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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摧毀40余買賣個人信息平臺 抓獲170名嫌犯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5日 08: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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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杭州5月4日電(見習記者 沈溦)鋪天蓋地的廣告短信、騷擾信息對於每個使用手機和網絡的人來説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可你是否想過,這已意味著你的個人信息的洩露?

  記者今天從浙江省公安廳了解到,4月20日,通過浙江省內11個地級市聯動抓捕,逾40個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數據平臺和“資源大戶”被浙江省公安部門一舉摧毀,共170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

  浙江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蔣慶明告訴記者,目前,互聯網上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現象特別突出,由此滋生的電信詐騙、敲詐勒索、綁架和非法討債等下游犯罪更是屢見不鮮,社會危害嚴重。

  而這些的公民信息洩露的源頭直指銀行、工商以及各類企業和部門內部,其中一些手握大量公民信息的員工,將這些信息出賣給所謂“中間商”群體,再由“中間商”通過網絡交易平臺進行信息的買賣,由此給一些心懷不軌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契機。

  “我們現在要進一步打擊信息的源頭。”蔣慶明表示,由於許多公司和部門內部信息的互通性,“中間商”可以從一個人手中購買到多地的個人信息,例如,浙江查獲的數據平臺的信息很多都來自於其他省份。

  “個人信息的洩露,對公民的人身和財産安全都會造成威脅。例如近年來愈演愈烈的電信詐騙案,犯罪分子通過了解信息,專門針對對網絡和銀行知識了解較薄弱的中老年人下手,是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的一類犯罪案件。”蔣慶明説。

  據了解,目前對於信息平臺上信息源的出處,公安部門還在進一步深挖和調查。據刑法規定,非法提供或者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記者了解到,在4月20日的專項行動中,公安部門還專門針對從事非法討債、非法調查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非法調查公司”進行了打擊,共打掉此類非法團體近60個。(完)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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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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