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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小産權房開發商被以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1日 05: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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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孫思婭)昨天上午,因為擅自在房山區建設並銷售“青龍湖莊園”別墅,北京風景偉業房地産有限公司老總李鳳景被市一中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成為首名因建設、銷售小産權房而被追究合同詐騙罪刑事責任的開發商,他也獲得了合同詐騙罪的最高刑罰。

  法院查明,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48歲的李鳳景夥同盧連潔、楊萍等人,在明知北京市房山區“廣孝山莊養老公寓”沒有取得政府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仍擅自在房山區青龍湖鎮常樂寺村施工建設養老公寓,並在青龍湖鎮政府向其發出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及限期整改違法行為通知書,將已建房屋及地基拆除後,隱瞞上述事實,採取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等方式,對外銷售廣孝山莊養老公寓,先後騙取路某等16名被害人的購房款共計730余萬元。其中,盧連潔參與騙取14名被害人的購房款640余萬元,楊萍參與騙取6名被害人的購房款350余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鳳景與盧連潔、楊萍的行為均已經構成合同詐騙罪。這其中,李鳳景和盧連潔被認定為主犯,楊萍為從犯。法院判處李鳳景和盧連潔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楊萍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對於判決結果,李鳳景和盧連潔沒有過激反應,獲刑最輕的楊萍則放聲大哭,邊哭邊喊“太嚴了”。

  宣判後,記者詢問了李鳳景對判決的看法,他仍然認為自己不構成詐騙罪。李鳳景表示,事發後他沒有逃跑,而且目前也已經退了好幾百萬房款,所以對於判決結果他肯定要上訴。

  新聞鏈結

  第三個獲刑的小産權開發商

  李鳳景是本市第三個因違法建設“小産權房”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開發商。但此前被追刑責的開發商被指控的罪名與李鳳景不同,分別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這兩種罪名的最高刑期分別是5年和7年,其中開發商張玉東被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王曉晨最終被法院以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熱詞:

  • 小産權房
  • 開發商
  • 合同詐騙罪
  • 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