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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車場信息有望網上公示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1日 11: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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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塑料錐筒、專人看護、大石塊……隨著本市停車費上調,不僅老舊小區裏出現了"佔位族",部分飯館、商鋪、足療店、寫字樓開始私自佔用門前的公共停車位,不在他那兒消費的,一律不準停。

  對此,業內專家建議,停車費調整是為了引導市民合理停放汽車,減少因靜態交通造成的動態擁堵,停車位不應成為商家招攬生意的噱頭,尤其是繁華地段的停車位應設立停放時限,盡可能方便更多出行者。交通部門透露,目前,本市已經開始對全市停車資源進行普查,近期有望公示,方便市民查詢。

  飯館商鋪佔位 不消費不許停

  "您是來吃飯的麼?"上週六14時許,東直門附近的元嘉國際大廈門前,張先生開著車剛打算停入一處露天停車位,一名保安立刻從大廈門內跑了過來。

  "我要到附近辦事,多少錢我付費。"張先生搖下車窗回答。

  "您還是換個地方停吧,這些車位都是這幾家底商承租的,要留給用餐或者足療的客人。"工作人員邊擺手,邊示意讓張先生挪車。車剛一駛離,保安立刻拿起一個寫有"專用車位"的黃色塑料立板,擺放在空車位中間。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看著空車位不讓停了。"張先生告訴記者,"在東直門簋街附近的飯店門前也都是這樣,不吃飯不許停。"

  其實,除了商家設置了"準停門檻兒",部分寫字樓門前的車位也是許空不許外人停。市民劉先生就在五棵松籃球館附近遇到過類似情況。他説:"空著的車位都被石頭或者塑料錐筒佔著,不讓停車。停車管理員告訴我,這些車位都被附近的寫字樓租用了,不對外開放。"

  商用車位應亮明身份

  "商家租用部分停車位供顧客使用,本無可厚非,但常年佔用不太合理,大部分露天的停車位,尤其是路側停車位佔用的是公共資源,憑什麼就成了商家專用呢?"王先生是位老司機,工作需要幾乎每天都開車在路上跑,談起車位寧空不許停的現象,他一肚子話要説,"車位就擺在那兒,都豎著個P標誌的牌子,根本分不清到底是商家的車位還是公共車位。"

  如今,隨著停車費的調整,免費車位已經成為不少商家吸引客流的一招。"不妨給這些商戶租用的車位換個鮮明的標誌,比如公共車位依然沿用白線,而租用車位用藍色標注,這樣大家就一目了然了,省去不少糾紛。"網友火車俠説,"現在,商家租用的車位與普通車位沒有明顯區別,大部分車主都不敢隨便停,要不車被劃了就得不償失了。"

  市交通委運輸局有關負責人透露,本市正在對中心六城區、十個遠郊區縣以及亦莊、北京西站地區的停車資源進行普查,居住區的機動車住戶、車輛、規劃和備案中的車位數等均在調查之列。近期,這些數據有望在交通部門網站上公示,方便市民隨時查詢,出行前選擇合適的停車場停放。

  專家觀點

  佔道車位不妨設時限

  "在加拿大的不少城市,路側停車位收費不僅高於地面和地下車位,而且有嚴格的停放時間限制。即使有錢也不能長期佔用。"市民劉小姐在加拿大居住近10年,她介紹,車主選擇路側停車時,需要先付費打印一張憑條,上面寫清停放時間起止點,一般最多停放兩個小時,如果繼續停留,車主須重新回來更換車位,打印新的憑條。因為一旦發現超過有效期,就將受到嚴厲處罰。

  "以經濟作為杠桿,提高停車收費,目的是為了調節城市的交通結構和出行結構,緩解城市擁堵。"柏誠公司城市與交通規劃部總監王江燕舉例,曼哈頓等大城市為了鼓勵公共出行,在市中心停車位有限的地段實行分類停車位,有些短期停放,收費較低,如果長期價格會翻倍,還有一部分車位是長期租用的,滿足不同需求的出行。

  交通業內人士表示:"按照北京市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公共停車場可以由投資建設者經營管理,也可以委託專業停車管理企業經營管理。但佔道停車位前有明確的定語——臨時,因此商家長期租用並不合法。"

  記者體驗

  停車場歸誰 7個電話沒準信兒

  一處沒有豎立收費標誌牌的停車場是否正規,記者打了7個電話,諮詢了城管、工商、發改委等四個部門,最終得到的答覆居然是"不確定"。

  上週五,有市民發現位於東四十條橋附近的一處停車場標誌不全。記者經現場核實後發現,與其他停車場不同,這處停車場雖豎有P字標誌牌,但下面還有一行小字寫著某餐廳的名稱。雖然車位都用規整的白框圈起,但收費標誌牌卻不見蹤影。

  為了驗明正身,記者先後撥打了12345熱線、市發改委、東城城管及工商部門的電話諮詢。發改委有關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沒有豎立收費標誌牌可以不予交費。東城城管有關工作人員經核實後表示,曾到這處停車場進行檢查,為正規停車場轉租給餐廳使用,但餐廳工作人員是否可以收取停車費,需要諮詢工商部門。

  而東城工商部門給出的回復是:"由於沒有偵查權,所以必須接到市民投訴並取得相應證據後,才可以到現場實地檢查。餐廳是否可以收取停車費用,需要查看該餐廳的營業執照後才可以確認。不過一般來説,飯館等沒有經營停車場的權限。"本報記者 劉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