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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出“小作坊限制令” 規範3000余食品小作坊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6日 23: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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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重慶5月26日電(連肖 董競)重慶對食品小作坊下多條“限制令”引發各界關注。26日,重慶市質監局法規處處長杜漸稱,該“限制令”將規範該市3000余家食品小作坊,有利於該市的食品安全。

  被稱為“食品小作坊限制令”的是指《重慶市質監局關於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監管指導意見》。杜漸説,該意見由重慶市質監局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制定,是對國家相關法規的細化、完善和補充,可規範該市現有的3000余家“食品小作坊”的生産經營行為。

  按照該意見,重慶“食品小作坊“將被禁止生産高風險食品、以及其生産能力無法達到的食品。被禁止生産的食品包括乳製品、酒類(不含散裝糧食釀造酒)、罐頭製品、果凍、肉製品(不含腌臘肉製品)、飲料、冷凍飲品、味精、雞精調味料、方便麵、速凍食品、巧克力及巧克力製品、食糖、嬰幼兒配方奶粉共17類食品。

  杜漸舉例稱,豆瓣醬、醬腌菜、糧食烤酒、豆腐乳、臘肉、香腸、粽子等常見食品,並不在小作坊禁止生産的範圍內。食品攤販、“前店後廠”式麵包店、現做現賣的食品等也不屬於此次“限制令”的限制範圍。

  意見還限制小作坊食品進入食堂、連鎖性超市、商場等食品集中交易場所銷售,要求食品小作坊業主必須取得生産核準證書,獲得生産核準後也要遵守相關的行為規範,如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均不得出坊銷售,相關食品添加劑必須要專櫃存放、專簿登記、專人按國家規定準確計量添加等。

  據了解,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是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生産,有固定生産場所,生産加工規模小,採用傳統工藝,無預定包裝或者簡易包裝的從事食品生産加工的單位或者個人。

  據悉,上述重慶食品小作坊監管指導意見將於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