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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社副總涉嫌殺妻案重審二次開庭 一審被判死緩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2日 15: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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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電子報社原副總編輯常林鋒涉嫌殺妻焚屍案於今天上午在北京市一中院再次公開審理,這是該案經北京市高院發回重審後的第二次開庭。此前,常林鋒被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市高院二審認為一審部分事實不清,將案件發回重審。

  開庭之前,記者從常林鋒的辯護律師處了解到,上次庭審因時間原因,檢方尚未完成舉證程序。今天的庭審將完成舉證和質證程序,然後就是法庭辯論和被告人最後陳述。

  記者了解到,常林鋒是中國電子報社原副總編輯,其妻馬某係中央財經大學教師。一中院在原審判決中認定,2007年5月16日淩晨,常林鋒在位於中央財經大學家屬院的家中,在與妻子馬某發生口角後,用手扼壓馬某的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後常林鋒又將馬某的屍體運至單元樓樓道內縱火焚燒,造成火災,並導致兩個鄰居被燒傷,其中一位鄰居被鑒定為重傷。2010年5月,常林鋒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收到判決後,常林鋒不服判決提出了上訴。今天上午,此案在一中院進行了發回重審後的第二次開庭。據悉,常林鋒在上次開庭中堅持自己無罪,並聲稱有罪供述是出自刑訊逼供和超強審訊。 (楊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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