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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堂哥斥責操斧砍其一家3人 一審獲刑13年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1日 08: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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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審獲刑13年 堂哥仍癱瘓在床 2歲堂侄無法正常行走

  兩年前,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降臨在33歲湛江男子吳勇一家。案發當晚,吳勇頭部被劈數刀,一根手指被砍斷,送醫院搶救時,一把長約50cm斧頭還深深陷在其前額近7cm,經過長達10小時手術斧頭才被取出。其妻身中10余刀,面部一條蜿蜒刀疤觸目驚心。就連吳勇年僅兩歲半大的兒子在這場浩劫中也未倖免,頭中數刀至今無法正常行走。孰能料想,主導這場悲劇發生的竟然是吳勇一家一手拉扯大的堂弟吳和鳴。昨日,廣州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和鳴有期徒刑13年。

  文/記者章程、練情情

  實習生趙慶梅

  事發:男子飯後操斧

  狂砍堂哥一家

  2010年9月4日晚9時30分,天河區石牌西某公寓二樓住宅,吳勇一家四口正和堂弟吳和鳴吃晚飯。飯後,吳勇留在客廳裏看電視,妻子回到房間照看一對年幼的兒女。

  “客廳外突然傳來一聲悶響,吳勇妻子跑出房門一看,只見丈夫滿頭是血仰躺在地上,還沒來得及尖叫,站在客廳門口的吳和鳴就拿著一把斧頭直衝向自己砍來。吳勇夫婦雙雙被砍倒在地後,吳和鳴便奪門而去,隨後發現堂嫂還能開口呼救,便再次衝進屋內對夫妻兩人狂砍猛踢。在第二次行兇時,吳和鳴還向兩歲半堂侄頭部連砍兩斧頭,最後回到客廳又朝吳勇頭部砍了一刀,而吳勇6歲大的女兒因躲到桌底才幸運地逃過一劫。

  事發後,吳和鳴在天河區石牌派出所投案自首。

  緣起:常遭堂哥斥責

  堂弟心生怨恨

  據悉,本案被告人吳和鳴自小喪父,在就讀小學一年級時母親改嫁他人。自此,年幼的他和哥哥、妹妹三人一直由堂哥吳勇一家代為照管,讀書生活費用也都由堂哥承擔。

  廣州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吳和鳴提起公訴。據吳和鳴供述,自己為什麼會持斧頭砍傷堂哥一家三口,完全是出於不滿堂哥對自己的訓斥所致。“他經常打我罵我,平常都不給我工資”,吳和鳴自稱在堂哥店裏工作整整1年多,就只給過自己1500元。“我一直都在想要砍我堂哥!”

  “如果他多關心我,哪怕只是打個電話問我有沒有找到工作,有沒有錢用,我的心裏也會好受些”。案發當日下午,吳和鳴稱堂哥還是照樣罵自己,頓時怒火中燒的他遂決定當晚用斧頭砍堂哥……

  庭審:堂弟聲稱後悔

  一切聽從判決

  本案庭審期間,坐在廣州中院被告席上的吳和鳴辯解自己從沒有想過要堂哥的命,“我只是想教訓他,讓他知道我的厲害”,但同時吳和鳴稱砍堂哥的頭,死不了是其命大,死了是活該。

  最後陳述階段,吳和鳴聲稱對自己的行為很是後悔,一切聽從法院的判決。吳和鳴的辯護律師認為應定性故意傷害罪,辯解吳和鳴主觀上沒有殺人的動機,“只是從小缺乏家庭溫暖,因為堂哥的批評責罵而懷恨在心,遂産生報復念頭”,並強調吳和鳴成立自首情節,懇請法官從輕處罰。

  昨日,廣州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和鳴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費共計117萬餘元。此外,被告人係自首,具有自首情節,可減輕處罰。

  追訪:堂哥癱瘓在床

  兩年不曾開口

  昨日宣判現場,被告人吳和鳴並未到庭,前來旁聽宣判的吳勇妻子張某回憶起兩年前的那場悲劇,泣不成聲。張某表示對判決結果並不滿意。

  記者注意到,在張某左邊臉頰上,一條長約5厘米的傷痕依然清晰可見。張某告訴記者:“那天晚上,他就這樣用斧頭朝我臉部、頭部和手部砍下來。他連我兩歲多的兒子都不放過”。其兒子被砍中頭部,其傷殘評定為交通事故一項七級傷殘,一項十級傷殘,“兒子現在都快5歲了,還是不能正常走路,至今都沒有一間學校願意要他”。

  據悉,張某丈夫吳勇,經鑒定傷殘評定為交通事故二項四級傷殘。張某向記者哭訴“老公這兩年來,一句話都不會説,手腳也動不了,需要我來照顧”。

熱詞:

  • 堂弟
  • 被告人
  • 案發
  • 故意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