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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五華縣8名官員聚賭續:賭博實為變相行受賄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8日 04: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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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天前,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政府網站首頁,挂出了“五華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幹部公告”,公開選拔8個公務員職位,其中包括財政局局長、科技局局長、婦聯主席、長布鎮鎮長、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等。前不久,這8個職位的幹部因為“聚賭”,被一一免職。

  6月16日晚,梅州警方根據群眾實名舉報,在梅州五華縣一家酒店成功打掉一個聚眾賭博團夥,抓獲該縣政協副主席兼財政局局長朱漢軍等8名當地官員,現場繳獲賭資8.15萬元。五華縣公安機關給予每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後,第二天這些人就若無其事地正常上班了。

  6月18日,梅州市委書記朱澤君作出批示:“一定要嚴懲不貸。”同時要求辦案單位排除各種阻力,將此案一查到底。據此,8名涉賭官員才被悉數免職。

  五華縣是一個貧困縣,財政資源非常有限。有媒體報道稱,許多單位和個人在扶貧工作中都會把扶貧資金劃進五華縣財政局的賬號,朱漢軍經常截留扶貧款要回扣,賭博實為利益輸送。

  “其實是貪污腐敗,變相地行賄受賄。”廣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楊芳告訴本報記者,官員聚賭可以看做一種“社會潛規則”,他們的行為影響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利用職務之便斂財,實際上是財政局職能的異化。”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稅系主任、教授林江表示。

  楊芳表示,聚賭事件在老百姓當中影響極其惡劣,但這種現象,相信不只在五華縣存在。她認為,有關方面應該以此事作為突破點,在公務員隊伍中進行“整賭博之風”。

  “五華縣‘財神爺'聚賭事件可能並非個別案例,在欠發達地區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林江認為,這應該引起關注。

  擔任五華縣財政局局長長達8年的朱漢軍,去年才被提拔為縣政協副主席。從“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廣東省“農村稅費改革先進個人”、梅州市精神文明個人、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産黨員等榮譽看,他是一位“正直的財政局局長”。

  有關人士透露,金鵬大酒店儼然是五華縣第二個財政局。2007年,朱漢軍的家族開辦了金鵬大酒店,應邀前來吃玩埋單者,有相當一部分是被指定消費的,這些被指定的都是當地的一些領導幹部或建築界、企業界老闆。“所以,這裡的生意一向很好。”一名曾受邀的官員説,因為朱漢軍是“財神爺”,許多部門都得罪不起。

  據辦案民警介紹,當晚很費勁才進入現場,估計大筆賭資已被轉移,實際可能遠遠不止8萬多元。

  對於梅州市委、市政府連夜開會決定,將五華聚賭官員全部免職,並依法立案偵查,不少官員和老百姓拍手叫好:“顯示了當地一把手嚴厲懲治的決心!”

  不過,在楊芳看來,免職的懲罰力度太小,有點打擦邊球,並不是行政處罰,撤職處理比較合適,而且還應提起司法訴訟。她説,免職是法定的人事處理種類,不具有懲戒性;行政撤職處分是一種行政懲戒措施,屬於行政處分。行政處分期限為兩年,解除前不得晉陞職務、級別和工資檔次,參加年度考核,但不確定等次。

  根據國務院2007年頒布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參與賭博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條例”特別提到,利用賭博索賄、受賄或者行賄的“情節嚴重”者,也要給予撤職及開除處分。

  中紀委曾下發“凡是參與賭博的領導幹部,要一律予以免職”的規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也明確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黨員領導幹部參加賭博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對於此次五華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幹部,當地組織部在公告的第一句就寫道:“把敢想會幹為人民的優秀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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