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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70萬輛電動車多數超標 官方醞釀管理辦法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30日 04: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燕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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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國家標準委發佈了電動自行車標準,但新標準一直擱淺至今。圖為市民在選購電動車。本報記者 張海強 攝

  根據規定,最高時速大於20公里、整車重量大於40公斤的電動車將面臨禁止“上路”。這就意味著省會石家莊70萬輛電動自行車絕大部分將“被禁”。

  現狀 石市70萬電動自行車多數“超標”

  對很多收入不高,但出行距離不近的人來説,騎電動自行車出行顯然比自行車輕鬆得多。尤其是石家莊這樣的平原城市,絕對算得上“電動自行車大市”。

  “據保守估算,石家莊市區及周邊縣區電動自行車擁有量至少有70多萬輛,不客氣地説其中絕大部分都是‘超標車’。”河北自行車行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郭文玉表示,“現在的電動車銷售市場銷售確實有些失控,沒有統一的標準,對市民來説也是,電動車跑不快就沒人買,所以絕大部分電動自行車的時速肯定是超過20公里的。如果真按照國家此次要求的執行,對市民及市場的影響會較大。”

  但據郭玉文介紹,近日國家四部委下發的通知只是一個“方向性”政策,其中要求各省自行制定出相關的管理辦法,目前河北各相關部門及行業協會正在進行調研,希望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管理辦法。

  市場 電動自行車市場良莠不齊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頒布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不大於20公里,整車重量不大於40公斤,電動機功率不大於240瓦。昨日記者走訪市場時發現,市面上絕大部分電動自行車的儀錶盤上,普遍沒有時速的刻度,取而代之的是“低速”、“中速”、“高速”三個速度標識。

  “這輛車能跑多快?”在和平路上的一家電動自行車車行記者問道。“最快能跑四五十公里呢。平時你就跑中速就行,時速有30公里吧。”老闆信誓旦旦地説。“最近又要規範電動自行車了,説時速不讓超過20公里了,聽説沒有?”“沒聽説。前兩年倒是説過一次,後來也沒消息了。放心騎吧,沒事。”

  記者在電動自行車銷售集中的區域轉了一圈,情況基本一致。而且電動自行車的品牌也非常多,價格差異也非常大。“現在電動自行車入市門檻非常低,雜牌子特別多,質量良莠不齊,再加上沒個統一標準,存在很多的安全隱患。”一家品牌電動自行車的負責人説。

  反應 品牌電動自行車希望“規範”

  “我是今天看到這個消息的,對於捷安特這樣的企業來説,倒是希望能把市場規範起來。”石家莊捷安特自行車銷售門店的王強經理表示。

  他告訴記者,現在是規範的電動自行車賣不過不規範的電動自行車。“市場上的電動自行車絕大部分都是超重超速的,反而受消費者歡迎。對於捷安特來説,雖然一直按國標規定生産,但因為消費者嫌速度太慢而銷售並不理想。因此電動自行車一直不是捷安特的主項。希望國家有個規範的東西出來,這對行業發展、對企業正規化、對消費者人身安全都是有好處的。”王強説。

  影響 河北以零部件生産為主,受衝擊不大

  “從目前情況看,四部委的通知對河北企業影響不大,對市場及消費者影響會比較大。”郭文玉表示。

  他介紹説,從河北省的情況看,生産整車的企業比較少,主要以生産電動自行車的零部件為主。而附近的整車生産企業主要集中在天津,石家莊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也主要來自天津。

  聲音 要管住騎車的,必須先管住造車的

  據了解,早在2009年,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就公佈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等4項國家標準規定,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不得大於20公里、整車重量不大於40公斤,否則將歸到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裏,劃入機動車範疇,按機動車管理。但由於多方面的原因,新標準在即將實施前半個月被擱淺至今,電動自行車市場亂象依舊。

  此番,四部委聯合下發的通知中稱,對目前在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各地公安、工業和信息化、工商、質監部門要積極爭取政府支持,本著平穩過渡的原則,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鼓勵群眾主動置換和報廢。要結合本地實際,提請政府設定“超標”電動自行車的過渡期限,限期淘汰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要管住騎車的,必須先管住生産車的。現在市民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管理起來很困難:難道以後警察都要在路邊擺個秤,去稱一下過往的電動自行車究竟超沒超過40公斤?或者警察要到電動車上騎一圈,看有沒有超速?國家一直就有機動車、非機動車的標準,只是一些電動自行車廠家為了自己的利益沒有按照標準執行罷了。所以國家制定標準應該先管住生産源頭,不合規定的産品不能上市銷售,這才是根本。” 本報記者 秋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