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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樓市限購令出臺本地家庭限購第3套房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0日 06: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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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盼”已久的南京市房地産市場調控細則終於出爐了——昨晚6點,南京市住建委官網上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而此時距離“國八條”要求的省會城市必須在2月中旬前頒布的最後時限只有一天時間。記者了解到,最受關注的“限購令”與“國八條”中的規定幾乎一樣,本地家庭限購第三套房,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同樣被納入限購範圍內。

  該通知共有16條,執行時間為2月19日,這也是“限購令”開始執行的日期,換句話説,只要是不符合規定的買房人,今天去房産登記部門辦理合同鑒證的話,將一律“拒簽”。一些消息靈通的開發商趕在限購令出臺之前搶推的房源,只要是已經辦理了合同鑒證的,將可以“逃過一劫”。

  南京樓市“限購令”核心細則

  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區內向其銷售住房

  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區內向其銷售住房

  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區內向其銷售住房

  努力控制新建住房價格。根據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3月底前向社會公佈。

  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須明碼標價、“一套一標”;申領預售許可證應當申報價格,且開盤價格應與申報價格一致,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得調高,3個月後需要調高的必須重新申報

  認真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焦點1

  限購令 本地家庭限制購買第三套房

  ●政策原文:進一步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對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區內向其銷售住房。

  ●政策解讀:與上個月頒布的“國八條”相比,南京市的“限購令”如出一轍,在已經出臺“限購令”的城市中,應該算是比較中規中矩的。業內人士表示,對於外地居民購房的限制,北京出臺的細則是要求滿5年社保證明,而上海則是滿2年,相比之下,南京市只要求滿1年即可購房,這也比較符合南京的城市發展需要。

  而對於本地居民的限制,與去年10月份南京出臺的樓市細則相比,提法也完全相同,即規定已經有2套住房的限制購買第三套,與“國八條”的規定完全一致。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購房套數是只按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套數,也就是“只認房”,同時“家庭”的界定按照之前的説法,指的是“購房者本人及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購房套數的查詢可以在房管部門的檔案館操作。

  對於眾人關心的已有兩套房,如何再買第三套的問題,業內人士表示,儘管昨晚出臺的細則中並未明確,不過照通常理解,已經買過兩套房的,只要賣掉其中一套,就將符合再買一套的條件。“換句話説,看你有沒有購房資格,應該是看你手上現有幾套房,而不是過去曾經買過幾套房。”不過,該人士稱如此操作的可能性最大,但仍需要看相關主管部門的權威説法。

  焦點2

  銷售 首提“開盤價格應與申報價格一致”

  ●政策原文:繼續加強商品房市場監管。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産開發項目,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現場銷售進度須與網上房地産信息一致。加強價格秩序監管,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須明碼標價、“一套一標”;申領預售許可證應當申報價格,且開盤價格應與申報價格一致,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得調高,3個月後需要調高的必須重新申報。

  ●政策解讀:相關人士表示,“開盤價格應與申報價格一致”主要是為了確保開發商不再玩弄“報高賣低”的手法,通過這一方法有效監管樓盤的市場價格。

  “關鍵是看申報價格能否通過物價部門的審批,而判斷一個片區的房價究竟如何,則要考驗物價部門的眼光了。”新浪樂居主編王曉軍認為,這一點其實難不倒開發商,只要申報的價格可以通過,到時候給出一定的折扣優惠,依然可以賣出自己的心理價位,與現在的申報方式並沒有改變。這就意味著,開發商在申報價格時必須實事求是,想虛報行不通了,“踩點”必須準確。

  至於領證後10天內必須一次性開盤、3個月內不得調高房價等,這些南京已經在執行當中,本次只是重申而已,並無新意。

  焦點3

  稅收調整 五年內交易全額徵收營業稅

  ●政策原文: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政策解讀:該條款與上個月“國八條”的提法完全相同,而南京市也已經于1月底開始實施。此外,“國八條”中提到的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在此次南京的地方細則中也明確,“合理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3月底前向社會公佈”。

  焦點4

  保障房 年內開建600萬平方米經適房

  ●政策原文:全面啟動實施《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2011—2015年)》,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前期準備工作,確保建設規模和工程進度,完善基礎設施配套。今年新開工建設經濟適用住房600萬平方米、竣工300萬平方米;儲備廉租住房1800套;建設中低價商品房40萬平方米;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含人才公寓)50萬平方米。完成80萬平方米危舊房與工礦棚戶區改造,整治房屋800幢、出新小區70個。加快實施1000萬平方米安居工程,重點推進邁皋橋、花崗、岱山、上坊四大片區保障房項目建設。結合《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和各城市功能板塊建設需要,啟動新一輪1000萬平方米保障房規劃建設工作。

  ●政策解讀:記者從南京市房管部門了解到,2010年,南京市啟動了邁皋橋創業園、花崗、西善橋岱山、江寧上坊四大保障房項目,總建築面積980萬平方米(含中低價及普通商品房),其中保障性住房約8萬套(包括0.5萬套廉租房、1萬套間公共租賃房、1萬套雙困房經濟適用房,其餘為拆遷安置及産權調換房),將建設成為環境優美、功能齊全、交通便利、節能環保的大型城市組團。

  焦點5

  土地供應 年內推出500公頃住宅用地

  ●政策原文:增加土地有效供應,今年計劃供應商品住房用地500公頃,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準入資格的審查。繼續加強土地供後管理。對已供房地産開發用地,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必須按照閒置土地處置的相關規定處置到位。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産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政策解讀:在樓市調控細則中明確當年的土地供應計劃,這在南京出臺的文件中尚屬首次。記者了解到,500公頃(合500萬平方米)的供應量比2010年的460公頃多出了40公頃,從供應量上來看,完全可以滿足南京住宅市場的需求。

  根據南京市國土局公佈的數據,2009年南京市實際成交住宅土地400公頃,2010年南京實際成交住宅土地440公頃,其平均數為420公頃,因此,今年500公頃的住宅用地供地計劃是“超額完成”。樓市專家推算,按照平均2.0的容積率計算,500公頃的住宅用地將來可以建成1000萬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上市,保證未來兩三年內南京住宅市場“不斷貨”,從而確保房價不會因房源減少而大漲。 本報記者 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