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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不當引杭州國大廣場火災 電焊工被拘留15天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3日 09: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今日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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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報訊 國大城市廣場的電焊工姜某沒想到,自己一個小小的失誤,引來鬧市區一場大火,也把自己送進拘留所。

  3月1日中午12時12分,位於杭州市延安路與體育場路口正在拆建的國大城市廣場東北角廣告牌突然起火。

  杭州消防支隊調派西湖、湖濱、艮山、景芳、朝暉、復興6個中隊20輛消防車,約140名官兵趕赴現場撲救。大火在燃燒了半小時之後被撲滅。

  此次火災燒燬國大城市廣場東北角的廣告牌,大樓上面兩層的鋁合金玻璃幕墻,以及五樓的一個會議室,過火面積約50平方米,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火災發生後,下城消防大隊查明火災事故原因為姜某在屋頂進行廣告牌電焊拆除時,操作不當引燃周邊廣告布引起火災。

  姜某事後説,自己根本不知道電焊會引發火災。在引發火災後,姜某想要報火警,慌亂中竟撥了個“113”。

  依據《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公安機關給予當事人姜某行政拘留15日處罰。姜某對火災事故原因認定無異議。

  施工現場電焊火花四處飛濺,操作不慎極易引發火災,與此有關的上海靜安區“1115”大火,造成損失無法估量。消防部門提醒廣大施工單位,進行電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通訊員 孫虔雅 孫雲鏢 本報記者 朱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