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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 在校學生聚眾鬥毆多為負氣鬥狠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27日 10: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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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丁國鋒本報見習記者馬超

  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檢察院近日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2010年至2012年上半年,該院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在校學生聚眾鬥毆案件5件28人。而2008年、2009年該院均未曾受理過此類案件。

  睢寧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今天對《法制日報》記者表示,在校學生聚眾鬥毆案件數量雖然不多,但嚴重影響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擾亂正常的教學秩序,破壞社會的和諧穩定,有關方面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

  鬥毆前“下戰書”約架

  調查報告稱,這些聚眾鬥毆案的犯罪嫌疑人均為在校普通高中或職業中學男生,平均年齡17歲。這部分學生不思進取、生活空虛、精神頹廢,“哥們兒義氣”嚴重,有的還有早戀、沉迷于網絡等不良行為。

  如2010年10月,某中學學生王某(男,17歲)得知另一民辦中學學生朱某(男,16歲)追求自己暗戀的女生,為給朱某“下馬威”,王某糾集本校學生孫某(男,16歲)、李某(男,17歲)等人與朱某等數人“決鬥”。據檢察機關走訪了解,王某在校表現很差,有嚴重曠課、違規記錄。

  而從主觀犯意看,此類案件起因多為爭強好勝、負氣鬥狠,或夙有積怨、伺機報復,也有的是為了同學、朋友“出頭”。參與鬥毆雙方事先都有聚集人員、策劃準備的過程,有的甚至通過“下戰書”約定鬥毆時間和場所。

  如2010年5月,某中學學生郭某(男,17歲)因妹妹被另一學校學生商某欺負,遂打電話與商某互罵,並通過手機短信相約,次日中午各自帶人到商某所在學校附近鬥毆。郭某果然糾集同學朱某(男,18歲)、楊某(男,17歲)以及通過網絡招集的多名網友“赴約”鬥毆。

  據悉,5起案件中4起有持械鬥毆情節,所持工具有砍刀、磚塊、伸縮棍、木棒等。參與人數少則十余人,多的達數十人。鬥毆發生在校園內或校園附近的各兩起,發生在公共娛樂場所的1起,對正常教學秩序和社會治安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後果。

  涉案學生自控能力差

  據檢察機關走訪發現,涉案學生多為16歲至18歲,正處於青春期,法制觀念淡薄,自我控制力差,且盲目追求“江湖義氣”。而部分職中學生因缺乏自信、對前途悲觀失望、自暴自棄。他們往往通過藐視法律與道德來張揚“個性”,極易參與聚眾鬥毆等犯罪。

  在學校方面,公立中學常常過分看重“分數”、“升學率”,弱化了德育和安全教育,忽視了對學生的心理疏導;民辦中學和職中辦學質量良莠不齊,普遍存在管理混亂、紀律鬆弛現象,致使一些自律意識差、涉世不深的學生因交友不慎等原因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從家庭方面來看,參與聚眾鬥毆的學生絕大多數為獨生子女,家庭的溺愛致使他們形成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的觀念,導致其形成一種“攻擊型人格”,與同學相處稍有矛盾,便拳腳相向。還有一些單親家庭的孩子缺乏關愛和安全感,在參與聚眾鬥毆等團夥犯罪中來尋找精神寄託。

  與此同時,社會領域中的江湖義氣等不良風氣對在校學生産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部分學生錯誤地把蠻橫動粗當成“勇敢”,把哥們兒義氣當成“友誼”。

  睢寧縣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預防在校學生聚眾鬥毆案件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他建議,要加強對在校學生法制觀念和心理健康教育,深入開展普法工作,開展有側重的心理輔導,力爭將犯罪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家長要努力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鼓勵孩子積極向上,健康成長。要凈化校園周邊的人文環境,遏制暴力文化傳播,減少社會不良風氣對在校學生的影響。學校要與家庭加強溝通聯絡,及時糾正學生思想偏差,使其感受到來自家庭、學校和社會的溫暖。

  本報睢寧(江蘇)8月26日電  

熱詞:

  • 在校學生
  • 下戰書
  • 民辦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