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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掃黑誤殺司機多疑點 30治安員空手上陣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3日 10: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聲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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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警方掃黑誤殺司機的重重疑點一起看似簡單的掃黑案件卻造成了無辜市民死亡的悲慘結局,其中暴露出的諸多問題值得深圳警方反思。而案件中的不少疑點,也給這起誤殺事件蒙上了一絲異樣的色彩:深圳警方的行動為何顯得如此倉促?“掃黑”為何如此“烏龍”?

  深圳警方東莞掃黑遇襲 開槍自衛誤殺出租司機

  廣東省東莞市警方10日通報,9日23時許,深圳警方在東莞市長安鎮某夜總會抓捕犯罪嫌疑人時遇到暴力襲擊,警方鳴槍示警無效後開槍自衛。期間,一名候客出租車司機被誤傷,經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根據通報,9日23時許,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和治安隊員到東莞長安鎮某夜總會對一宗涉黑案件重要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時,遭到夜總會雇傭人員持刀追砍,並造成深圳市公安局6名治安員受傷。

  遇襲後,民警鳴槍示警,該夥人員仍繼續追砍,民警開槍自衛,該夥人員逃離現場。期間,一名候客出租車司機被誤傷,腹部中彈,經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疑點重重的誤殺事件

  疑點一: 深圳警方為何去東莞打黑?

  據新聞顯示,此次深圳警方去東莞是為了“對一宗涉黑案件重要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但為何東莞警方直到事件發生後才接報?如果説是為了慎重、保密起見單方面行動,又為何36人中只有6名民警、其餘30人全是治安員?事件起因看似簡單,但背後卻始終有點“説不清道不明”的懸乎味道。

  疑點二:30多人一觸即潰 治安員跑龍套?

  據目擊者説,案發當晚,一輛大巴警車跑下三四十名身著防彈制服、頭頂鋼盔的警察,徑直衝進傳奇夜總會。不到三五分鐘的功夫,衝進去的數十名警察從傳奇夜總會內集體撤出,後面有人持刀和棍棒追趕。 而據內部人士透露,當晚參與行動的36人中只有6名民警,其餘30人為治安員。

  30多人的隊伍在幾分鐘內就被擊潰,其中還有6名治安員受傷,深圳警方的“戰鬥力”未免太弱了一點。對比前不久的聯防隊員強姦民女案,以及治安巡邏員街頭烤野貓一事,不得不讓人質疑:沒事擅長惹是生非,打黑除惡時卻又像打醬油一般,這樣的隊伍有沒有存在的意義?

  疑點三:僅幾人有武器 是掃黑還是打群架?

  有目擊者提到一個細節:警察全部是便裝,從夜總會跑出來時五六個人掏出手槍,剩下的人沒有拿出武器。而這一情況與內部人士透露的消息正好吻合:36人中只有6名民警,其他的都是治安員。

  雖説治安員不能配槍,但配根警棍總是可以的吧。按照深圳警方的説法,這次行動是為了抓捕涉黑人員。既然如此,就應該作好充分準備,為何治安員們兩手空空就跟著民警們往裏衝?這樣的魯莽行為,不僅稱不上是掃黑,連打群架都不夠格。

  疑點四:朝天鳴槍沒用 為何不打腿?

  據新聞描述,在遇到襲擊後,警方朝天鳴槍,但不法分子仍然追砍,於是民警只好後撤。

  北京警方一工作人員介紹,警務人員動用槍支要有持槍證,持槍必須是執行公務,按照《公安機關使用武器和警械條例》使用。條例基本原則是嫌疑人正在行兇,或嚴重危及其他公民人身安全,或對民警産生危險和暴力。 另一位資深警員則針對此次東莞事件分析,目前信息表明,民警遭遇拒捕且生命安全遭到嚴重威脅,鳴槍警示無果後,向襲警人員開槍屬於自衛,無不妥。其中開槍傷及出租車司機,應算是意外情況。

  既然遭遇襲警時開槍屬於自衛,為何民警朝天鳴槍後選擇後撤而不是對著不法分子的腿部開槍?更何況當時對方手中有砍刀、棍棒,自衛的理由完全成立。從這次行動中可以看出,深圳警方心理素質、實戰能力之薄弱令人堪憂。

  疑點五:逃跑中向身後開槍 太倉皇還是太不把人命當回事?

  既然選擇撤退,又為何要在逃跑過程中向身後開槍(而且還是三槍)?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槍口稍微偏一點,子彈的偏差都會相當大,更何況子彈在碰到墻壁、地面時還可能會彈射,造成二次傷害,因此,即使是在面對目標時開槍也要小心。而深圳警方不僅在逃跑中開槍(跑步造成槍口晃動),而且還沒有面對目標(向身後開槍),事發地還是鬧市區(夜總會附近),最終造成了無辜的士司機喪命的悲劇。對此,深圳警方應該負全責。

  從鬧劇到悲劇 烏龍掃黑的真相何在?

  悲劇發生後,深圳警方遭到了社會各界的強烈譴責,有人認為這次悲劇的發生是由於警方部署不週造成的。但從相關的新聞報道來看,這次誤殺事件暴露出的事發突然、準備不足,辦案人員的猶豫、驚慌等種種跡象都表明,這不像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掃黑”行動。至於真相究竟如何,還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一查到底,別讓冤魂死不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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