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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節臨近 北京市人保局:法定假日工資三倍計算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4日 20: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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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9月14日電 (記者 杜燕) 中秋節和國慶節將接踵而來,由於共計10天的假期被“分割”,網友稱之為“史上最折騰的假期”。不過,北京市人保局今天表示,用人單位如果在假期安排加班,應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其中法定假日工資為日工資的三倍,休息日工資為二倍。

  從9月13日算起,勞動者先上5天班,休息1天,再上3天班,再休息3天,再上6天班,又休息7天,再上2天班,又休息1天,隨後恢復正常工作日。這是今年國務院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制定的中秋節和國慶節的假期方案。

  雖然很折騰,但北京市人保局提醒勞動者及用人單位,如安排加班應按規定支付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

  北京市人保局表示,中秋節、“十一”假期分為兩類,法定節假日是9月22日(中秋節)、10月1日、2日、3日共四天為法定節假日;這期間用人單位若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共6天為休息日,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