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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拆遷負責人騙取百餘萬拆遷款 被判刑六年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0日 10: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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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遷負責人騙取百餘萬拆遷補償

  南京浦口區江浦街道副主任李德清被判刑6年,市紀委披露其精心設局騙補償詳情

  身為拆遷第一責任人,竟然利用從事徵地拆遷工作的職務便利,違規建房,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高達100余萬元。今年2月,浦口區江浦街道副主任李德清犯貪污罪,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日前南京市紀委披露了該案的偵辦經過。

  2011年6月,南京市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李德清利用從事徵地拆遷工作的職務便利,違規建房,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100余萬元。浦口區紀委于同年10月26日對李德清採取相關措施,很快,李德清利用熟悉補償政策條規,精心設局布陣,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百餘萬的真相被揭開。

  李德清其人

  40多歲的李德清,先後擔任過原江浦縣建設鄉黨政辦副主任、團委書記,浦口區江浦街道科長等職務。2010年7月任浦口區江浦街道拆遷辦主任,2011年任江浦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看他如何違規建房?

  第一步:找由頭

  打拆遷補償主意,兄弟倆想到“翻建”父母老房子

  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李德清在浦口區江浦街道新合村和平組的父母住處吃飯時,其二哥説道:“和平組這一塊地區,遲早一天要拆遷,我們可以找一塊地蓋房子,到時候就能弄到拆遷補償。”在街道工作多年、熟悉拆遷工作有關規定的李德清接口説,“要蓋房子的話,就要先搞到建設許可證,然後再找地蓋房子,否則,即使拆遷也搞不到錢。” 兄弟倆商量了一個可以達到撈錢目的的辦法:以父母所居住的和平組房子要進行老房原址翻建為由,向街道建管所申請建設許可證。

  第二步:辦許可證

  用大哥家舊房應付審核,建房員一看:符合翻建

  李德清利用自己在街道當科長的有利條件,從新合村要了一張蓋有村委會公章的空白建房審批表,編造理由填寫了審批表。接著,李德清到街道建管所分別找了所長卓某某、建房員王某某,對他們説其父母和平組的房子要翻建,他們就同意了。

  為了瞞過街道建管所的核對,李德清在建管所建房員王某某去查看李德清父母須翻建的房子時,把王某某帶到了其大哥的房子處,並告訴王這就是其父母的房子。李德清大哥的房子較為破舊,王某某看後説,符合翻建。這樣,建房許可證搞定了。

  第三步:找地皮

  花了6000元買下了鐵哥們家的一塊宅基地

  搞定街道建管所同意建房只是基礎,關鍵還要找到地。李德清開始在和平組到處找地。

  2007年初,李德清二哥告訴他,和平組的羅某某家有塊空閒的宅基地,有人曾找羅的父親想買這塊地,羅的父親同意賣,但羅某某未同意,此時這塊地還空著。李德清和羅某某從小玩到大,是關係非常好的哥們。於是,李德清直接打電話給羅某某。聽説哥們又是在街道當幹部的李德清要買地,羅某某一口就答應了。

  最終李德清只付了6000元地皮上的樹木錢,就順利地拿下了那塊地。

  第四步:蓋房子

  一個月時間就建好300多平米的樓房

  隨後,李德清憑著同事的關係,很快就從街道建管所王某某手中拿到了建房選址意見書,建房人為李德清母親的姓名,批准的面積為176平米。為遮人耳目,李德清又找到鐵哥們羅某某,交給他八九萬元錢,讓他幫忙找工程隊建房。羅某某四處張羅,約一個月後,一棟面積300多平米的兩層樓房就建好了。

  2008年初,李德清找到街道建管所王某某換證。在沒有到現場查看的情況下,王某某就在辦公室將原先發給李德清的建房選址意見書收回,換發了一張一百七八十平米的建房許可證交給李德清。證上的名字是李德清母親。

  至此,李德清兄弟商定建房搞錢的事,可謂是萬事俱備,只等拆遷了。

  看他如何騙拆遷補償?

  [背景] 2008年6月,浦口區濱江大道一期工程徵遷工作開始,徵遷區域涉及到新合村部分村組,其中包括和平組部分土地,李德清所建房子也在徵遷之列。

  此時的李德清,已經從街道科長職位上調任新合村黨支部書記,江浦街道辦事處還安排其擔任濱江大道拆遷工作小組副組長,並作為新合村拆遷工作第一責任人,同時負責和平組拆遷房屋的調查工作。

  有證面積太小“怎麼辦”

  同事出主意:把違建面積認證為有證面積

  當年8月,拆遷領導小組開始與拆遷戶商量拆遷補償事宜,同時開始拆除房屋。在談到李德清的房子時,李德清就出面和街道拆遷辦派到新合村的拆遷負責人趙某某商談。李德清首先將以其母親名義從王某某手中辦理的建房許可證提供給趙某某。在算補償款時,趙某某提出,房子總面積300多平米,有證面積卻只有100多平米,不好辦。“那怎麼辦?”李德清問道。看到李德清不太高興的神態,又想到李德清原是街道的老科長,趙某某想了想説道,房子是一次性建成的,可以將多出建房許可證的違建面積認證為有證面積進行補償,總的補償款會有100多萬。

  補償太高要抽查“怎麼辦”

  同事出主意:一套房子分成父母各人一戶

  然而,新的麻煩緊接著來了:拆遷補償超過100萬,必須上報街道黨政辦備案,供街道領導抽查。

  “那怎麼辦?”李德清又發問道。“可以把房屋面積拆分成兩戶進行補償。”趙某某説。隨後,趙某某將房屋按李德清父母兩個人的名義分成兩戶,並將房屋原先的調查表拆分成兩份,一份是李德清母親的,即建房許可證上批准的面積;一份是李德清父親的,面積為總面積減去建房許可證上的部分。

  違章建築轉正“怎麼辦”

  搞了假認證材料,遊説街道領導簽字認可

  房屋總面積拆開後,由於李德清父親名下的全部為無證面積,實際就是違章建築。

  要想使這些違章建築面積獲得補償,就要搞假的認證材料矇混過關。於是,李德清開始了一系列的操作,先是編了一套假話遊説街道領導,並拿著假認證材料逐個找認證小組成員簽名。

  經一番策劃運作,終於把認證表搞到了手,並很快就拿到了150余萬元的拆遷補償款。拿到錢後的李德清,稱心地在碧雲山莊購買了一套190多平米的商品房。

  雖然拿到了鉅額補償款,但李德清心裏還是有點不踏實,特別是一連串騙取拆遷補償款的案件查處後,他更是膽戰心驚。

  看他打算如何應對東窗事發?

  找親哥哥商量 讓老兄頂包

  為了找退路,防止執紀執法機關的調查,李德清找其二哥商量應對辦法。李德清在審查期間交待,一共和二哥商量了四五次,其二哥很爽快地説:“可以把事情全部推到我身上,就説房子是我建的,拆遷款我全拿走了,我是自由職業者,政府能拿我怎麼樣?”李德清自己也認為,這事情只能從家庭內部找一個人來扛,外面的人不合適。

  除了找親哥哥頂包之外,驚恐不定的李德清去年8月份找到鐵哥們羅某某,對他説,如果有人問起這個事,就説當時買地、建房全是他哥哥的事,羅某某滿口答應。

  最終結果

  案發後自願認罪 被判6年他沒上訴

  紀檢機關根據調查掌握李德清涉嫌犯罪的問題後,將其移送司法機關。

  2011年11月15日,李德清被浦口區檢察院以涉嫌犯貪污罪批准逮捕,2011年12月30日被提起公訴。經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李德清在擔任浦口區江浦街道新合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根據浦口區政府江浦街道辦事處工作安排,擔任濱江大道拆遷工作小組副組長,在明知自己搭建的房屋不具備合法産權的情況下,以虛假的産權資料冒充該拆遷房屋的補償依據,騙取國家徵地補償款1096421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鋻於其在辦案機關讓其説明問題時,主動交待了辦案機關不掌握的犯罪事實,係自首,依法可減輕處罰;案發後,其親屬向辦案機關退回了全部贓款,李德清自願認罪。

  2012年2月9日,南京市中級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李德清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沒收財産人民幣30萬元,貪污的贓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李德清沒有上訴。

  相關人員處理

  江浦街道建管所建房員王某某等工作作風不實,失職瀆職受到紀律處分。(通訊員 安官石 記者 孔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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