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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引資4.2億未拿到百萬獎勵 一怒狀告縣政府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9日 14: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聲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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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萬“媒婆錢”沒拿到,他一怒告官

  當事人:成功引資卻遭“過河拆橋” 寧鄉縣招商局:屬於職務行為,獎金應給所在公司

  記者 王智芳

  “我是‘媒人’,引來了4.2億的投資,卻拿不到100萬的‘媒婆錢’,我現在要狀告項目所在地的政府。”今天上午,位於長沙市東塘的梁仲才撥打本報熱線説自己將寧鄉縣政府告上了法院。

  穿針引線後拿不到“媒婆錢”

  “幫著他們穿針引線,卻拿不到‘媒人錢’。4.2億的工程,獎勵100萬還不能兌現,這太過分了。”今天上午,説起自己做“媒人”的遭遇,梁仲才滿腹委屈。

  據梁仲才介紹,2007年6月前,他一直在長沙龍騰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上班,6月後他向公司遞交了辭呈。8月份,他聽説前公司老闆要從房地産轉行做酒店,於是建議老闆與人合資並得到了認可。然後他就開始著手與通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聯絡在寧鄉縣投資項目事宜。“通程的董事長很爽快地答應了合作。”

  事情談妥後他意外得知,項目所在地的寧鄉縣政府對於在招商引資中有功勞的人會給予經濟獎勵。 “我跑到寧鄉縣招商局去,他們告訴我100萬的獎金已經被我之前上班的公司老闆領走了。”梁仲才有點不敢相信。“我才是介紹人,那100萬應該是我的。縣政府這個做法是不對的,有點過河拆橋,於是,我就把他們告上了法院。”

  招商局:應該找單位去協商

  100萬獎金被領走,領走的不是當事人?這個事情還發生在政府單位,牽扯其中的寧鄉縣招商局又作何解釋?今天下午,記者來到了長沙市寧鄉縣招商局,該局副局長余菊香對此進行了解釋。

  “項目是龍騰公司和通程一起合作的,獎金髮給龍騰公司是有原因的。首先,梁仲才招商引資時還在龍騰公司上班,這應屬於職務行為。其次,作為招商項目獎勵必須備案,但他從來沒有到我們單位備案。”余菊香解釋説。

  對於梁仲才説自己是項目仲介人一事,余菊香表示:“任何人只要能證明這個項目是他引進,並且按程序備案,我們都會兌現,但梁仲才沒有。”“作為職務行為,他可以找單位協商,看單位能否從政府的獎勵資金中拿出一部分獎勵他。”余菊香如此建議。

  記者 王智芳

  爭獎幕後

  曾經重獎200萬,火爆招商回歸理性

  2007年前,招商引資在全國各地,尤其是縣級地域相當火爆。“我們最高獎勵過二百多萬元。”余菊香介紹説,在她上任以來,她所在的寧鄉縣曾重金引進過很多項目,其中還包括三一重工、華天酒店等。

  “相比以往,現在我們會對引進項目嚴格篩選。”余菊香笑説:“如今可不是什麼項目想進就能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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