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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違辦"小組長大開獅子口"咬"違建 涉賄180萬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4日 09: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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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力未得到有效監督

  據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局檢察官何成雲介紹,雖然劉勇僅僅是國土分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員,但由於其手中的權力沒有受到有效監督,才使其一次次利用職務之便伸手索取賄賂,最終觸犯法律。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的不斷加速,違法建築逐漸增多,對肩負著保護國家土地資源,保障土地市場健康發展重要職責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如何應對職務犯罪案件多發局面提出了挑戰。

  本報記者徐偉

  本報通訊員張紹忠

  山城重慶,打黑反腐讓那些手腳不那麼乾淨的官員心驚膽戰。

  但貪婪有時會讓人忘了害怕,進而頂風作案。

  2009年年底,有網友發帖稱,重慶市中梁鎮大規模開發小産權房,房子每平方米才1400多元。若大的樓盤,建築規模有數十萬平方米以上,沒有國土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更不用説預售證了,卻承諾兩個月內辦房産證和國土證。

  開發商説是危舊房改造項目,其出示的唯一合法依據卻是一紙鎮政府的會議紀要,修好的房子居然還通過了驗收……

  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局經過縝密偵查,中梁鎮小産權房建設內幕被揭開,與此同時,原沙坪壩區國土局監察科工作人員劉勇也浮出水面。

  11月22日,沙坪壩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依法判處劉勇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萬元,所有贓款全部沒收。

  今天,辦案檢察官向《法制日報》記者披露了此案中鮮為人知的內幕。

  “小組長”掌“生殺權”

  沙坪壩區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局的辦案檢察官何成雲告訴記者:“接到舉報後我們就感到蹊蹺,既然沒有得到相關批文,這些項目又怎麼沒有被查處呢?”

  面對檢察官的傳訊,小産權房的主要開發商胡某表現得格外配合。隨著偵查的深入,沙坪壩區國土分局監察科工作人員劉勇進入檢察官的視線。

  劉勇於2007年年底至今年5月,從國土局借調到沙坪壩區整治違法建設辦公室(整違辦)工作,擔任拆違辦巡查一組組長。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別看劉勇只是個小組長,可是職權並不小。其工作職責主要就是對全區違法建設進行巡查,如果發現違法建築就通知各鄉鎮分管副鎮長或者城管辦,如手續不全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的,就對鄉鎮下發停工處理意見書,鄉鎮對違法建築下發停工通知書,要求停工,並提交拆違辦研究討論,決定處理意見。

  在秘密偵查後,檢察官決定去劉勇的單位傳訊他。

  讓辦案人員吃驚的是,劉勇竟隨身攜帶著3台車的鑰匙:奔馳越野、寶馬525和現代越野車。而其所擁有的房産更加令人嘆為觀止:在重慶高檔別墅群有價值350萬元別墅一套,另外還有知名樓盤住房3套。

  到了檢察院後,劉勇很快就交代了利用職權收受30萬元的違法事實,第二天中午又交代了150萬元的錢權交易經過。

  索賄100萬“打點關係”

  2008年7月,劉勇來到中梁鎮“山水苑”小産權房項目工地檢查。因為項目缺少手續,劉勇直接開了停工通知書。這讓老闆胡某坐立不安,馬上通過熟人聯絡上劉勇。

  吃飯期間,胡某請求劉勇多多關照。不久,劉勇就給胡某打電話,説單位有活動,讓其給8萬元贊助費。很快,胡某將8萬元交給了劉勇。

  2008年年底,劉勇又去檢查“山水苑”,胡某對劉勇説,這個項目做的時候遇到很多麻煩,請他幫下忙。劉勇説幫忙可以,但要胡某拿100萬元“打點關係”。

  由於另一股東丁某不同意,胡某就沒和劉勇聯絡。但是後來劉勇又給胡某打了幾次電話,一直問商量得怎麼樣了,還説要是不打點的話,工程就要停工。因為在“山水苑”投了很多錢,停工損失會很大,胡某等人沒有辦法,只好乖乖給劉勇拿錢。

  名為借錢實放高利貸

  2009年4月,胡某因為資金困難,需借錢週轉,就找到劉勇,提出希望他幫助聯絡人借點錢應急,劉勇答應了。

  沒多久,通過劉勇牽線,胡某從劉勇前妻的姐姐李某那裏借了100萬元,約定每月5分利息。但錢給胡某的時候劉勇從中扣除了第一個月的利息5萬元和10萬元好處費,胡某實際得到的是85萬元,後來胡某每月支付利息。

  借錢4個月後,胡某按照當初的約定還了100萬元本金。但是當時胡的資金還是比較緊張,就又向劉勇提出,希望能夠續借李某的這100萬元,條件不變。

  這次劉勇想自己拿錢借給胡某,但並未告訴胡某100萬元是自己的,仍然説是李某的錢。按道理,胡某的借條上應該寫李某的名字,劉勇害怕事情穿幫,就跟胡某説:“乾脆你把借條出給我,我再寫個借條給她。”之後,劉勇和上次一樣,扣了利息和好處費後,只給了胡某85萬元。

  承辦檢察官透露,到今年4月,不算給的利息,胡某給劉勇的錢剛好100萬元,也就是當初劉勇要求“打點關係”的數字。

  帶傷奔馳原價賣老闆

  2009年年底,胡某準備買車,劉勇聽説了之後,打電話給胡某説他有輛紅色奔馳車,要賣給胡某。怕得罪劉勇的胡某一口答應下來。

  當時那輛奔馳車已經開了三四個月了,車還有擦剮,但是因為劉勇是區拆違辦的,有權管理違法建築的事,胡某不敢還價,只好答應以原價68萬元買下來。

  檢察官告訴記者,在向譚某索取賄賂上,劉勇表現得更加貪得無厭。

  2009年7月左右,譚某和劉勇在一起喝茶時説,自己正在做井口鎮南溪村的還建房工程。劉勇問手續辦下來沒有,譚説正在辦理。劉勇當時就説不行,必須去把手續先辦了才能動工。

  由於手續辦起來很麻煩,要花幾個月時間,譚就跟劉勇説先把工程搞起來,手續以後再説,劉勇不同意。譚就跟劉勇説“給你兩萬元,不要再來管這個事”。劉勇説整數不好,要他給2.1萬元。果然,拿到錢後,譚某的工程劉勇就沒有再來過問。

  本報重慶11月23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