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拆遷裁決員無證裸奔上崗引質疑 法院判裁決有效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6日 09: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因房屋拆遷糾紛,江蘇省常州兩位市民就拆遷行政裁決員的資質問題提出質疑,認為該省的裁決員都沒有按法律規定持行政裁決資格證書上崗,並就此向江蘇住建廳申請信息公開。

拆遷裁決員被指“裸奔上崗”

  因房屋拆遷糾紛,江蘇省常州兩位市民就拆遷行政裁決員的資質問題提出質疑,認為該省的裁決員都沒有按法律規定持行政裁決資格證書上崗,並就此向江蘇住建廳申請信息公開。

  該廳回復稱確實未授權頒發此證,而只能提供裁決員培訓合格的證書複印件(如左圖,網絡圖片)。拆遷戶的律師將此事公佈在網上引發爭議,有法律人士就此質疑此前的裁決均涉嫌違法。

  裁決員資質存疑

  去年10月底,常州市市民梅國成向江蘇省住建廳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公開常州市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陳海藏、范育丹、周志法等3人的拆遷行政裁決資格證書。

  梅國成的愛人胡珍秀稱,因面臨房屋拆遷,他們到城鄉建設局下面的一個部門進行調解。調解方案將對其進行異地安置,他們對此表示不滿。“調解人員是個退休的老頭,我們對這些人的合法身份表示懷疑。”

  江蘇省住建廳在去年11月18日回應了梅國成的信息公開,稱拆遷行政裁決員經培訓合格批准上崗,目前“暫無拆遷行政裁決資格證書有效期的相關明確規定”,隨後附有3人的上崗證複印件。

  重慶康實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建偉介入了此案後,看到上崗證複印件,認為這些行政裁決員的上崗證存在問題。

  記者在這些上崗證上發現,這是裁決人員參加培訓的結業證,上面稱“拆遷裁決人員培訓班學習成績合格”。結業證落款為江蘇省建設廳,加蓋的公章則是“江蘇省建設系統崗位培訓領導小組”。

  官方僅有“上崗資格證明”

  按照《江蘇省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二條的規定,裁決庭成員,應為三人以上的單數,裁決員應當具有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裁決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鄭建偉認為,這是一個培訓結業證,按照官方説法是“上崗資格證明”,並非具有法律依據的裁決資格證書。而且,這個上崗證的落款與蓋章不符,蓋章的是“江蘇省建設系統崗位培訓領導小組”,落款的是“江蘇省建設廳”,因此法律效力存疑。

  去年11月30日,常州市另一個面臨拆遷的市民錢惠良諮詢了鄭建偉,向江蘇省住建廳發函,有針對性地進行信息公開申請。

  錢惠良稱,他于2011年9月14日收到法院強制拆遷裁決書的,如今3個月過去了,錢惠良所屬片區的4戶住戶已經被執行強拆。在這次申請中,錢惠良要求對常州市城鄉建設局的3名工作人員呂文炳、殷俊和沈亦青的拆遷裁決員資格進行信息公開。這次申請,註明了“請不要用上崗證來替代資格證書”。

  去年12月9日,錢惠良收到函件,江蘇省住建廳表示“關於拆遷行政裁決資格證書,我廳未授權頒發此證,該信息不存在,故無法提供”。

  法院認定裁決有效

  這次信息公開申請,引發了鄭建偉的質疑。他認為,如果並沒有行政裁決資格證書,這些行政裁決均是非法的、無效的。

  本月4日,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對梅國成夫婦一案認定,關於裁決員資格問題,該市建設局具有對拆遷糾紛進行裁決的行政職權,裁決員具備相應的資格,並認為原告認為裁決員無資格的理由無事實根據。

  對此,鄭建偉説,他已向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去要求查詢“江蘇省建設系統崗位培訓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代碼。

  “任何組織機構都有代碼,江蘇省建設廳沒有授權頒發資格證書,這個頒發上崗證的領導小組如果沒有組織機構代碼,就更沒有法律依據了。”鄭建偉説。

  

熱詞:

  • 房屋拆遷
  • 裁決員
  • 住建廳
  • 資質存疑