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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上皇宮案處理陷入困境 官方稱無先例可循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4日 04: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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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 曾被認定為違建要求拆除的深圳“海上皇宮”日前獲准開業,很多網友稱政府部門是在“扇自己的耳光”。22日,深圳市龍崗區海洋與漁業局回應稱,“海上皇宮”之類海上案件執行無前例可循,綜合考慮各項因素,決定對其拆解改造功能後經營休閒漁業項目。

  多部門無權監管“海上皇宮”

  據悉,“海上皇宮”拆解改造後,深圳市區兩級海洋部門經現場審核先後對其頒發了“養殖登記證”和“休閒垂釣證”。“海上皇宮”既向遊客有償提供飲食,又有廁所等需向海洋排污的設備,但對“海上皇宮”監管的只有海洋部門。22日,深圳市人居委水污染生態保護處處長楊軍、龍崗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劉武新、南澳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陳東如均表示,因“海上皇宮”在海上,所以不對其行使管轄權。

  海洋與漁業局爆破拖離易致災害

  22日,龍崗區海洋與漁業局發佈通報稱,類似“海上皇宮”的海上案件執行無前例可循,綜合考慮防止海域污染、相鄰養殖戶的財産人身安全和大型拖船進入困難等因素,爆破拆毀、整體拖離拆遷等方案均可能造成次生災害,形成安全隱患。

  根據當前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新形勢,結合龍崗區海域實際及社會群眾、當事人的訴求,綜合考慮“符合功能區劃”“資源利用最大化”及“不産生新的環境污染”等多方面因素,經反復調研論證,最終決定將該構築物拆解拖離,根據其結構及功能要求改造成為1個養殖漁排和1個休閒垂釣漁排,作為休閒漁業項目依法依規對外經營。

  改造後符合各項要求

  通報稱,“海上皇宮”構築物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于2007年以經營休閒漁業項目的名義辦了經營執照,但沒對“海上皇宮”構築物進行休閒漁業項目經營,而是作為私人會所,不對外開放,造成了不符合海洋功能區劃要求、無法辦理合法手續、非法佔用海域的事實。而經改造成休閒漁排和養殖漁排後,既符合功能區劃要求,又符合其公司經營資質的要求,可以依法完善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