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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法院判決現顛覆性結局 兩烏龍案惹怒民眾(圖)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4日 14: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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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正案嫌犯邱和順左高喊司法不公。國際在線

  近日,台灣的兩起官司引發島內社會批評聲浪。其中涉案嫌犯要麼被關了20多年官司還沒有結論,要麼法院判決出現顛覆性的結局。

  轟動島內的陸正案,近日被台灣“高院”第11度發回重審。被告邱和順因涉嫌綁架、殺害學童陸正和另一名婦女,已經被羈押了23年。法院一審、二審都判邱和順死刑,但由於案件證物遺失,尤其陸正死未見屍,台灣“高院”一直不敢最終判決邱和順死刑,同時又迫於輿論壓力不願改判無罪。案件的久懸未決,引發島內人權、律師團體不滿,畢竟將一個沒有定罪的人關在監獄23年是極不人道的。同時,被害人陸正的家屬也在這漫長的23年司法長路上飽受折磨。兇手不能被正法,對於他們來説是更嚴重的二度傷害。

  另一起林安順命案的判決結果,則如台灣民間形容的“法院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這起案件發生在14年前,台北縣刑警林安順在警匪槍戰中殉職。檢方認定李得陽和陳達民共同殺人,一審倆人同被判處死刑。誰想之後的審理中,法官認定李得陽沒有開槍改判無期徒刑,8年後又認定殺人僅陳達民一人所為,李得陽以無故持有手槍論罪判刑5年。李得陽服刑出獄後,法院的後續審判卻再度認定殺人者應該是李得陽,並判處其無期徒刑。

  對於以上亂象,島內輿論質問,這種官司一打幾十年的、讓人要死不活的司法制度到底要折磨民眾到什麼時候,司法正義又要如何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