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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東直門爆炸案開庭 受害人未出庭並放棄索賠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31日 04: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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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直門爆炸案”追蹤

  本報訊 1989年出生的男孩雷森,在東直門引爆了自製爆炸裝置,將一美國男子右腿炸傷。

  昨日,雷森因涉嫌爆炸罪在東城法院受審。他承認指控,稱自己內心孤僻,常受人欺負,因此才報復社會。

  檢方建議3至10年量刑

  昨日9時30分許,雷森被兩名法警帶入法庭。看到多家媒體在場,他一直將頭偏向一邊回避鏡頭。

  檢方指控,2010年10月21日下午3時許,雷森將爆炸裝置安放于東直門外大街天恒大廈門前綠化帶內,當美國籍男子沙麥可路過時,其遙控爆炸,將沙麥可炸成輕微傷。

  檢方當庭搬出了一個巨大的灰色塑料袋,裏面裝著雷森組裝爆炸物的工具,其中有遙控車、電線、報紙、塑料袋等物。

  公訴人表示,雷森的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且已造成人員受傷結果,已構成爆炸罪,應該判處3-10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不語法庭陷入靜默

  “是我做的。”聽完起訴書,雷森説,聲音顯得很微弱。

  當公訴人開始訊問時,雷森低頭不語,法庭陷入長達半分鐘的靜默。

  “你不要有顧慮,以前怎麼説,現在如實説就行。”公訴人開導説。

  隨後,雷森慢慢開始放大了聲音回答問題。雷森交代,他以往在廣州打工,常受別人欺負,因心理孤僻、內向,不願意與人溝通,與家人也斷絕了聯絡,逐漸地産生了報復社會的想法。於是,在網上自學了爆炸裝置的安裝技術,並組裝一個具有遙控爆炸功能的爆炸物。

  雷森的律師稱,雷森的行為未造成嚴重後果,他的所作所為有社會原因,也有個人心理原因,希望法庭從輕處理。

  當律師詢問雷森“是否願意賠償受害人”時,雷森臉上兩次閃過笑容,低聲説:“我沒錢賠。”

  在庭審快結束時,雷森主動向法官稱:“我心理存在的問題挺多的,我覺得這就是問題的關鍵!”

  結束庭審,雷森拒絕了媒體的採訪,仍然將頭仰著偏向一邊,被帶出了法庭。

  該案未當庭宣判。

  庭審對話

  “沒有選擇具體目標”

  公訴人:為什麼會産生爆炸的念頭?

  雷森:因為想報復社會,以前老受傷害。

  公訴人:你怎麼製作的爆炸物?

  雷森:我買的爆竹,完全是手工製作。

  公訴人:打算什麼時機引爆呢?

  雷森:打算在外國人經過時引爆,沒有具體選哪國人當目標,只要外國人就行。

  公訴人:為什麼選擇外國人為目標?

  雷森: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奔著外國人去的。東直門的外國人比較多。

  公訴人:你現在有什麼認識?

  雷森:我很後悔。問題都出在自己身上。

  案情回放

  曾在西直門放爆炸物

  昨天庭審中,被告人雷森交代,因“心理問題”,他産生了報復社會的想法。

  他從廣州來到北京後,租住在懷柔區一農家院,並在當地小市場購買了爆竹、電線、遙控車,然後在網上自學了爆炸裝置的安裝技術,自己組裝出了一個具有遙控爆炸功能的爆炸物。

  事發當天,他乘坐公交車從懷柔來到東直門,選擇了人流量很大的報亭和公交車站附近,將自製爆炸物放在天恒大廈停車場門前的綠化帶裏,用一張報紙覆蓋,自己則手持遙控器,藏在十米遠的地方。

  當時,美國男子沙麥可經過該報刊亭時,雷森摁動遙控器,引爆了爆炸物。

  “我當時扭頭就走了。”雷森説,後來他將遙控器仍在了事發地附近,搭公交車離開。涉案後,他回到了廣州,不久返回北京時,在西站被警方控制。警方在其隨身攜帶的雙肩包裏起獲電烙鐵、電線等物。

  雷森交代,在東直門爆炸案發以前,他曾在西直門放置過一枚自製爆炸物,但由於組裝失誤,摁下遙控器以後,炸彈並未爆炸。

  追訪

  受害人未出庭並放棄索賠

  東直門爆炸案的受害人沙麥可,事發時在語言大學學習中文,可以説流利的中文。

  他回憶稱,事發時,他正路過報亭,身後發出巨響。“我矇住耳朵,突然發現右腿很痛。”沙麥可稱,他曾讓迎面來的兩名俄羅斯女子幫忙看看自己的右腿是否受傷,後在路人幫助下,他受傷的右腿被簡單包紮。鎮定下來後,他看見樹叢裏一個大坑,“爆炸的聲音像過年的爆竹,但大得多。”

  事後,沙麥可被送至醫院救護。經診斷,沙麥可的右大腿軟組織挫裂傷,為輕微傷。

  東直門爆炸案進入審理期間,法庭多次聯絡沙麥可,商議有關的賠償問題,但一直沒有成功。直到開庭前不久,沙麥可向主審法官表示,他不參加庭審,而且他放棄向雷森索要任何的民事賠償。

  “被告人很少主動開口説話”

  21歲的四川人雷森,身高1米65左右,臉上仍帶著稚氣。

  雷森的辯護律師稱,雷森自小被人收養,從小生活貧苦。成年後,一個人在外生活、打工,與人交往中,很少主動開口説話,一般是別人問他什麼,他回答什麼,他和自己的養父母也幾乎沒有了聯絡。雷森自己曾解釋稱“和他們性格不和。”

  據了解,事發後,雷森的養父母曾經往看守所給他送過衣物和錢,但昨日開庭時,沒有一名親友前來旁聽。

  律師稱,曾問過雷森,其家人是否願意幫助賠償受害人時,雷森冷冷地説了句“這和他們沒關係。”雷森在看守所裏還曾表示,即便出去了,“下次不一定能改過。”律師表示,雷森需要的更多的是心理方面的綜合治療。

  本組稿件采寫/本報記者 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