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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男子被控爭執後弒父 受審自稱先被父親毆打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7日 00: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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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殺害父親的王剛被法警帶出法庭。本報記者蒲東峰攝

  啃老男子被控弒父

  受審時稱事發前被父親毆打自己是防衛過當

  本報訊(記者 裴曉蘭)昨天,王剛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審。據檢方指控,一直啃老的王剛涉嫌在與父親爭執後,用木棍及尖刀將其殺死。庭上他辯稱父親先打他,他屬於防衛過當。

  庭審稱父親患抑鬱

  現年30歲的王剛是本市人,高中文化。起訴書顯示,前年4月,他因故意毀壞財物被行政拘留14日;去年5月,因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7日。檢方指控,去年5月19日晚10時許,王剛在朝陽區北京化工二廠單身宿舍其父王某的住處,因瑣事與父親發生爭執並互毆。過程中,王剛持木棍擊打父親頭部、軀乾等處,並用尖刀刺扎父親左腰部,致其失血性休克合併顱腦損傷死亡。案發次日,王某被警方拘捕。檢方認為,王剛涉嫌故意殺人罪。

  開庭後,審判長問王剛指控是否屬實,他沒有正面回答,只是稱:“使用尖刀的事沒有印象了,我們是互毆,當時天黑看不見。”

  王剛是家中獨子,案發前和父母分別住在兩間宿舍內,因沒有工作,其生活費都由父母支付。該宿舍樓2009年開始搬遷,其他住戶陸續搬走,只有他們一家三口和一名女住戶住在那裏,樓房已被斷水斷電。據王剛説,其父有抑鬱症,因認為分房不合理,和廠裏鬧過矛盾,加上王剛沒有工作並與妻子離婚,父親對他不滿,常發生矛盾。

  指父親先動手毆打

  據王剛回憶,事發當天下午4點多,他去他父親的房間裏拿煙,不想父親酒後脾氣暴躁,開始訓斥他,又讓他喝了半瓶二鍋頭和4片安眠藥,並拿木棍打他。“他還拿水果刀比劃,説要打死我後自殺”。王剛説,他的頭和胳膊都被父親打傷,但他沒還手,被母親拉開後離開了家。此後他處理了傷口,然後出去喝酒。

  晚上約9點多,他回到家,聽到父親在房間裏大聲説話,以為父母在爭吵,便去看了一眼,卻看見父親在打手機。按照王剛的説法,父親看到他後又拿木棍打他。他隨後到樓道撿了根棍子,與父親互打。“當時樓道很黑,我看不到他,但感

  覺打到了他上半身”。王剛説,父親打不過他,後來基本都是被他打,被打退回屋後倒在地上。“我沒敢走近前看,就跑了”。

  下樓後,王剛撥打了110和999,但他只説父親的住所有人鬧事,沒有提自己是誰。此後,他又打車到舅舅家,再次撥打110,説法和此前相同。臨走時王剛告訴舅舅,他把父親打壞了,讓舅舅告訴母親送父親去醫院。但其舅舅的證言稱,王剛當時明確説把父親殺了,他便通知了王剛的母親。待王母

  趕回家時,警察已經趕到了,當時其趴在地上的丈夫左後腰插著一把水果刀,已經死亡。

  被鑒定為醉酒狀態

  昨天,王剛在法庭上始終不承認自己拿刀扎父親,他稱自己受酒精和安眠藥的影響記不清了。公訴人稱,警方曾對王剛做過精神病鑒定,結論為實施違法行為時處於生理性醉酒狀態,在激情下傷人,辨認及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王剛説,離開舅舅家後,他又去酒吧喝酒到淩

  晨,之後回家睡覺。當時,他的父親已經不在房間。次日醒來後,他從家裏拿了幾千元錢,去前妻的母親家想見前妻最後一面,後在附近被抓。

  昨天王母在證言中稱,兒子職高畢業後做過電梯維修工和保安,結婚後因感情和房屋問題與妻子離婚,離婚後精神狀態不好,尤其是酒後脾氣大變,愛鬧事。以前兩次被行政處罰都是因為酒後鬧事。整個庭審中王剛都很平靜,未向父親和家人表達歉意。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焦點一

  是否為防衛過當

  法庭上,王剛幾次強調是父親先打他,還説要殺他。他第一次沒還手,第二次才用木棍還擊,他認為自己屬於防衛過當。

  公訴人則認為,王剛用圓形木棍、方形木棍及尖刀共3種器具打父親,受傷的都是頭部、肺及脾臟等要害部位,其父親倒地沒有還手之力後他並未停手,將16厘米長的刀刃全部插入父親的後腰。公訴人強調,正因如此檢方才指控王剛為故意殺人,顯然不構成防衛過當。但因王剛有事後報警等情節,公訴人建議法庭量刑時予以考慮。

  焦點二

  死者是否有過錯

  昨天,王剛的辯護律師提出,王剛主觀惡性較小,屬於激情犯罪,是在被毆打過程中失控。且其父親動手在先,經鑒定王剛也構成輕微傷。律師認為,死者王父也存在過錯,應適當減輕王剛的刑事責任。

  公訴人對此反駁,“作為一位父親,教育孩子是應該的。王剛都那麼大了,父親還要供他吃供他喝,教訓教訓他也是應該的。”公訴人認為,死者不存在過錯,至少沒有刑法意義上的過錯。

熱詞:

  • 王剛
  • 父親
  • 啃老
  • 受審
  • 毆打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