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上海普陀原副區長陳猛受賄1547.9萬一審被判死緩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3日 11: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正義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圖為犯罪嫌疑人在逮捕證上簽字。資料圖

  正義網上海4月23日電(記者 林中明)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法庭作出一審宣判,原普陀區副區長陳猛因收受賄賂共計價值人民幣1547.9萬餘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非法所得予以追繳。

  陳猛受賄一案于去年9月29日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立案偵查並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對陳猛執行逮捕強制措施。今年1月18日,上海市檢察院二分院指控被告人陳猛犯受賄罪向該市二中院提起公訴。該市二中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陳猛自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擔任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賄賂共計價值人民幣1547.9萬餘元。鋻於被告人陳猛到案後主動供述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能認罪悔罪,且已退繳全部犯罪所得,故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陳猛係1962年出生,江蘇省射陽市人,中央黨校大學畢業。1998年至2003年,陳猛歷任靜安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長、上海靜安置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和靜安區區政府辦公室主任、機管局局長等職;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任松江區副區長;2011年2月起調任上海普陀區委常委、副區長,分管建設和交通、規劃土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

熱詞:

  • 陳猛
  • 被判處死刑
  • 死緩
  • 副區長
  • 緩期
  • 普陀區
  • 案發
  • 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