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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最大販毒案一審宣判 4人被判死刑3人死緩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6日 03: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湖南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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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最大販運毒品案一審宣判

  4人被判死刑、3人被判死緩

  本報6月25日訊 (記者 蔣劍平 通訊員 劉勇 周蓋雄 陳淩雲 羅慶群)今天下午,新中國成立以來我省破獲的最大販賣、運輸毒品案,在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涉案的15名被告中,玉應、岩光坎、劉志鴻、譚賢忠等4人被判處死刑,3人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4人被判無期徒刑,其餘4人分別被判處7至15年有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2010年10月底至2011年1月下旬,譚賢忠(邵陽縣人)、王擁軍(另案處理)等人先後3次到雲南省景洪市,從被告人岩光坎(雲南省動海縣人)處,共購買64.8萬粒、重約60.4公斤的麻古,並運回邵陽市銷售牟利。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3月,譚賢忠、劉志鴻(新邵縣人)以佔股共同販毒或高額報酬為條件,分別召集譚愛軍、銀彪、葉洪曉和劉雄軍、吳鵬舉、付作平、劉美均等人,先後3次到雲南景洪購買毒品。岩光坎收取譚賢忠、劉志鴻等人的毒資後,從玉應(雲南省動海縣人)等人手中,共購得161.4萬粒、重約150.5公斤麻古交給譚賢忠、劉志鴻等人,譚賢忠、劉志鴻等人將毒品運回邵陽後銷售。邵陽市公安部門經過縝密偵查,于2011年4月,在動海、景洪和邵陽三地成功實施抓捕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5人,收繳毒品麻古76.8萬粒、凈重71.65公斤,毒資1100余萬元,以及槍支、子彈和汽車等作案工具。經查,該案涉案毒品麻古共計226.2萬粒、210余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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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院公佈一批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本報6月25日訊(記者 張斌 李寧 通訊員 彭斌韜 羅當)今天,省高級人民法院公佈了一批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湘潭9人販賣窩藏毒品案

  2007年6月至2008年10月,湘潭人周新年、劉平分別多次從廣州的方俊惠、鐘世傑及其他毒販處購進含量較高的海洛因及冰毒、麻古等毒品,交由陳雲初摻假後在湘潭販賣。周新年雇請程禹、張洪武幫其分包及遞送毒品,楊宏亮、李漢泉獲悉劉平涉毒被抓後幫其窩藏毒品。

  2010年2月,湘潭市中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周新年、方俊惠死刑,鐘世傑、劉平死刑,緩期2年執行;對陳雲初等5人分別以販賣毒品罪、窩藏毒品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不等的刑罰。今年6月21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周新年被執行死刑。

  衡陽15人販賣運輸毒品案

  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衡陽縣人劉大春販賣毒品海洛因600克,衡陽縣人范麗蘭參與販賣、運輸毒品海洛因540克,衡南縣人李先才販賣毒品海洛因350克。此外,龍顯東販賣毒品海洛因350克,李先雲販賣毒品海洛因共計190克,馮旭等10人販賣或參與販賣毒品若干。

  2011年5月,衡陽市中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劉大春死刑,緩期2年執行;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范麗蘭無期徒刑;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李先才、李先雲無期徒刑。對馮旭、龍顯東等人分別以販賣毒品罪判處3至15年有期徒刑。

  益陽4人販賣運輸毒品案

  2010年3月至2011年5月,益陽農民曹堯舜從雲南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農民張東福及其他上線處購得海洛因248克,摻入底粉後,加工成海洛因940克販賣給湘陰農民唐美麗、益陽農民李潤貞,另有海洛因116.46克被公安機關查獲,2011年5月其聯絡張東福購買毒品海洛因100克未遂。張東福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向曹堯舜販賣毒品海洛因296克,其中有98克在運輸途中被查獲。唐美麗于2006年下半年至2011年5月販賣毒品海洛因720克,其中67.4克被查獲。李潤貞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販賣毒品海洛因320克。

  今年2月20日,益陽市中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唐美麗死刑,緩期2年執行;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曹堯舜、張東福無期徒刑;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李潤貞無期徒刑。

  衡陽11人販賣毒品案

  2010年至2011年,衡南縣人陳小林單獨或夥同他人多次販賣冰毒約587.25克、麻古335.5粒,所得贓款共計約70810元;衡南縣人彭名生共販賣冰毒約360克,所得贓款共計44120元;衡南縣人王柏生共販賣冰毒69.65克、麻古62.5粒,所得贓款共計約18200元;衡南縣人王燕共販賣冰毒約62.76克、麻古111粒,所得贓款共計約11800元。此外,彭亞榮等7人販賣或參與販賣毒品若干。

  今年1月9日,衡陽市中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陳小林無期徒刑;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彭名生、王柏生、王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産5萬元至10萬元不等;對彭亞榮等7人分別判處6個月至3年6個月有期徒刑。

  依法嚴厲打擊毒品犯罪

  3年278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

  本報6月25日訊(記者 李寧 張斌 通訊員 彭斌韜)今天上午,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打擊毒品犯罪新聞發佈會,通報2009年以來我省審理毒品案件情況。

  2009年以來,全省各級人民法院遵循“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並舉”的禁毒方針,充分運用刑罰武器,依法嚴厲打擊毒品犯罪。2009年至2011年,共審結各類毒品犯罪案件8459件,判決犯罪分子11469人。其中,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278人,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2402人,重刑率為23.37%,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近10個百分點。

  全省法院堅持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適用法律關,特別對包括毒品案件在內的死刑案件,做到“疑者不殺,殺者不疑”,辦成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同時,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根據案件具體情節並結合被告人的認罪、悔罪表現,實行區別對待。

  全省法院強化審判監督指導,積極參與禁毒綜合治理,制定了毒品犯罪案件評查規則,不定期由院領導帶隊分赴各地進行案件講評,提高了我省報送最高人民法院毒品死刑案件的核準率。省高院還與省公安廳等部門聯合出臺《湖南省特殊人群涉毒人員收治管理辦法(試行)》。

熱詞:

  • 販賣毒品罪
  • 一審宣判
  • 死刑案件
  • 2010年
  • 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