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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闖黃燈案判決引爭議 近七成人稱不該處罰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3日 09: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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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覺得黃燈過去就過去,不算事兒,但這兩天不是有個‘闖黃燈’的案子判了算違法嗎?咱別‘頂風作案’了。”面對《法制日報》記者關於“開車闖不闖黃燈”的提問,北京市民郭可回答説。

    事實上,郭可口中的這起發生在浙江省的全國首例闖黃燈行政訴訟案不僅改變了一些人的駕車方式,更多的是引起了一場關於“黃燈”是是非非的全民大討論。為此,本報視點新聞部聯合搜狐網進行了在線調查。

  十字路口,司機心態不一,只有43.9%的被調查者面對黃燈踩剎車

    4月11日19點整,正處於晚高峰,位於北京市朝陽區望京地區的花家地南街與阜通東大街的路口仍是車水馬龍,車輛、行人川流不息。《法制日報》記者在十字路口觀察了近半個小時,發現面對黃燈有不少司機選擇了狠踩油門,但是這樣的選擇也造成了接下來的交通堵塞。

    大約19點10分左右,一輛貨運車輛由南向北打算經過此十字路口,但就在即將過線的一剎那——綠燈轉為黃燈。站在十字路口東南角的記者明顯感覺到貨車司機猛踩油門突然加速,不過加速並沒有趕上黃燈的變化,貨車整個車身剛剛穿越停止線,紅燈亮了,東西向的車輛開始通行,貨車只得停在路中央。不過,這還不是最嚴重的情況,原本行駛在貨車前面的公交車由於在綠燈轉黃燈之前已越過停止線得以繼續前行,但對面右轉的車輛由於也是黃燈搶行而與這輛公交車“插”在了一起,直接堵上了東西向的道路,這時由東往西的車輛由於綠燈指示也走到了十字路口中央……

    經過5分鐘左右的左騰右挪,幾輛橫在馬路中央的車終於各自“揚長而去”。不過,後面的車輛似乎並沒有接受剛才大堵塞的教訓,仍有不少司機搶行黃燈,爭分奪秒。在記者觀察的30分鐘內一共有18輛車分別在綠燈轉為黃燈時“一闖而過”。

    事實上,記者在路邊的觀察結果與此次在線調查的結果可以説是相差無幾。在此次參與者超過1500人的調查中,有56.1%的被調查者表示在行駛過程中,面對綠燈轉為黃燈時“踩油門,能過就過”,另外43.9%的人才選擇“踩剎車,避免‘闖黃燈’”。

    在記者的隨機採訪中,不少民眾認為“黃燈只是過渡,而不是禁止”。

    “近幾年闖黃燈的情況有了很大好轉,出租車都能夠在黃燈面前停車。主要是前幾年交警對這方面狠抓了一下。當時交警就教育我們説出租車天天在路上跑,你們遵守交通法規會在社會上起到很好的示範作用。”有著20年駕齡的北京銀建出租車公司張師傅對《法制日報》記者説,“但私家車闖黃燈的情況還是存在的。北京路口的黃燈亮起的時間一般為4秒,闖黃燈車輛為了搶時間都要加油門,而這時左右兩方的綠燈即將亮起,儘管這些車輛會等到綠燈亮起再起動,但經常有行人或非機動車提前搶道,所以‘闖黃燈’非常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從安全角度看,駕駛員為人為己都不該‘闖黃燈’。”

    《法制日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對於黃燈究竟是否通行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市民舒先生在考駕照時就遇到過一次“闖黃燈被罰”的情景,他告訴記者:“大路考的時候,我闖了一個黃燈,坐在副駕駛位子上的考官就讓我靠邊停車。他問我怎麼看見黃燈閃爍還要衝過去,於是只能重考。”而劉先生則碰到了截然相反的情況,“有一次我在馬路上練習時,也碰到了黃燈,一旁的陪練師傅連忙催促我,‘踩油門,衝過去’。”

  對“闖黃燈”車輛是否處罰各地做法不一,68.27%的被調查者認為“闖黃燈”不應該予以處罰

    不僅在民間意見不一,對於“闖黃燈”究竟違法與否,各地的態度也是不盡相同的:

    記者採訪北京的一線交警了解到,北京市專盯“闖紅燈”的電子眼全部從紅燈開始記錄違法行為,車輛在黃燈時通過不會拍攝記錄。在北京對於闖黃燈不視為違法,也不進行處罰;

    廣東省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負責人公開表示,根據深圳目前抓拍衝紅燈設備的工作原理,只有紅燈亮時啟動的車輛仍通過了停止線的,設備的快門才會啟動,産生拍照。換句話説,在黃燈的3秒過渡期內,設備不會拍照;

    而在江蘇省卻有著對於“闖黃燈”違法的明文規定,該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中規定,黃燈亮時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繼續通行的,處以200元罰款。

    對於闖黃燈處罰,在山東濟南和湖北武漢則更加嚴厲——按闖紅燈處罰。濟南“按闖紅燈算,罰款200元扣3分”;武漢交警發現“闖黃燈”可按“不按信號燈指示通行”處理,罰100元,扣3分。

    不過,對應于大多數人偏向黃燈可通行,民眾也似乎更傾向於黃燈通行“不處罰”。

    在此次調查中,有68.27%被調查者選擇黃燈通行不處罰,另外31.73%的被調查者認為因為“闖黃燈”行為極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甚至交通事故,所以“應該加大處罰力度”。

    在採訪中,對於為何處罰“闖黃燈”行為,交警方面向記者表示,在某種程度上,搶黃燈比闖紅燈更危險。因為黃燈轉換時,其他方向的車輛已準備通行。當搶黃燈的車輛衝進路口,恰好與橫向穿越道路的車輛和行人相遇,且闖行的車輛往往是突然加速行駛,因此極易釀成事故。

    同時,“@廣州交警”還在其官方微博上發佈了一則“闖黃燈釀慘劇”的視頻,視頻雖然只有短短的10秒鐘,但令人心顫。起初,黃燈在閃爍,一輛距離路口大約20多米的摩托車不但沒有停下來,反而加快衝過路口,被一輛左轉的小轎車撞個正著。摩托車粉碎,車主倒在地上一動不動。

  信號燈變換時間太短,63.2%的被調查者認為應取消黃燈指示改為其他方式

    暫且將法律上的疑惑放在一邊,單就黃燈通行是否安全來説,答案一定是否定的。那麼為何有如此多的民眾寧願冒風險也要“闖一闖”這黃燈呢?

    “信號燈變換時間太短,自己沒有反應過來造成的”——這是在此次調查中72.51%被調查者的答案,另外分別只有14.15%、10.1%、3.24%的被調查者給出的原因是“有急事需要趕時間”、“只要能衝過去就過去”以及“路面上沒有交通探頭就闖”。

    有著十餘年駕齡的北京市民劉松説:“雖然闖黃燈不合適,但是如果速度減不下來,還不讓過,出事故誰負責?為什麼在初學駕駛的時候,駕校不教這方面知識?”他表示,在駕校學車的時候,師傅告訴過他,不管什麼燈,在路口都要減速通過,但對於闖黃燈要被罰一事,師傅從沒説過。

    對於黃燈為何淪落個“尷尬”地位,民眾也是各有各的看法。有63.6%的被調查者認為黃燈的緩衝作用陷入“尷尬”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根本就不需要設立黃燈了,像一些地方設立交通燈倒計時等方式更有利於交通執法”,另外有28.09%和8.31%的被調查者將原因歸結為“長期對此行為沒有明確限定,即使‘闖’也鮮有處罰”以及“民眾法律意識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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