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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門市長“坐堂審理”民告官案(圖)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3日 04: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報業網-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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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首長主持案審會或將成為更多行政復議案審理方式

  昨天下午,由海門市居民姚玉蘭狀告該市人社局“行政不作為”的行政復議案件在海門市行政會展中心舉行聽證會和審理會,主持人是海門市委副書記、市長姜龍。這也是全國首例由地方行政一把手親自審理的“民告官”復議案件。

  案由 “事改企”員工“兩頭沒著落”

  海門市居民姚玉蘭的丈夫薛某生前是該市一家“事改企”單位職工。2003年改制時,在人事部門辦理了人事代理,並按機關事業單位規定繳納了養老保險。然而,天有不測風雲。2009年,就在薛某離退休還剩4個月的時候,一場大病奪去了他的生命,十幾萬元的醫療費本已壓得這個家庭喘不過氣來,而且他還無法享受到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好處。對於薛的遺屬姚玉蘭來説,日子就更苦了。丈夫在世時她就在家務農,幾乎沒有經濟來源,一家生活全靠丈夫的工作,現在丈夫不在了,自己又已63歲,體弱多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能指望的就是丈夫的撫恤金。可是,令她始料未及的是,本以為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支付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和救濟費,可2011年4月26日,海門市人社局的一紙答覆卻讓她陷入了絕望的境地:人社局認為,姚申請的三種費用按規定是參加企業保險的員工才能享受的,當年改制時,薛某已經放棄了這些後續費用而自願參加了事業單位保險,在事業單位保險中是沒有這些保險條款的,因此也沒有法律依據從事業保險基金中為姚玉蘭支付這三項費用。

  失望之餘,姚某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向海門市政府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

  現場 市長坐堂審案,人社局局長舉證答覆

  4月28日,海門市政府正式受理了姚玉蘭的復議申請。考慮到本案涉及改制企業職工待遇等政策遺留問題,復議委員會決定由該市行政首長親處審理。

  在對案件進行充分調查和梳理的基礎上,昨天下午,海門市委副書記、市長、市行政復議委員會主任姜龍親自主持了該案的行政復議聽證會和案件審理會。

  姚玉蘭和海門市人社局局長黃學新分別坐在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座位上。頭髮花白的姚玉蘭講得很直白:“不管丈夫是企業職工身份也好,是事業單位職工身份也罷,辛辛苦苦為單位幹了一輩子,現在到頭來哪一邊的待遇也享受不了,這我不能接受。”姚玉蘭越想越委屈,説著説著眼淚就流下來。

  海門市人社局局長黃學新的回答也有道理:“從歷來的政策規定中,找不到任何從事業保險基金或是企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姚玉蘭申請這三種費用的根據。”

  人社局擺出的事實是:當年,薛某這一批“事改企”員工之所以放棄了企業保險,繼續交事業保險,就是因為事業保險的退休金高一倍,當時市政府還是為了平穩過渡才出了這麼一個優惠政策,讓這批員工繼續享受了事業保險待遇。只是薛某的情況比較特殊,還沒退休就因病去世了。如果在事業單位,這些費用都是由單位來支付的,可是他原來的單位早就改成了企業,也不可能再為他支付這幾筆費用了。

  法理是沒錯,可姚玉蘭的情況也確實應該受到政府的救助。案子怎麼判?交給姜市長的是道不好解的題,而這個問題也被提交到了“行政復議委員會”進行討論。這個由海門市委政法委、人大內司委、政協城建法制委、具有行政復議職能的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和法制工作機構以及院校法律專家、執業律師等“外部委員”構成的委員會,就是為了消除社會公眾對行政復議這類“民告官”案件審理不公開、不透明、“官官相護”的疑慮而成立的。

  昨日下午,17名復議委員會委員旁聽聽證會,並參加案件審理會議。委員們大多認為,海門市人社局所作的行政決定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不能因人情而改變。但姚玉蘭的訴求也沒錯,作為政府不能無視群眾的實際困難,在社保基金不能支付的情況下,政府應“以人為本”,從其他途徑考慮對姚玉蘭的救濟問題。

  最終的投票結果為,姚玉蘭行政復議案“維持1票,駁回16票”。

  結果 保險不支付,政府將另尋途徑來救濟

  一場聽證會+一場案審會,最終的結果並非只在於投票的結果。在投票結果宣佈之後,姜龍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讓大家進一步討論:姚玉蘭的案件並不能就此結案,她的實際問題該怎麼解決?

  “如果當時不改制,是不會受到影響的。”姜龍坦言,這是個政策漏洞問題,但是當初出政策的初衷也沒錯。“這個案件很有代表性,在申請人背後還有幾百個這樣的例子。當時是為了讓這些被改制的職工得到更好的福利保障,才讓他們進入了事業保險,但沒想到他沒等到享受好處就去世了,沒想到還有遺屬等問題。”姜龍也提出了一些建議:是不是可以讓他重新再回到企業養老保險中去?如果再不行,當時“事改企”有一筆剝離的資金,哪怕從這筆資金中先支付行不行?姜龍表示,老百姓的利益是最大的,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根本,“一定繼續研究姚玉蘭的問題,保險基金無法支付,政府會尋找其他途徑,想辦法讓她安度晚年”。

  海門市市長姜龍在案審結束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親自審理這一案件後深有感觸,一是能直接了解人民群眾的訴求;二是對行政復議制度有了更深的認識;三是對依法行政的現狀有了一個準確的評估;第四也可以進一步提高政府和自身的執政能力和水平。姜龍説,不止解決姚玉蘭的問題,“事改企”這一批人遇到的政策不銜接問題將一併研究解決。

  案外 省法制辦:“民告官”不必都拖到法院

  昨天下午,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高建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了海門這起“民告官”官司行政首長主持聽證會、案審會的意義所在。他説,行政爭議,實際上就是“官”、“民”間的爭議,這類的爭議最終怎麼解決?從聽證會、案審會中,我們能發現許多容易被忽略的事實,能發現老百姓真正的訴求。

  他認為,為什麼姚玉蘭的案子下午聽證、下午案審會,下午就出結果了,就是因為有領導親自參與了。“由一把手領導親自主持的案審會才能達到這樣的目的,其他人主持的案審會還未必能達到這樣的效果。”

  高建新還指出,與行政機關領導出庭應訴相比,行政首長主持審理復議案更加積極的意義就在於,將矛盾解決在了到法院之前,“是我們要求行政機關出庭應訴的進一步提升”。行政首長親自主持聽證會、案審會也將成為今後更多行政復議案件審理的方式。

  本報記者 石小磊

  作者:石小磊

責任編輯:韓淩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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