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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堵路抗議致河南萬仙山景區五一期間停業整頓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2日 07: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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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河南省輝縣市(縣級市)萬仙山景區,“五一”期間,景區不僅沒迎來遊人如織的場面,反而陷入癱瘓。

  由於山村變成了景區,景區內的村民建房要被罰55萬元,拆房子也要被罰2000元;景區內的村民不準用麵包車拉遊客,把車換成政府要求的電動觀光車,依然要被罰款。在種種矛盾難以調解的情況下,“五一”前,村民以停業、堵路等方式抗議種種處罰,使景區經營陷入癱瘓,被迫停業整頓。

  發展旅遊本是利國利民的好事。然而,在萬仙山景區,原本貧困的山村開發成了旅遊景區,旅遊發展了,群眾與景區開發者、群眾與政府之間的關係為何卻惡化了?

  村民:建新房罰55萬元,拆舊房罰2000元

  5月3日,記者趕到萬仙山景區時,景區依然在停業之中。景區大門口,一位從新鄉來景區內南坪村辦事的人要進入景區,景區工作人員對其進行身份確認,並要求其簽了安全責任書後才放行。

  記者扮成一位村民的表弟才進入了景區。村民告訴記者,景區大門是景區內郭亮、南坪、水磨3個行政村1500多名村民出入的唯一通道。來到南坪村,記者看到停車場上8輛電動觀光車整齊停放,整個南坪村冷冷清清,沒有遊客的身影。

  記者調查發現,引發景區此次停業的導火索是村民建房問題。

  南坪村村民李福山告訴記者,2007年11月,他徵得了村民小組全體成員和村委會的同意,並向小組繳納了6500元購地款後,準備在南坪遊客接待中心房後蓋新房。

  “後來,鄉里和當時的旅遊公司總經理郝衛東説,要向景區交3000元平整地基的保證金才能蓋房。”李福山説,2008年年底,他向景區交錢後,景區還派車幫他清理了石頭。

  此後的一張處罰決定書卻讓李福山大吃一驚。2009年7月21日,李福山收到一份《輝縣市旅遊風景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決定書稱,“李福山屬未經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審核,于2007年底在萬仙山景區南坪遊客中心後邊開山從事建設活動,處以五十五萬元罰款”。

  “沒多久,我又收到市法院下達的《行政裁定書》和《行政案件執行通知書》,要強制執行55萬元罰款和8150元的執行費。後來,法院經過調查,説我們家情況特殊,不符合執行條件。”李福山無奈地説,“蓋房子的事也就一直擱這了,我一直反映,上邊總是説讓等規劃。”

  村民們向記者反映,不僅李福山家那種在新宅子上蓋房子要罰錢,舊房拆了重蓋也要被罰錢。

  村民安寶山家因老房破舊無法居住,去年國慶節時,他將自家房子拆掉了。“今年3月,旅遊局通知我們,拆了老房蓋新房要交2000元罰款。和我一樣拆舊房子的9戶村民都要罰款”。

  安寶山向記者提供了一張罰款收據。記者看到,收據上收款單位填寫的是“輝縣市旅遊風景局”,單據中“違法(章)事項”和“處罰依據”欄都是空白,並且9家村民的1.8萬元“罰款”合併開在了一張罰款單上,收據上加蓋著輝縣市旅遊風景局財務專用章。

  按照政府的要求,安寶山交了2000元罰款,但他的房子還是不能建。“旅遊公司把守著出入景區的大門,不讓我們把建築材料拉進來。”安寶山説,“旅遊公司要我簽一個《居民建築保證書》,並交3萬元的押金才能蓋房子。”

  “鄉里和景區一直説是要等景區規劃出來之後才能蓋房,可都等了四五年,規劃還沒有出來,還不讓老百姓蓋房子。”一位村民很不滿地説。

  村民開觀光車一再遭處罰

  景區內交通營運權的爭奪,則是引發景區停業事件的直接導火索。

  村民宋雲山告訴記者,他之前一直是駕駛麵包車在景區裏接拉遊客,輝縣市旅遊管理委員會對他的車進行過安全檢查。“去年冬天,鄉里通知説要取締景區裏的麵包車,並給我們下發了《輝縣市人民政府關於取締旅遊景區內非法營運車輛的通告》,規定景區內運營車輛必須是九座以上的客運車輛或經有關部門許可的觀光車輛”。

  “麵包車是8座的,不符合政府規定。通知説觀光車能跑,我們村就商量著一起買電動觀光車。規定要求,觀光車要到特種車輛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後才能跑。我們去審批時,安檢部門説要有景區的證明才能進行登記,可旅遊公司又不給我們開證明。”宋雲山説。

  宋雲山告訴記者,景區內郭亮、水磨、南坪3個村之間距離較遠,幾個村離景區門口也有好幾公里的路。“慢慢轉入旺季後,遊客越來越多,3個村的百十輛無法拿到手續的觀光車就都跑起來了,我也就開著電動觀光車跑起來了”。

  3月下旬,宋雲山突然收到了輝縣市旅遊風景管理局下達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書稱:“你在景區內無手續從事營運載遊客活動,不能保證遊客的人身、財産安全,處以19000元罰款。”

  “不是我們不辦手續,是旅遊局不給我們辦。”宋雲山説,“不給辦手續,然後又罰款,這樣的罰款我不服!”

  那麼,旅遊公司為什麼不願給村民的電動觀光車出具證明呢?

  景區的經營方——萬仙山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文德説,2009年,旅遊景區內以麵包車為主體的“小交通”數量急劇增加,給景區和旅遊安全帶來了很多安全隱患,“同時,經營交通的村民安全和服務意識不夠,無法保障遊客的人身安全。遇到旅遊高峰期,胡亂要價、欺騙,甚至一言不合與遊客發生打罵的事件時有發生。一旦出了問題,景區卻要賠錢、賠禮道歉,對景區的影響很壞。”

  “去年11月12日,公司和景區所在的沙窯鄉政府簽訂了《景區內部交通組建及運營》的合作協議,由我們獨立經營景區內部交通。”王文德説, “公司對村民麵包車的補償款給了政府,並給村民一些逐年遞增的讓利費用。但是後來,村民們仍然堵路、砸車窗,阻撓我們公司的中巴車運營。”

  一位村民告訴記者,4月27日,沙窯鄉政府發佈通知,要求所有無證觀光車停止營業,“100多戶村民的觀光車不能運營,不少人還被罰了款,村民們意見很大,開始停止經營家庭旅社、餐館,甚至封堵山路,阻止遊客上山。4月30日下午,鄉政府下了通知,要求景區停業整頓。”

  據記者了解,2007年9月,沙窯鄉政府對萬仙山景區按照經營權、所有權和管理權“三權分離”的形式進行了改制。如今,景區管理權歸鄉政府,經營權歸萬仙山旅遊發展公司,景區山林等的所有權歸村民。

  對於這種“三權分離”的體制,剛到任不久的沙窯鄉黨委書記郭東衛説,“名義上鄉政府對景區有管理權,可村民蓋房要首先通過規劃,還要向旅遊公司交保證金才能往山裏面運建築材料。我們對景區哪有什麼管理權?都是旅遊公司與村民發生矛盾後,由我們做協調工作。”

  “一般來説,山下蓋了旅館的家庭每年能收入三四十萬元,但山上沒有旅館的家庭只能收入6000元至1萬元。”郭東衛説,很多沒有旅館收入的村民,就想著跑景區交通增加收入,“跑觀光車風吹雨淋的,村民們其實也掙不到幾個錢。”

  “這樣發展旅遊,對我們有啥意義?”

  對於李福山蓋房被罰款55萬元的問題,輝縣市旅遊風景管理局局長王建新説,該局是根據《風景名勝區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作出的處罰。該規定要求:“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開山、採石、開礦等破壞景觀、植被、地形地貌活動的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可村民拆了自己家的房子,為什麼也要被罰款?”記者問。

  王建新認為,村民們的房屋是在核心景點內,房子本身就是看點,村民們不按規劃要求拆掉老房子是對景點的破壞。“我們結合法律的公平和百姓的接受程度制定出了處罰標準,罰款就是要讓聽話的百姓與不聽話的百姓有所區別。”王建新説。

  王建新説:“近年來,遊客數量增長很快,給農家樂帶來了很好的經濟效益,部分村民的思想膨脹,沒有家庭旅館的也想建旅館。由於萬仙山景區有著自身的獨特性,村民所在的村莊就是景區的核心景點,不統一規劃就會對景點造成破壞。”

  對於規劃一直沒有制定出來的問題,王建新説,旅遊公司承包景區之前,鄉政府就開始請有關專家對景區進行規劃。但旅遊公司來了後,又覺得不符合他們的發展方向,就又重新進行了規劃,“制定規劃的時間確實長了些”。

  一位跑景區交通的當地村民抱怨説:“政府發展旅遊,我們的村子成了他們的景區,我們的舊房子成了景區的景點,可景區的規劃遲遲不出臺,我們以前沒有蓋房子的村民一直不能蓋房。村民想在景區裏跑交通掙點錢,政府也不允許。這樣發展旅遊,對我們有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