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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合成73名領導不雅照 敲詐657萬未遂被判刑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4日 16: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新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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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南昌今日專電(記者 胡錦武)冒充私家偵探,謊稱拍到領導“不雅照”,並以將照片寄給領導的老婆和紀委相要挾,敲詐江西73名領導錢財657萬元,湖南男子陳洪2日被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同案犯陳晨、李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11年9月初,陳洪、陳晨、李源等人經策劃商量後,在湖南長沙購買印有合成領導頭像的淫穢照片、寫好內容的敲詐信件、和照片相對應有詳細的名單地址的通信錄等敲詐勒索資料。9月9日,3人從湖南婁底來到江西南昌市,購買400個信封和郵票,由陳洪、陳晨兩人照著買來的敲詐勒索資料上的信息(主要是江西省、市、縣三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國企高管)將名單和地址填寫到敲詐信封上。

  隨後,3人將買來的合成領導頭像的淫穢照片和敲詐信裝進信封貼上郵票後,分別在南昌市、新餘市投遞,寄給了江西省委領導1名、南昌市有關領導8名、萍鄉有關領導15名、九江有關領導49人,每封敲詐信均要求被害人匯款9萬元,共計金額657萬元。直至案發,沒有一名被害人向3人提供的3個銀行賬戶中轉入錢款。

  法院審理認為,陳洪、陳晨、李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要挾的方法索取他人錢財65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但鋻於犯罪未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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