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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詐騙20名落榜考生729萬 嫌犯二次受審又出新案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6日 17: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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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孫思婭)教育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勇和無業人員李軒,曾因被控以幫助落榜考生讀名牌大學為名詐騙20名落榜考生729萬元而受審。媒體報道此案後,又有兩名被騙家長向警方報案,李軒還以招空姐為名詐騙兩個家庭24.6萬元,檢方因此追加了李軒的罪行。

  昨天上午,李軒在市一中院二次受審,法庭對公訴機關追訴李軒的兩起漏罪進行調查之後,繼續開庭審理了高勇和李軒升學詐騙729萬元一案。據檢方的追加起訴書指控,2009年李軒夥同他人,以幫助李某和魏某的子女進行航空培訓,並保證分配到航空公司工作為名,騙取兩位家長共24.6萬元。

  據在黨校工作的受騙家長李某稱,2009年春節,女兒李某想報考空姐,但是身高不夠。後經人介紹,他們認識了夏老師和李軒老師。二人稱只要交12萬元錢,他們就能夠讓李某女兒參加中企教研國際人力資源管理顧問中心組織的空姐培訓班,並分配到航空公司當空姐。然而交錢後,女兒僅僅被送到培訓中心呆了兩個月,後又被送到友誼賓館當服務員。李某感覺被騙,恰好又從媒體上看到李軒因為詐騙被抓了,就到昌平區公安分局報了案。

  李軒不肯認罪,稱他就是幫夏春明老師到中企教研公司考察,學生家長交來的錢他也都轉交給夏春明了。他給夏老師幫忙是因為夏承諾事成之後會給他好處費。

  據了解,目前由於夏春明等無準確信息,警方尚無法進行網上通緝。

  ■案情回放

  37歲的高勇案發前是某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9歲的李軒是無業人員。據指控,高勇、李軒於2008年8月至2010年8月,虛構可以辦理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附屬中學等高等院校或中學的入學手續,並取得正式學籍的事實,為部分被害人出具了承諾書,通過為部分被害人子女辦理虛假入學住宿、安排虛假課程、辦理虛假學生證等手段,單獨或者共同騙取被害人錢款。

  二人共計詐騙20名落榜考生729萬元。其中有兩名考生各被騙了100萬,高勇承諾他們可以辦理清華大學本科入學手續並幫助取得正式學籍。

熱詞:

  • 李軒
  • 詐騙
  • 受審
  • 李某
  • 考生
  • 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