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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槍擊案嫌犯繼續羈押 仍堅稱誤擊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2日 09: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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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林正偉。

  據“中央社”報道,板橋地方法院21日晚開接押庭,審理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遭槍擊案被告林正偉。林仍堅稱不知槍擊對象為連勝文,板院依觸犯殺人罪等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續押,還押台北看守所。

  板橋地檢署21日偵結連勝文遭槍擊案,以殺人罪等起訴“馬面”林正偉,並求處極刑。

  林正偉在接押庭訊問時表示,因光線刺眼、鎖定舞台中間為主角,從舞臺後方衝上,沒有看清對象。

  林正偉説,持槍上臺欲教訓新北市副議長陳鴻源,且沒有要致人于死的犯意,只是企圖嚇唬陳鴻源,讓陳的父親陳明雄心痛。

  法官問兇嫌,為何在大庭廣眾之下開槍?知不知道會造成其它人死亡?也問他槍枝來源,既然只是要嚇唬陳鴻源,為何要將子彈上膛?

  林正偉表示,因找不到陳明雄才會太衝動。衝上舞臺過程中,不曉得已經互換位置的是連勝文,且因為持槍爭奪過程,因槍枝被撥開,才按到扳機。

  林正偉説,當初設想如果有人上來制止,就會對空鳴槍。直到被逮捕後,“我到了永和警察分局,才知道受傷的是連勝文,且有一民眾死亡,我嚇了一跳。”

  林正偉供稱,槍枝是2000年時,向彰化的林姓友人借來的,當時就是借來一把槍、50發子彈。槍主已經過世。

  辯護律師陳振瑋表示,林正偉有憂鬱、躁鬱等精神相關的疾病史,且長期施用藥品與毒品,檢方卻沒有理會被告聲請精神鑒定;且被告已經沒有武器,希望可以交保。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無固定經濟收入,且觸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