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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醉駕入刑"第一人拘役2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7日 16: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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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較真]

  “這個表態

  非常有理性”

  受訪人:楊林

  (法學碩士,供職文化傳播公司)

  我覺得這種説法其實挺有道理的,而且非常有理性。在現在的法律規定中,確實有互相衝突的地方,作為最高法院的領導,他強調現有的這個情況並要求基層工作者注意到這個衝突,在具體執行的時候適當把握,難道不應該嗎?難道一定要等到將來出了事後再去補救法律上的這個漏洞?目前法律規定沒有互相接軌,這是現實,不是張軍副院長造成的,他提前告知我們,提醒我們注意,怎麼就會招致這麼多批評?大家都更願意穿著皇帝的新衣嗎?

  另外,我覺得他選擇這個時間段來表態也是有必要的,高曉松這個事情是一個意外,但是從這個月開始,各地紛紛曝出抓獲首例酒駕司機並判刑的消息,你不覺得這是有關部門在爭奪眼球嗎?這種情況一旦持續下去,幾乎肯定會出現量刑過重等不良趨勢,最高法院這時候提醒基層工作者吃透法律精神,不應該嗎?附和輿論是誰都會做的事情,但是輿論並不一定都是正確的,如果審判工作完全被輿論左右,那肯定是法律的悲哀!

  新酒駕標準

  為何不同步

  今晨有媒體報道,新修訂的國家強制性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將於7月1日實施,雖然飲酒、醉酒駕車的血液酒精含量臨界值沒有改變,但是,新標準要求在血液酒精含量檢驗中,對檢驗結果應該出具書面報告。

  ——出具書面報告,這肯定是為了保證檢測的權威性和法律效力,可是醉駕入刑是從5月1日開始的,這中間明顯存在兩個月的空白期,這個時間段是為了檢測並考驗交警執法能力、律師辯護能力、法官審判能力而專門保留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