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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富豪劉鑾雄涉嫌行賄洗錢 受賄人已獲刑28年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5日 09: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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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門特區檢察院證實其涉嫌在收購土地時向歐文龍行賄

  據新華社澳門5月24日電 (記者劉冬傑、趙衛) 記者24日從澳門特區檢察院方面得到證實,特區刑事起訴法庭23日經預審確認,特區檢察院對香港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兼行政總裁劉鑾雄及博美投資集團主席羅傑承,涉嫌向澳門特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行賄及洗錢的指控成立,案件將移送特區初級法院排期審訊。

  歐文龍已被判28年

  港交所上市公司華人置業集團23日晚發出涉及公司股價敏感消息的公告稱,獲集團主席兼行政總裁劉鑾雄告知,澳門特區刑事起訴法庭已在預審程序中,駁回劉、羅基於證據不足要求撤銷控訴的申請,正式受理特區檢察院關於劉鑾雄、羅傑承在收購澳門土地過程中行賄及洗錢的訴訟。

  澳門特區檢察院有關人士在接受新華社記者的詢問時表示,特區檢察院2011年9月開始對劉鑾雄及羅傑承提起涉嫌向歐文龍行賄及洗錢的指控,當年10月,劉鑾雄、羅傑承向特區刑事起訴法庭提出預審要求。特區刑事起訴法庭經調查後認定,檢方對劉鑾雄、羅傑承涉嫌向歐文龍行賄及洗錢的指控成立。這位人士表示,特區檢察院將一如既往,根據事實,依法履行職責,盡全力打擊犯罪。

  澳門特區終審法院上月16日公開審理第三階段歐文龍貪污案。在審理過程中,特區檢察院對歐文龍提起多項指控,並列出多項懷疑劉、羅兩人涉嫌賄賂歐文龍的證據,其中包括歐文龍涉嫌收受2000萬港元賄賂,讓劉鑾雄及羅傑承的公司成功獲批澳門國際機場對面5幅土地。案中涉及的這5幅土地,總面積為7.8萬平方米,現為華人置業發展的豪宅項目。

  2006年12月6日,澳門特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嫌嚴重受賄被特區廉政公署拘捕。2007年4月12日,特區廉政公署將此案移送特區檢察院。

  同年8月上旬,特區檢察院正式向特區終審法院起訴歐文龍。在前兩階段的案件審理中,歐文龍共被裁定受賄、洗錢等多項罪名,合共判監28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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