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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六受災戶3.3萬重建款被強捐 責任人將被罰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4日 02: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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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日,四川達縣民政局透露,該縣龍會鄉發生一起“強捐”事件,目前“被捐款”的3.3萬元已退還受災農戶,正在研究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強捐半數重建款

  2010年,在達州“718”洪災中,達縣龍會鄉沿溪口村多戶農民房屋受損。其中,該村何志貴、何美明、何志前、何志明、遊文珍、何金貴等6戶村民受災嚴重,經當地鄉政府報告,由國家補助每戶1.1萬元災後重建資金。

  今年3月初,沿溪口村有人舉報:該村村委會以修建辦公室之名,強行“捐”走受災農戶每家5500元。在向相關單位發出舉報信的同時,舉報者還在網上發佈相關信息,並向當地媒體投訴。

  用於建村辦公室

  達縣民政局收到達州市人大、達縣紀委等單位轉來的龍會鄉沿溪口村村民反映本村村幹部截留重建款的信訪批示件後,安排專人負責調查處理信訪事件。

  事件真相於今年3月8日查明:今年1月中旬,沿溪口村副主任何某來到何金貴家,將其信用社存摺、身份證和戶口本拿到鄉信用社,欲取出何金貴家打卡直髮的災後重建款。信用社稱必須本人才能取錢,拒絕辦理。

  1月20日,何某再次來到何金貴家,用自己的摩托車將何金貴拉到鄉信用社,叫何金貴取出了民政局打卡直髮的1.1萬元災後重建款,然後用摩托車將何金貴拉到自己家裏。到家後,何某叫何金貴把錢全部交給他,他將錢點數後給了何金貴5500元,剩下的5500元扣留並告知作為村上修辦公室的捐贈款,同時開具了捐贈收據。

  何某在接受調查時稱,該村以上述方式先後收取了何金貴等6戶“718”洪災全垮戶每戶5500元災後重建款,作為建村辦公室捐贈款。

  退錢處理責任人

  1日,達縣民政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陸高平説,救災款是發放給受災群眾、幫他們重建家園的救命錢,任何單位和個人絕對不能挪用。“在調查核實清楚後,我們責成立即退還截留的救災款。據我們得到的消息,這筆共計3.3萬元的款項,已于3月25日退還到6位受災農戶手中。”

  達縣龍會鄉紀委書記郝佰説,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目前鄉黨委正在研究此事,近期會有一個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