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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航空索“天價”補償金 飛行員及家屬機場抗議

發佈時間:2012年10月17日 18: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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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重慶10月17日電(記者 劉賢)飛行員張建安和達慶帶著父母妻兒于16日在重慶江北機場西部航空公司售票櫃臺前,向他們的前東家西部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抗議,稱西部航空公司向他們索要350萬元人民幣的高額培訓補償費且拖延人事檔案手續移交,導致他們不能繼續工作。此事引起媒體關注。張、達二人向中新網記者提供了法院判決書、談判錄音等材料。西部航空公司16日、17日通過電話及短信回復記者,稱關於個別飛行員辭職,西部航空已按照法院判決和相關法律程序進行合理合法處理。

  據張建安、達慶二人介紹,他們均于2007年9月5日與西部航空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不滿于西部航空公司不給年休假、未足額支付節假日加班工資等情況,他們在2011年11月28日向西部航空公司提出辭職。西部航空不予同意。張、達二人向重慶市渝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西部航空支付相關工資、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的手續。仲裁委出具函,載明:本委正在審查,還未立案。張、達二人遂將西部航空公司告上法庭。這兩件勞動合同糾紛案件均于2012年3月一審判決解除勞動關係,2012年7月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記者在達慶提供的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2)渝北法民初字第01931號】複印件上看到判決如下:原告達慶與被告西部航空有限責任公司的勞動關繫於2011年11月28日解除;被告西部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在本判決生效後立即給原告達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被告西部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在本判決生效後15日內將原告達慶的社會保險關係、空勤人員體檢檔案(航空人員健康記錄本)、飛行技術履歷檔案(飛行記錄本)移交給相關部門。

  西部航空公司對一審判決不服,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記者從達慶提供的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2)渝一中法民終字第02586號】複印件上看到的判決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張建安也向記者提供了法院的判決書,並陳述了與達慶類似的情況。

  張、達二人稱,解除了勞動關係後,這件事情並沒有如他們所想的畫上一個句號,西部航空要求的高達300萬元、350萬元的高額培訓補償費使該事再度陷入僵局。

  記者了解到,根據《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規範飛行人員流動管理保證民航飛行隊伍穩定的意見(民航人發【2005】104號)》規定,對招用其他航空運輸企業在職飛行人員的,應當與飛行人員和其所在單位進行協商,達成一致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並根據現行航空運輸企業招收錄用培訓飛行人員的實際費用情況,參照70至210萬元的標準向原單位支付費用。

  達慶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説,法院判決後,西部航空向他索要350萬元的高額培訓補償費,創下民航培訓補償費第一高的記錄,而民航總局最高限價為210萬元。數月來,他與西部航空公司不斷溝通、談判。“為了早日辦理好所有手續,我向西部航空公司出價240萬元”,達慶説,但是西部航空公司一直不鬆口,350萬元一點也不少。

  張建安與達慶是同一時間獲得法院的判決。他説,判決結果出來後,西部航空公司向他索要的是300萬元的培訓補償費。“本來按照我的情況(已從業17年),培訓補償費不會超過100萬元。我們都提出可以按照民航民航總局規定的70萬元至210萬元的標準支付費用。但西部航空公司向我索要300萬元,向達慶索要350萬元。溝通、談判都沒有結果”,張建安説。

  根據《民航西南地區飛行人員流動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飛行人員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訟解除勞動關係後流入的,新用人單位應按規定為其辦理相關證照變更等流動手續。辦理執照關係變更手續時應提交的材料有一項是“如原用人單位要求支付培訓費用,應提供向原用人單位出具的培訓費用支付憑證或到賬憑證”。因為不能就培訓補償費的金額達成一致意見,張、達二人的流動手續仍未全部辦理。

  據達慶、張建安介紹,飛行技術檔案的分為書本的和網上的兩個部分,需要全部移交。10月8日,西部航空公司向民航重慶安全監督管理局移交了他們二人的書本的飛行技術檔案,但網上的尚未移交。因為手續不完備,他們仍然無法繼續工作。

  達慶説:“網絡(檔案)的移交需要公司出具了到賬憑證以後才可以,到賬憑證只有付了錢以後公司才給出具,但是付的錢,他們不按照法律和民航局的規定來執行。”

  兩人稱,在兩家人一起到江北機場向西部航空公司抗議的前一天(15日),張、達二人與西部航空公司董事長兼總裁祝濤再次進行了談判。“他本來説的昨天(15日)給我一個合理的價格,一定比350萬和300萬低,但是昨天他再次耍弄了我們”,達慶説。張、達二人將這次談判的錄音提供給了記者。錄音對話內容顯示,西部航空方面堅持350萬元和300萬元的價格,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記者就此事件多次聯絡西部航空公司,詢問其對張、達二人所做反映、陳述、要求等的回應。16日下午15時許,西部航空一名為曾珠的部門負責人向記者發來一條短信,稱“西部航空一貫重視飛行員的培養,關於個別飛行員辭職,西部航空已按照法院判決和相關法律程序進行合理合法處理。對於個別飛行員的過激行為,希他們採取正確理智合法的程序進行”,而對於記者的其他問題其拒絕回答。17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絡西部航空公司董事長兼總裁祝濤,核實此事相關情況。祝濤拒絕接受採訪,稱西部航空對此事的回應以發給媒體的通稿(即16日的短信)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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