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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男子為出名 酒後校門口舉刀獲刑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4日 21: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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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南通2月14日電 (記者 唐娟 通訊員 金永南 劉華)2011年10月13日下午15時20分,在江蘇通州小學放學的人流中,一男子突然舉起菜刀,揚言要殺人,驚嚇了一群學生。14日,記者從江蘇南通通州法院了解到,該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十個月。 

     徐某因所住房屋一直未辦理房屋産權證,多次向社區、政府索要辦理房屋産權證費用,一直未能達到目的。2011年10月13日,徐某為了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好向政府施加壓力,便酗酒後持菜刀一把,于下午3時20分左右來到附近的通州小學,在放學的人群中,舉起菜刀,並大聲呼喊要殺人,引起放學的學生和接著孩子的家長恐慌。所幸一學生家長果斷將其菜刀奪下,並與學校保安協同將其控制住,未造成嚴重後果。

    後經查明,徐某只有小學文化,曾患有精神疾病,但是經治療,已全愈,因此經鑒定徐某是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法院審理認為:徐某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徐某犯罪以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係坦白,依法從輕作出上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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