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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生意弒母殺弟 在滬被判極刑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3日 18: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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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上海3月23日電(記者 陳靜)原想和弟弟化解做生意過程中的矛盾,卻不料釀成慘劇。現年32歲男子孫建國弒母殺弟案,今日在上海市一中院當庭宣判。心存愧疚,一心求死的孫建國終“如願”,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悉,孫建國曾因犯合同詐騙罪吃了5年官司。2010年春節,他刑滿釋放後與弟弟來到上海,一起經營非法的倒賣液化氣生意。為了謀取更大的利益,孫建國提出和弟弟分道揚鑣,矛盾也由此産生。

  2010年7月23日淩晨3時許,孫建國來到上海花山路弟弟和母親的暫住處,希望和弟弟化解矛盾。卻不料由於兩人脾氣暴躁,産生爭執。與此同時,爭吵聲驚醒了睡夢中的母親,母親非但不加以制止,反而幫著弟弟一起打他。此舉激怒了孫建國,他舉起錘子、尖刀等作案兇器擊打、捅刺母親及弟弟的頭面部,致兩人因被鈍器打擊頭面部致顱腦損傷而死亡。

  次日淩晨2時許,孫建國駕駛麵包車將被他用鐵絲捆紮、用編織袋等包裝的兩具屍體拋棄于浦東新區高東鎮的一綠化帶內。接到報案後,同日中午公安人員在一棋牌室內將孫建國抓獲。

  上海市一中院審理後認為,孫建國持械故意殺死母親及弟弟,其行為嚴重違背倫理道德,犯罪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及人身危險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又是累犯,依法應予嚴厲懲處。

  據此,法官作出判決:孫建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罪工具鐵錘等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