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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組織打國字招牌賣編制詐騙 涉案5人被判刑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6日 07: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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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愛鎖在“中環委”的網站上挂上國徽標誌,聲稱“中環委”為國家一級委員會,為中編辦下屬事業單位,主要業務為開展農業項目。張愛鎖四處向熟人、朋友介紹成立“中環委”的各省辦事處事宜,承諾成立的辦事處為國家事業單位,每個辦事處都能夠解決兩個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並且與省裏的領導均有接觸的機會,成立辦事處的唯一條件就是要繳納40萬元。

  在香港註冊成立了社團組織“中國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農業産業經濟發展委員會”和“中國農村經濟委員會”,回內地後謊稱是中央級別的國家事業單位,到處成立分會,大量騙取錢財。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日前以詐騙罪終審判處被告人李繁、張愛鎖等5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二年零六個月不等,並各處罰金。

  民間組織披上國家機關外衣四處成立分會大肆斂財

  40多歲的李繁自稱是河北省局級幹部,離崗後想為農民和中國農業發展作點貢獻,她通過關係認識了中國農業科學院的某領導,然後在中國農業科學院下屬機構成立了一個科研委員會,隸屬於中國農業科學院並受其領導,資金和人員也由中國農業科學院統一安排。李繁雖是科研委員會名義上的主任,但無法通過它開展業務,更無法達到創收的目的,所以這個科研委員會名存實亡。

  為做點“事業”,2007年至2008年,李繁通過一個叫齊翠萍的人在香港又註冊成立了“中國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農業産業經濟發展委員會”、“中國農村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農經委”)。這三個委員會在內地的性質只是屬於民間的社團組織。2007年底,“農經委”在中編辦機關服務局事業發展中心註冊了英文、中文域名,成立了自己的網站。李繁雇人專門維護,並在網站上打出“農經委”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家一級委員會的旗號,甚至在網頁的明顯位置放上了國徽標誌,在“農經委”負責人處堂而皇之地挂上了中央領導人的名字,李繁自己的名字就排在下面。

  自此,李繁在熟人、朋友面前宣傳自己的“農經委”,宣揚與中國農業科學院及中編辦的密切關係,打著開展農業項目的旗號,通過成立分會斂財。為了斂財方便,李繁還成立了一個私人公司,作為“農經委”的賬戶。

  有人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李繁,李繁即以“農經委”主任的身份表示,在“農經委”下面可以成立分會,繳納5萬元至15萬元不等的資金就可以取得國家事業單位的資質,並且可以獲得中國農業科學院批准的農業項目。

  於是,張愛鎖等10余人先後通過向李繁繳納費用,成立了“中國農業産業經濟發展生態環保委員會”(以下簡稱“中環委”)等“農經委”下屬分會。

  分會之下再設省辦事處被害人受“指點”變被告人

  李繁的“農經委”成立了十幾個分會後,並沒有在分會開展業務,此時分會的“主任”們也並沒有意識到已經受騙的事實,還在等著“上級機關”分配業務。只有一個人沒有乾等著,他開始主動與李繁聯絡,要求開展分會的業務。他就是該案的第二被告人張愛鎖。

  張愛鎖在李繁的協助下成立了“中環委”,並且向李繁繳納了5萬元的成立費,被李繁任命為“中環委”的主任。“中環委”成立後並沒有業務,甚至連辦公地點也沒有,張愛鎖便找到李繁,要求李繁為其解決辦公地點等問題。李繁答覆:“農經委”和“中環委”雖然是國家事業單位,但是自收自支,並沒有財政撥款,要自負盈虧,“中環委”要想有資金支持,也得自己找出路,比如成立各省的辦事處。

  張愛鎖得到指點後,自己出錢租了幾間辦公室,製作了“中環委”的牌子挂在辦公室門口,申請成立了網站,還找來谷越秀、沈靜波、趙紅霞等人給其幫忙。張愛鎖任命谷越秀、沈靜波為“中環委”的副主任、秘書長等職務,趙紅霞為其個人秘書,並且從互聯網上招聘了兩名臨時工,一名負責財務,一名負責網絡維護。張愛鎖也註冊了自己的私人公司,用於資金往來。

  張愛鎖效倣李繁,在“中環委”的網站上挂上國徽標誌,聲稱“中環委”為國家一級委員會,為中編辦下屬事業單位,主要業務為開展農業項目。和李繁一樣,張愛鎖並沒有開展農業項目,而是四處向熟人、朋友介紹成立“中環委”的各省辦事處。張愛鎖向被害人承諾,成立的辦事處為國家事業單位,每個辦事處都能夠解決兩個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並且與省裏的領導均有接觸的機會,成立辦事處的唯一條件就是要繳納40萬元。

  為獲得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或為與領導搭上關係,有人找到張愛鎖等人,要求成立“中環委”的省辦事處。張愛鎖作為“中環委”主任,一邊擺出主任的架子,一邊收取錢財成立省辦事處,在有些省辦事處成立儀式上甚至以中央單位領導身份出席講話,還接受了當地新聞媒體的採訪。

  “主任”紛紛落入法網眾多被害人方才如夢初醒

  當張愛鎖等人的“事業”紅紅火火時,接到報案的民警敲開了“中環委”的大門。2010年4月,涉嫌詐騙的李繁、張愛鎖等人落入法網。

  而此時,許多被害人還蒙在鼓裏。“中環委”的各省辦事處成立後,也並沒有實際開展農業項目,大多數被害人收到了蓋有“農經委”和“中環委”紅色印章的紅頭任命文件,便沒有再與“上級單位”聯絡過。直到民警聯絡,他們才知道原來“上級單位”並不存在,自己被騙了。

  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説,對於被告人李繁、張愛鎖的騙局其實不難識破。李繁、張愛鎖向被害人聲稱自己是國家一級委員會,是中編辦下屬的事業單位,對於這個情況,只要向中編辦相關機構進行核實便可以發現中編辦並沒有這個下屬單位。

  而且,要成為國家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是要通過正規的考核、錄用程序的,雖與公務員錄用程序不同,但也是要由正規的人事部門辦理錄用手續,並非某個人、某個機構出具一紙任命書便可。

  另外,國家機關成立辦事處,卻要個人繳納費用,顯然不符合常理。正規的中央機關要在各省設立辦事處應當是單位的統一規劃,由單位統一進行構建,並且不應收取如此高額的費用。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是有許多被害人受騙呢?辦案檢察官介紹説,被害人多為李繁、張愛鎖等人的朋友,從私人感情上,對李繁和張愛鎖比較信任,容易相信二人的承諾。更重要的是,被害人存在一定的僥倖心理,想逃避正規的考核、錄用程序,以為花點錢就能買個國家機關單位的身份,獲得事業單位人員的編制。有的被害人經營著自己的公司,想通過成立辦事處,與省裏甚至是高層的領導取得聯絡,方便自己的生意。但是不論是找工作還是發展事業,都應當通過正規的途徑尋找出路,投機取巧的後果往往是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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