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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臺房産限購令 一戶家庭只能新購1套商品房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1日 17: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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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網訊 記者秦海峰報道:1月21日,大江網記者從南昌地産信息網獲悉,自2011年2月1日起,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東湖區、西湖區、青雲譜區、青山湖區、紅谷灘新區範圍內,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

  據南昌房地産信息網的消息,21日,南昌市政府發文稱,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的政策。自2011年2月1日起,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東湖區、西湖區、青雲譜區、青山湖區、紅谷灘新區範圍內,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

  交易時間的認定,以在南昌市房地産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準。對違反規定購房的,南昌房管局將不予辦理房産登記手續。

  自2011年2月1日起,購房人在網上簽約前應填寫《家庭成員購房情況申報表》,房地産開發企業通過查驗購房人的戶口簿、結婚證等證件原件對《家庭成員購房情況申報表》核實並複印存檔,在網上簽約時錄入家庭成員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等信息。

  自2011年2月1日起,《家庭成員購房情況申報表》原件作為合同附件及房屋登記的申請材料。購房人應如實填寫《家庭成員購房情況申報表》,對於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房地産開發企業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當與其解除買賣合同。房産管理部門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不予辦理房屋登記。房地産開發企業與購房人串通,騙購住房的,暫停其網上簽約並將其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