亮,在公事上也不忘“吃拿卡要”,茂名市11個下屬部門將其視為“財神爺”,紛紛送錢打點。楊光亮在法庭上説,這些部門的負責人往往在春節時到他的辦公室登門拜訪,用紅包裝幾十萬元的禮金,雖然沒有明説,他也知道是想在財政上多傾斜一下。

  檢察機關查明,2003年至2009年,茂名市茂南區政府、茂港區政府、電白縣政府、化州市政府、信宜市政府、高州市政府、茂名市委市政府接待處、茂名市中醫院、茂名市公安消防支隊、茂名市畜牧局、茂名市財政局等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分別分多次送給楊光亮人民幣合計175.8萬元。

  但紅包禮金並不能滿足楊光亮的貪慾。楊光亮將違法所得進行資本運作,用來放高利貸、購置房産、投資外匯、股票、基金等,迅速形成了財富聚集效應。據廣東省紀委調查,楊光亮多處房産、債券、基金、股票價值1300多萬元,目前,債券、基金、股票、房産均全部凍結。

  記者在庭審中了解到,除跟家人居住的房屋外,楊光亮在茂名、廣州、珠海共有6套現房。2007年,他還出資50萬元入股茂名幸福餐飲名店,在應佔10%股份的情況下,該店負責人朱某飛另送價值50萬元的10%乾股。楊光亮因此減免了該店應繳納的價格調節基金,並把部分公務接待安排在那裏,用權力繼續滋養自己的腐敗産業。

  動向二:官黑勾結 合謀斂財

  在茂名腐敗案中的另一種動向,則是官黑勾結、合謀斂財。茂名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原副大隊長李永才、茂名市茂港區法院民庭原庭長何銘傑、原執行局書記員梁彬與茂名最大的涉黑團夥相互勾結,權力與暴力聯合運作,形成了一條黑色腐敗産業鏈,對社會秩序、經濟秩序構成了嚴重威脅。

  據偵辦此案的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副局長劉氫介紹,早在2001年以前,以李振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就在茂名市電白縣開設賭場、發放高利貸、綁架勒索、尋釁滋事。2001年5月31日,茂名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該組織進行偵查,作為專案組材料組的小組長,李永才卻為李振剛團夥大開“放生”之路。

  因充當保護傘取得李振剛信任的李永才,更與涉黑團夥沆瀣一氣,直接參與到違法犯罪當中。劉氫告訴記者,從2006年起,李永才自己出資參與違法發放高利貸,很快便從中獲取了80多萬元的高額利潤。

  相比之下,何銘傑、梁彬與李振剛團夥合謀斂財的手法更為複雜。他們濫用司法權力,從偽造借貸合同入手,為李振剛等人提供了立案、開庭、判決及執行的“一條龍服務”,將被害人財産轉入其名下,使這一涉黑團夥聚斂財富的路徑擁有了“合法”的“外衣”。作為回報,李振剛也為何銘傑、梁彬賄送了可觀的“酬勞”。目前,李永才、何銘傑、梁彬三個案件已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正處於審判階段。據新華社

  ■專家説法

  對官員財産管控仍是盲區

  有關專家指出,在茂名接連發生的腐敗大案表明,為遏制腐敗動向引發連鎖反應,針對權力運行的立體化監督機制亟待建立。

  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説,隨著政府官員“市場意識”的增強,他們也希望借助手中權力融入資本市場,像生意人一樣“錢生錢、利滾利”,與早期一手辦事一手交錢的賄賂方式相比,當前官員腐敗的手段越來越隱蔽。

  記者在庭審中了解到,楊光亮為自己和家人辦理了多個假身份證,並用假證購置多套房、多個存摺,卻能“潛伏”多年未被發現,這反映出當前反腐敗體系中存在一個關鍵問題,對官員的財産管控、權力監督仍是盲區。

責任編輯:劉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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