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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狗鬧上公堂 江西一對夫婦竟為愛犬守靈七日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0日 18: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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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南昌4月20日電 (王劍 簡永根)記者20日從江西省新餘市渝水區人民法院獲悉,該省首例“狗咬狗”案達成庭外調解,被告辜先生向原告郭先生賠償人民幣2000元。愛犬死後,郭先生與妻子悲痛欲絕,曾為愛犬“貝貝”守靈七日。

  2010年12月23日晚,郭先生帶著愛犬“貝貝”(德國狐狸犬)在新餘市抱石公園散步,前方一條未繫繩套的成年哈士奇突然衝了過來,咬了一口。第二天晚上,“貝貝”經醫治無效死亡。

  愛犬死後,郭先生與妻子悲痛欲絕,為愛犬“貝貝”守靈七日。郭先生稱,“貝貝”2006年來到家中後很受家人喜愛,自己甚至關停服裝店,與妻子一起精心照顧“貝貝”。每年定期為“貝貝”注射疫苗,併為其辦理“動物免疫證”。每天為愛犬涮牙、洗臉、洗澡,飼喂優質狗糧和土雞蛋,為“貝貝”購買了大量的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

  經當地警方和居委會調解不成,郭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哈士奇主人辜先生賠償經濟損失費和精神損失費共計人民幣32360元。該案由此成為江西省法院系統受理的首例類似案件。

  渝水區人民法院日前開庭審理這起特殊的財産損害糾紛案,法院認定原告愛犬的死亡與被告飼養的哈士奇撲咬有直接關係。此後,原告與被告達成庭外調解,被告辜先生向原告郭先生賠償人民幣2000元,一起歷時百餘天的糾紛至此落幕。

  該案主審法官李永剛認為,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涉及寵物的案件數量及糾紛金額或將增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