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河南省 >

河南新密3-15煤礦安全事故8名瀆職官員被判刑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3日 23: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法制日報鄭州12月3日電 記者鄧紅陽 今天,記者從河南省鄭州市人民檢察院獲悉,經鄭州市檢察院和新密市檢察院反瀆檢察幹警7個多月的艱苦努力,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2010年“315”重大煤炭安全事故的8名瀆職官員王洪濤、朱東輝、岳絢峰、田松濤、朱新憲、張建濤、范建朝、魏朝平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新密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後,均被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做出判決。

  2010年3月15日20時30分,新密市東興煤業有限公司主井西大巷第一繞巷發生電纜著火事故,造成25名礦工遇難。事故發生後,新密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採取“以事立案”的方式,對新密市煤炭管理局、新密市安監局、新密市牛店鎮政府安全辦等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情況進行偵查。

  檢察機關查明,新密市牛店鎮政府工農辦工作人員王洪濤、新密市牛店鎮政府安全辦工作人員朱東輝、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城西二站站員岳絢峰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沒有嚴格遵守駐礦監管的規定,對東興煤業有限公司違法違規生産沒有及時有效制止,對其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沒能及時發現並督促整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城西二站副站長田松濤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駐礦站員疏于管理,對東興煤業有限公司違法違規生産沒有及時有效制止,對其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沒能及時發現並督促整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新密市牛店鎮政府副科級幹部朱新憲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放任東興煤業有限公司借技術改造名義違法違規組織生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新密市牛店鎮政府安全辦副主任張建濤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産政策指令不到位,對分包轄區內的煤礦安全生産監管不力,對東興煤業有限公司在停工停産期間違法違規生産失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安監二科科員范建朝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東興煤業有限公司的日常生産監管不力,對東興煤業有限公司在停工停産期間違法違規生産失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安監二科副科長魏朝平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分片礦井的日常安全生産監管不到位,對東興煤業有限公司在停工停産期間違法違規生産失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新密市檢察院審查該案後認為,被告人王洪濤、朱東輝、岳絢峰、田松濤、朱新憲、張建濤、范建朝、魏朝平八人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産、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均已構成玩忽職守罪。被告人朱東輝、岳絢峰雖不具有國家幹部身份,但其對東興煤業有限公司的駐礦監管係受政府指派履行職務,符合玩忽職守罪的犯罪主體要件。據此,檢察機關依法對8人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後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以玩忽職守罪判處被告人王洪濤、朱東輝、岳絢峰拘役3個月,判處被告人田松濤、朱新憲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判處張建濤、范建朝、魏朝平免於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