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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公佈40名老賴名單 違反限制高消費令或被追刑責

發佈時間:2012年11月05日 16: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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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長沙11月5日電(記者 陳文廣)  湖南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日前發佈最新限制高消費令公告,朗宏偉等40名“老賴”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被公開。同時,法院還公佈了執行法官電話,希望社會協助監督,“老賴”若有高消費行為甚至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表示,這40名當事人、法定代表人作為被執行人,因未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依法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

  據介紹,在未履行完畢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前,這些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不得有以下行為: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高速列車、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産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産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法院表示,希望社會各界予以協助監督,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本令的行為,可以與執行法官聯絡。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一經發現或經舉報查實,法院將依法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為處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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