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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社會組織“評估”出新氣象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8日 06: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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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雲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發起了“希望行動”——徒步茶馬古道公益籌款活動。

  資料圖片

  “我們是‘理’不是‘管’。”談起《雲南省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的目的,雲南省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助理黃金保日前對記者如是表示。

  目前,雲南全省在民政部門登記在冊的社會組織有12636個。從5月1日起,隨著《辦法》的實施,這些社會組織有了權威標準:自願申請,由獨立運作的第三方評估機構評出星級指標——最高五星,最低一星。

  《辦法》由雲南省民政廳頒布,它的實施意味著雲南省社會組織的管理將從以往“年底填填表、幾年不開會”轉向獨立評估、量化科學管理的狀態。

  1. 獨立運行的評估機制

  時至今日,西南林業大學教授況榮平仍對2009年的評估經歷唸唸不忘:2009年8月16日,雲南省基金會評估委員對自願申請參評、條件具備的17家基金會進行了等級評估,有12家基金會被評為3A以上。這一年,雲南省共有25家基金會。

  況榮平時任評估委員會專家委員,他回憶説:“以前許多評估不過是‘花公家的錢在政府框架內爭取資源’,亂象叢生。相比之下,基金會的星級評估更多是向社會爭取資源,政府不打招呼,經驗尤為寶貴。”

  對社會組織進行評估,全國各地多有探索。雲南大學教授向榮介紹,現實中評估存在的問題有幾個方面:一是評估是否自願參與?如果是,難以解決大面積推廣評估的問題;如果不是,評估有可能淪為司空見慣的“變相評比”。二是評估中政府主導與第三方獨立參與的關係如何處理?許多地方是由政府最後把關,這影響了評估的公信力。三是評估的組織、經費缺乏保障,導致各地評估發展很不平衡,評估的規模、範圍等差別較大,評出的星級數量也缺乏全國統籌。

  《辦法》明確:評估要社會組織自願參加、評估委員會獨立運行。向榮介紹,《辦法》的出臺,至少解決了這樣幾個問題:一是評估有了制度保障,雖然只是規範性文件,但明確了評估的主管部門和運行機制,使各級民政部門操作起來有章可循。二是對評估等級的管理和運用有了明確規定,捐贈稅前扣除等一些優惠、扶持措施的出臺,增強了社會組織參加評估的動力。

  雲南省2009年的基金會評估,即是《辦法》中“政府指導、社會參與、獨立運行”的社會組織評估運行機制:評估委員會的7—25名委員來自社會各界,每人一票;社會組織自願申請。雲南省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庫相清介紹,當時的評估經費來自省民政廳。《辦法》也明確規定:社會組織評估經費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經費中列支。從某種意義上説,不向評估對象收取評估費用,保證了這項評估“不變味”。

  評估過程的獨立運作,帶來了評估結論的真知灼見。2009年的評估過程中,況榮平等委員就發現了基金會存在的一些問題:一是內部治理中理事會組成人員較為單一,多為基金會挂靠單位退休或者“二線”人員,有的甚至成了“老年人俱樂部”;二是基金會秘書長的權力並不明確,許多都是聽上級的;三是基金會實施項目的産生和監督不科學。在某“見義勇為基金會”評估中,委員們就提了兩個“尖銳”的問題:那麼多見義勇為者,你們表彰誰?答案是地方政府推薦。為什麼要以政府的名義表彰?對方一時啞然。

  其實,這些問題不限于基金會,形形色色的社會組織都有類似情況。

  2. 量化評估讓社會組織回歸本源

  新社會組織到底“新”在哪?這是採訪中況榮平提出的一個問題。他的結論是,老的社會組織大都有挂靠單位,其資金來源、人員構成和組織運行帶有抹不去的行政色彩;而新社會組織應該是民間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特別是一些從事環保、社區建設和醫療康復類的NGO組織。

  顯而易見,這個定義是狹義上的。不過況榮平也指出,新舊社會組織的區別要看是官方還是民間背景?是面向社會不特定群體還是系統內部?

  雲南省民間組織管理局宋少華告訴記者,目前很多社會組織是由行政部門派生而來,社會性不足,行政味有餘,專業化不夠。比如資金來源是財政撥款或者領導打招呼,人員構成來自行政部門兼職或任命,面向的群體是本系統內部,運作方式也常是層層報告。這既背離了社會組織的本源,也束縛了自身發展。

  與之對應,目前對社會組織的管理方法不多、手段不新、措施不力、成效不齊的問題日益凸顯。庫相清介紹,我國對社會組織實行登記部門和主管部門“雙重管理”,但登記部門往往是年檢時通過填表來“管理”;而主管部門要麼對下屬的社會組織“打入冷宮”,要麼習慣下命令。因而,對社會組織的管理迫切需要創新。

  “先天不足可以通過後天矯正,量化的社會性評估指標設計就是一種矯正”,宋少華介紹,《辦法》規定的評估在基礎條件、內部治理、工作績效和社會評價等方面都“刻意”突出了社會組織回歸社會。比如,資金的來源有一定的公募比例;人員的構成有廣泛的代表性;社會評價有社會認知度。

  2009年被評為5A級的雲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就把“社會化動員”發揮得淋漓盡致。基金會的公益活動主要吸引公眾參與。基金會發起實施的“徒步籌款”活動,先後徒步獨龍江、瀘沽湖等雲南的近十個州市,甚至走出了省界、國界,許多省外的志願者也參與其中,並且年年舉行,這已成為雲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獨具特色的一項公益活動。

  不只是公眾參與,在引入社會監督方面,《辦法》也要求社會組織陽光財務、透明運作。以雲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為例,從1994年開始,每年都請權威審計機構出具審計報告,《雲南日報》每年免費刊登審計公告。“別看籌資過億,我們是沒有支配權的,只能按捐贈者意願實施項目。”雲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秘書長杜華傑説:“公信力是社會組織的生命。”

  社會組織回歸社會也促進了其專業化。雲南幾乎無災不成年,每次自然災害後,都能看到社會組織參與救援的身影。在今年的盈江地震中,雲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的志願者第一時間就到了現場,在當地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現場需要調動救援隊伍和物資。

  3. 評估需從“盆景”到“百花園”

  社會組織評估,會不會“扶大抑小”,壓縮成長性草根組織的發展空間?

  有採訪對象認為,社會組織間的良性競爭有益無害,評估為社會資源的選擇提供了指南。在雲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看來,較好的社會化動員,再加上5A級的牌子,就可獲得更多的公眾認可和社會資源。

  雲南超軼健康諮詢中心是一家小型民辦非企業單位,只有5名全職人員,從事與行為有關的疾病控制,如防治艾滋病。由於在控煙中表現活躍,這個組織最近在昆明聲譽鵲起。中心主任李曉亮告訴記者:“社會組織類型千差萬別,規模和運行方式多樣,難以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指標體系;如果太重視規模和公眾認知度,顯然評估就對成長性草根組織不利。”

  況榮平教授介紹,《辦法》要求社會組織評估的範圍擴展到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但對不同評估對象要採用的指標體系並未明確。從2009年評估的結果看,許多平時曝光率就高的基金會都榜上有名,“盆景”效應好。但如何從社會組織的“盆景”催生出姹紫嫣紅的“百花園”,社會組織的管理創新仍值得探索。

  “評估不應只是精英們的事,社會組織評價應該邀請普通市民參加。”況榮平提出,評估還有待改進,評委們在評估社會影響力時,由於沒有調查數據,只能跟著感覺走。

  《辦法》除了要解決包容性的問題,還要解決吸引力的問題。

  大益普洱茶廠每年拿出銷售收入的2.3%,成立了雲南大益愛心基金會,屬於非公募組織。在2009年的評估中,愛心基金會得到4A的評價。按照《辦法》規定,獲得3A以上評估等級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可以優先接受政府職能轉移、獲得政府購買服務和政府獎勵;獲得4A以上,可以在年度檢查時簡化程序。如今,大益愛心基金正朝著5A的目標努力。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現實中各種社會組織往往是“井水不犯河水”,缺乏學習交流的平臺。可能是受條塊分割的限制,政府在這方面有些缺位。大家還反映,許多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根本不了解社會組織,問得最多的問題是“你們不賺錢怎麼發工資?”這也造成許多無形的障礙。採訪中許多社會組織負責人都表示,隨著評估的不斷推廣,這個問題有望得到解決。

  ■鏈結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組織評估,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為依法實施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職責,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依照規範的方法和程序,由評估機構根據評估標準,對社會組織進行客觀、全面的評估,並作出評估等級結論。

  第四條 社會組織評估工作應當堅持分級管理、分類評定、客觀公正的原則,實行政府指導、社會參與、獨立運作的工作機制。

  第八條 對社會組織評估,按照組織類型的不同,實行分類評估。

  社會團體、基金會實行綜合評估,評估內容包括基礎條件、內部治理、工作績效和社會評價。民辦非企業單位實行規範化建設評估,評估內容包括基礎條件、內部治理、業務活動和誠信建設、社會評價。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設立相應的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以下簡稱評估委員會)和社會組織評估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復核委員會),並負責對本級評估委員會和復核委員會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社會組織評估結果分為5個等級,由高至低依次為5A級(AAAAA)、4A級(AAAA)、3A級(AAA)、2A級(AA)、1A級(A)。

  第二十七條 獲得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在開展對外活動和宣傳時,可以將評估等級證書作為信譽證明出示。評估等級牌匾應當懸挂在服務場所或者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八條 社會組織評估等級有效期為5年。

  獲得3A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可以優先接受政府職能轉移,可以優先獲得政府購買服務,可以優先獲得政府獎勵。

  獲得3A以上評估等級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公益性社會團體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獲得4A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在年度檢查時,可以簡化年度檢查程序。

  第二十九條 評估等級有效期滿前2年,社會組織可以申請重新評估。

  符合參加評估條件未申請參加評估或者評估等級有效期滿後未再申請參加評估的社會組織,視為無評估等級。

  ——摘自民政部《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