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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年搶劫殺害失足女 庭審磕頭道歉求原諒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6日 16: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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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3日16時許,劉偉(化名)途經租住的小旅店附近地攤時,瞅準了一把尖刀。

  15歲的他,身高近1米7,蹲下身問刀賣多少錢,5元。劉偉拿在手裏掂量了一下,輕巧好使,稍稍猶豫之後收入囊中。9小時之後,他用這把尖刀刺死了一名45歲的湘籍失足婦女。作案前他身上僅剩100元,作案後他搶到了70元。

  身高近1.7米的劉偉出生在廣東揭西鄉下一戶貧寒家庭,初中輟學來到廣州,四處找工碰壁;失足婦女為了保住30元嫖資,斃命于少年的寒刀下。幾道寒光,十幾秒內,毀掉了兩個家庭。

  庭上,他哭著跪叩道歉

  6月20日,廣州黃埔區法院少年庭開庭審理劉偉搶劫殺人一案。劉偉面對公訴人“借嫖劫殺”的指控供認不諱。“作案對像是我臨時確定的,但作案是有預謀的,我準備搶錢回老家,”劉偉説。

  庭上,劉偉的心理測評結果顯示,他現在處於青春期,心理髮育與身體不相匹配;加上家庭給予的壓力,父親沒有很好地指引,學業得不到肯定,受身邊朋友的不良影響等,導致其性格上有缺陷。

  “以前在家時總感覺父母很嘮叨,現在想想爸媽以前多關心我!我卻做出這種傻事來,真的好對不起父母,想想都後悔莫及,”劉偉當庭宣讀了他在獄中的悔過書。他在被告席上啜泣,“現在想想自己的美好青春期就這樣在牢裏度過,心裏後悔死了,欲哭無淚。”

  當法官問道,被告人是否有話要對被害者家屬説時,劉偉突然離開被告席,向被害者家屬走了過去,法警見狀立即將其攔住。沒想到劉偉雙膝一屈,跪倒在被害人家屬旁邊,哭著向他們磕頭道歉。

  無路可走 頓生歹念

  “我當時覺得自己沒有路可走了,整天關在小屋裏很壓抑。”

  2011年9月,劉偉本應入讀初中三年級,可他再也坐不住了。

  “我成績不好家裏又窮,看著父母供我和弟弟讀書辛苦,我就有了外出打工的想法。”劉偉被同鄉帶到廣州黃埔區自己開設的一家小型玻璃廠上班。包吃包住,每月工資1000元。離開老家時,劉偉還沒辦好身份證。

  第一次到廣州,劉偉被“捆”在了工作崗位上,從未去過市區。除去為自己添置衣服、給遠在老家的父母充手機話費,他自己支配的錢很少。11月初,小型玻璃廠虧損嚴重,劉偉被迫離廠。他決定回鄉探望身患殘疾、腳跟浮腫的爺爺奶奶。在一家人中,劉偉最敬重二老。

  11月10日,劉偉啟程回老家揭西。他隨身攜帶的1000元現金及一部手機在乘車途中丟失。“回到家我被大罵了一頓,父母説我把掙的錢都花光了。”劉偉負氣了,沒有告訴父母,獨自取了路費離開了家。“既然他們不理解我,我也懶得跟他們解釋。”在鄰居眼裏,這名素來沉默寡言的孩子,有點讓人難以琢磨。

  11月12日,帶著200元錢,劉偉從老家揭西又回到了廣州黃埔區原玻璃廠附近。他有種莫名的不安———既沒有親人,也沒有認識的朋友。以40元/晚租好一間小屋後,他開始尋找工作。

  餐飲店、洗車棚、電器專賣店……劉偉輾轉找工作,均因沒有身份證被拒。眼看僅有的200元要用完了,劉偉焦躁無比。一個大膽的念頭,在他腦中閃現———搶劫。

  借著酒勁 準備搶劫

  “我想碰到誰就是誰,也沒有説主要對誰下手。”

  11月13日,持刀搶劫的想法在劉偉心中醞釀成型。

  在小攤上花5元錢買下作案刀時,他沒有跟老闆砍價。這把水果刀,起初他只想用來作搶劫的輔助工具,沒想到殺人。將刀揣在懷裏,他回到昏暗廉價的小旅店,房間不足15平方米,窗外是另一棟房子的磚墻,遮住了陽光。室內有一台彩色電視、一張床、一張方凳,“我租住在那裏,每晚40元,感到陌生,壓抑又難受”。

  劉偉幾乎沒有打開過電視,嫌吵,又沒意思。“我想儘快找到工作,可是沒有一家店願意要我。”他起身在屋內轉悠了幾圈,又躺回床上閉上眼冥想,一會兒就要去搶劫了,想到這,他的內心一陣驚悚,翻身對著墻壁,勸慰了自己一番。“我想,這件事必須去完成它,就像到廠裏上班一樣,搶完錢就走。”

  搶劫的目標在哪?劉偉鎖定了失足婦女。在自己租住地不遠處,每晚都有站街女攬生意,他覺得失足婦女有錢,卻沒什麼反抗能力,容易得手。他只想快速搶錢,以解決租房、吃飯之需。這種念頭在腦中越想越強烈,越想越驚悚。

  13日晚約8時,劉偉匆匆下樓。他來到租住地附近天橋下的一家燒烤檔,只要了5瓶啤酒,沒有點任何菜。在喝酒時,他能清晰地感覺到自己心跳加速。“那晚喝酒,我是為了壯膽,一瓶一瓶地往肚子裏灌,5瓶下肚我感到了一絲醉意。”付完酒錢,劉偉跌跌撞撞回到了出租屋,他倒在床上,借著酒勁預估搶劫的可行性。“我覺得矛盾,腦袋發燙渾身發熱,到底今晚去不去?”

  最終,劉偉説服了自己,從床上爬了起來。為抑制激烈跳動的心,他在屋內轉悠了幾圈,漸漸平靜。“我用透明膠布把刀綁在左臂上,前後纏了幾圈。”之後,他穿上長袖衫,再套上一件紅色外套,摸摸手臂確定刀已捆緊,便恍恍惚惚下了樓。“下樓那刻我沒再多想也不敢想,就這樣借著酒勁出了門”,他決定碰到誰就是誰。

  幾道寒光 女人斃命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那聲救命刺激了我,對著她就劃下了第一刀。”

  14日淩晨,劉偉來到離租住地不遠的一間樓房前,一名婦女提著包同他打招呼。

  “要玩嗎?”對方問。來不及思索,也沒抬頭多看幾眼,劉偉徑直問了價錢。回答是30塊,接著劉偉就跟著她上了樓。房間在二樓一間沒有編號的小屋內,進門之後,婦女將門反扣起來,並要求先交錢,這時劉偉害怕極了,心怦怦直跳,同時在想先摸刀還是先給錢做掩護。他從身上抽出了那張僅有的100元,顫抖著手遞給了婦女。這時,他才看清了對方,至少有40歲。

  婦女接過錢,側過身子從包裏翻找零錢。劉偉趁機從袖口裏拔出水果刀,跨步向前,將刀對著婦女的脖子。“搶劫,把錢全部拿出來!”他聽見自己嘶啞的聲音明顯變得有些異常。拔刀那刻,他甚至來不及解開綁刀的透明膠。“我右手用力抵住她的脖子,希望她儘快拿出錢。她開始一愣,或許是沒反應過來,竟笑了一下。見此,我更用力地逼近她脖子,她後退了一步,大喊救命。”

  事隔半年,當記者在看守所見到劉偉,談及當晚的情形他仍記憶猶新。對方一喊“救命”,他本已劇烈顫動的心瞬間崩潰。見血之後,婦女蜷縮著蹲在墻角,一手捂著脖子一手抱著頭,聲嘶力竭地大呼救命。接著樓下開始有人騷動,劉偉似乎意識到了什麼,無法抑制的緊張中,他衝了上去,朝著對方下了重手。他不知道刀下的女人,如何掙扎又如何無助。

  “在抹下那幾刀後,我看見她失手將錢包丟棄在一旁。”劉偉衝上前把包拿在手,退身出門。他只有一個念頭———錢到手了,要馬上離開,越快越好。他跌跌撞撞衝到一樓,這時開始有人上樓。劉偉突然反應過來,不能走底樓,急忙扭頭就往三樓跑。恐懼、躁動、無望———各種交錯的情感,像一股電流襲擊了他全身。“我瘋了一樣跑,哪有門窗就往哪跳。”

  在三樓,劉偉逼近一處天臺,縱身一躍跳到了臨近的二樓。他丟了刀,撕掉綁在手臂上的透明膠,再縱身跳到了地上,瘋狂逃竄。“聽到後面有人追我的腳步聲,我轉身跑過一條小巷子後,就脫下外面的紅色外套扔了。我嘗試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放慢腳步,可後面那人還是追了上來。”情急之下,劉偉脫掉了腳上的拖鞋,赤腳逃逸,轉過兩條小巷子後,他甩掉了對方。

  一覺之後 淪為囚徒

  去年11月末,案發消息傳回揭西老家,劉偉最敬重的爺爺不久含憤離世。

  14日淩晨2時,劉偉回到了出租屋。

  他沒有換衣服,也沒清點錢包,徑直倒在床上,或許是酒勁未散,那晚,他迷迷糊糊,在疲憊中睡去。等到他睜開眼睛,已是次日八九時。此時,劉偉才想起了那名倒在他尖刀之下的婦女,他在她的包裏搜出了一部手機、一串鑰匙,以及70元現金。之後換下作案的衣服,將空錢包及鑰匙扔在床下。

  自首還是逃跑?搶劫的現金只有70元,如果逃跑連車票錢都不夠,想到自首又猶豫不定。“我決定暫不出門,以觀動靜。”從早晨醒來至中午,劉偉一直將自己關在屋內,坐臥不安,害怕出去被人認出來。下午2時,門外響起了聲音,房東女兒來催租。按照事前的規矩,他必須每日交40元,“我沒有身份證,只能住廉價的小黑屋”。劉偉稱沒有錢,房租要緩交,房東女兒聽後下了樓。接著,房東親自上樓催租。“我告訴她還是沒有錢,還讓她幫我找份工作。”這時,房東拋出了一個讓他意外的問題:昨晚有個女的被人搶劫捅死了,跟你有關係嗎?劉偉沒有回避,直接回答:是的,跟我有關。之後房東下了樓,再沒細問。

  劉偉既沒續交房租,也沒有逃跑。14日一整天,他沒有進食,枯坐在小旅店裏手足無措。晚上6時許,警方叩開了他的房門。劉偉沒有説話也未反抗,起身被警方帶走了,他知道這一天遲早要來。羈押期間,他如實交代了整個作案經過。(羊城晚報記者 羅坪、溫建敏、邱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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