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北京市 >

“三劍客”討債老闆獲刑5年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5日 04: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記者劉洋 通訊員孫海泉 李曉娟)成立調查公司幫人討債,承諾替人討債額達3.4億元。近日,北京三劍客商務調查有限公司(簡稱三劍客公司)的老闆杜樹青涉嫌非法經營,被朝陽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金25萬元。

  打砸案牽出討債公司

  2009年10月31日,朝陽百腦匯商城,10余名男子對一家攤位進行打砸,多人受傷。事後,警方確認此案為一家商戶雇人打砸競爭對手,調查中牽出涉嫌非法討債的三劍客公司,該公司8人被警方控制。

  經朝陽檢察院查明,杜樹青於2005年註冊成立北京三劍客商務調查有限公司,雇傭人員在朝陽區等地非法經營討債、私人跟蹤調查等業務。2006年6月至2009年11月,該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752份,其中涉及追討債務合同的債權人649人,債務人744人,涉及金額3.4億余元。實際涉案68萬餘元,非法獲利12萬餘元。

  非法討債構成非法經營

  據了解,庭審時,杜樹青等人辯稱,他們的客戶幾乎都有生效的判決書或明確欠條,為合法債務。每次清欠都有債權人陪同,並無打罵等暴力行為。

  對此,朝陽檢察院檢察官表示,杜樹青雇傭他人利用企業經營的形式,以調查個人隱私,私人追討債務等為目的,以糾纏等軟暴力或者暴力為手段,進行非法討債,構成非法經營行為。近日,杜樹青等7人被法院一審判決。

  杜樹青因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金25萬元。其他6人也因同一罪名被判刑並處罰金。據悉,本案係朝陽區檢察院經辦的以從事有償代人追討債務、調查個人隱私方式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經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