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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澄清黃山救援失實報道 報警者無特殊身份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5日 17: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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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成都商報》一篇有關“1212黃山救援事件”的報道引起關注。文章以“揭秘”形式,講述了黃山救援事件背後所謂的“隱情”——多名報警人連續報警都沒有受到重視,直到一名被困人員“非常有影響力”的“二姨父”出面,才引起滬皖兩地警方關注,突破黃山“雨天不救人”的慣例,緊急入山搜救。

  昨天記者注意到,上海公安門戶網站上對此發出聲明:文章的報道內容嚴重失實,上海警方在整個接處警過程中,沒有接到過任何與被救援人員有關聯的所謂“有影響力”人的報警。

  那麼,“1212黃山救援事件”的整個接處警經過到底是怎樣的?接到受困者求救短信的“二姨父”究竟是什麼身份?

  記者昨天來到上海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詳細查閱了與警情相關的110接警登記表,復聽了上海警方接到的相關報警電話。這些報警電話全是被困者在滬關係人的間接報警,涉及4位市民共5次報警,其中包括受困人員施陳祖的姨父羅先生打來的2次報警電話。

  第1次報警

  被困者女友王小姐

  從110接警登記表來看,第一位報警的是受困人員施陳祖的女友王小姐。在這張接警登記表上記者看到:12月12日傍晚5時18分,報警人王小姐在滬撥打110,稱“收到男友施陳祖發來的求助短信,復旦有18名學生去黃山自助旅遊,現在出不來了”。

  記者隨後復聽了這個接警電話的錄音,內容無誤。當時,編號423號的接警員按照處警流程,建議直接撥打當地110報警,並告訴報警人“有情況再聯絡我們”。

  第2次報警

  未留姓名男性

  當天傍晚5時27分,一位未留姓名的男性在滬使用座機撥打電話報警,稱“有1個朋友去黃山旅遊迷路了”。415號接警員仍舊按照處警流程請他直接撥打當地110報警。

  記者從錄音記錄聽到,傍晚5時38分,為確認上述警情是否得到有效處置,423號接警員主動聯絡王小姐,詢問她向當地110報警的情況。王小姐答覆: “聯絡上了,我男友利用他手機的GPS定位功能,已將所在位置報給黃山當地公安局”。接警員於是詢問了她男友的姓名、手機號碼。此後警方多次撥打,但始終未聯絡上。

  第3、第4次報警

  被困者姨父羅先生

  上海警方接到的第3、第4次報警,分別為當晚的6時58分和7時10分。事後證實,報警人是施陳祖的姨父,也就是“揭秘”文章中所謂的“有影響力”的報警人。記者從接警單和通話錄音中了解到,報警人並沒有自報姓名和身份,自稱收到外甥施陳祖于傍晚5時30分發來的求救短信,內容為“北緯30度07分 696秒,東經118度11分694秒,救命,有18人”。

  報警人説,接到短信後“怕是假的”,但經核實外甥確實去了黃山自助遊,於是報警,認為“他們好像迷路了,或者翻車了”。接警員據此判斷情況可能比較嚴重,馬上要求報警人把短信轉發到110短信報警平臺。由於第一次發送沒有成功,報警人于當晚7時10分第2次撥打了報警電話,並轉發短信成功。

  在接警登記表上記者看到,為詳細了解情況,接到報警後,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根據報警人留下的地址和電話,指派靜安公安分局曹家渡派出所民警上門了解情況,了解到報警人姓羅。

  第5次報警

  被困者朋友陳先生

  當晚7時22分,110接到第5個報警電話,報警人陳先生稱“有18個朋友在黃山可能出了問題,現在聯絡不上”。陳先生告訴接警員,他已向黃山警方報過警。接警員明確告訴他,黃山和上海警方會聯絡處理此事。

  上海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接到5次報警期間,指揮中心根據掌握的情況,立即啟動區域警務聯勤機制,將相關報警材料通報安徽省公安廳指揮中心,商請安徽警方展開搜救。

  “二姨父”羅先生

  曾是工人 去年離職

  警方表示,這起事件中的4名報警人並沒有特殊身份,警方只是根據處警流程,規範、正常地處置,及時援救受困群眾。其中媒體提到的“二姨父羅某”,正是第3位報警人羅先生。

  當事人羅先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對於此次救援還是比較滿意的,認為上海警方與安徽的聯動較好,處置也得力。談到網民所議論的“‘有影響力的二姨父’推動救援”的話題,他認為“很可笑”;談到自己的身份,他沒有多説,只是説自己“是個普通的下崗工人”。

  記者調查了解到,羅先生曾是本市某建築公司負責建築監理的普通工作人員,2009年離職經商,這可能是他把自己稱作“下崗工人”的原因。(記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